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4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工
标书截止时间2018/05/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S3201010367100443001005
编号: ANJ150437-09FG
1. 招标条件
        南京景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秦淮区上坊桥地块经济适用房住房项目二期居配电工程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2]31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0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二期居配电工程设计
        2.2 工程地点:秦淮区,东至秦淮河、南至双麒公路及在建的宁杭城际铁路、西到园艺 路、北至在建的京沪高铁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秦淮区上坊桥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二期居配电工程设计,包括:10kV接入工程设计;从用地红线内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或非居民产权分界点)范围内的高(低)压电气装置、电力电缆工程、装表接电、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的工程概(预)算、施工图设计、编制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现场服务、编制竣工图等;对小区内变配电用房提出相关土建验收要求。总建筑面积约151700.5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1141.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558.67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70.45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013.03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10kV接入工程设计;从用地红线内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或非居民产权分界点)范围内的高(低)压电气装置、电力电缆工程、装表接电、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的工程概(预)算、施工图设计、编制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现场服务、编制竣工图等;对小区内变配电用房提出相关土建验收要求。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电力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综合类资质甲级(含)以上。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陆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完成投标申请,并可持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7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中截止时间为准;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10号3204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公证件不视为原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阶段。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招标控制价为70.45万元,超过本控制价的将否决投标。
6.1.2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6.1.3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6.2项目组人员(15分)
6.2.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的,每有一人得3分,最多得6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6.2.2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每有一人得3分,最多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6.2.3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有一人得3分,最多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6.2.4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每有一人得3分,最多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6.3业绩(8分)
6.3.1企业业绩: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居配电工程设计项目,提供1份业绩合同证明,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
6.3.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人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居配电工程设计项目,提供1份业绩合同证明,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
备注:时间、金额、项目类型均以合同上反映数据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4设计方案(暗标)(67分)
6.4.1对项目规划与建设条件认识(7分)
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满分7分)(优:7分、良:6.5分、中:6分、差:5.5分、无:0分)
6.4.2电气主接线图设计(12分)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满分12分)(优:12分、良:11.5分、中:11分、差:10.5分、无:0分)
6.4.3配电房平面布置设计(12分)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满分12分)(优:12分、良:11.5分、中:11分、差:10.5分、无:0分)
6.4.4室外管线路径设计(12分)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满分12分)(优:12分、良:11.5分、中:11分、差:10.5分、无:0分)
6.4.5设计经济技术指标(6分)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设计经济技术指标(满分6分)(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6.4.6设计质量保证措施(6分)
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满分6分)(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6.4.7设计进度保证措施(6分)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满分6分)(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6.4.8后续服务保证措施(6分)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满分6分)(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注:1、设计方案计分时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投标人总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之和,评委会根据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部分得分仍一致,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2、所有设计团队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核查(须反映上述内容,否则不得分),同一人只能计分一次,不得重复计分。
3、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本项目公证件不视同原件)核查,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将不得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本标段设计方案采用暗标,编制要求: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5月10日14时3分到 2018年5月17日14时3分为止
9. 其他
        
9.1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9.2开标时,各潜在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身份证原件供招标人核查,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达开标现场的或到达现场但是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9.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9.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9.6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电子格式投标文件,以光盘为载体密封递交。
9.7本项目对未中标人的方案无补偿。
9.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景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302号401室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10号3204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杨工
联  系  人:史工
        电       话:025-86629705
电       话:17715230852
        传       真:
传       真:025-868016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15850376@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省建行云南路分理处
        账       号:
账       号:3200188163605081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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