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国九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所属房产的残余价值拆除权拍卖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gscq230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国九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所属房产的残余价值拆除权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NGSCQ23013
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列表:
拍卖标的信息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竞价阶梯
宁国九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所属房产的残余价值拆除权拍卖(详情见附件房产拆除明细)。标的位于宁国市南山街道独山路北侧,房产结构类型分别为:钢结构、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简易钢结构。总建筑面积约5428.7㎡。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现场查看为准。
132795元
10万元
加价幅度为每次1000元或其整数倍
技术支持
本场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400-998-0000)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的除外);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房屋建筑物拆除、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
1、竞买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竞买申请(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竞买人操作手册);
2、竞买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工作时间)。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资质证书原件;
(3)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4)授权竞买的,须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账号及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16时止,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本公告账户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网上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2、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宁国支行          
账    号:34001756408053011290
3、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
(2)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4)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合同、协议签订或经出让人确认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五、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16时止,标的物所在地(工作日);
2、联系电话:18956325118(邹先生)。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时间:
1、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信息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宁国九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所属房产的残余价值拆除权。
2023年2月23日10时00分至2023年2月24日10时00分。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合同、价款支付及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须在竞价结束后次内到拍卖公司宁国联络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及《资产转让合同》(样本见附件),同时支付成交价3%的佣金到拍卖公司账户,并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成交价款、合同履约保证金等。
2、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合同》和未按约定支付各项款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重新拍卖,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公告的信息由委托人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
2、请竞买人在展示时间内到实地看样,对标的现状仔细了解,自行预算,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交付时的面积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
3、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场现状为准移交,具体面积、质量以实际交付为准,本公司及委托人对标的的完整性、功能性不提供品质保证,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且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依照原产权人的搬迁进度交付标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委托人实际通知为准。
5、拆除顺序,3号车间(竞得人必须在2023年2月28日前拆除成地面正负零),1号车间、2号车间(竞得人必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拆除成地面正负零),办公楼待委托人通知后再行拆除。超过期限未完成拆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责任。若因委托人交付延期,拆除工期按延期时间进行调整。
6、竞得人须严格依照拆除工程施工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拆除工作。
7、竞得人自行安排专业人员对成交标的进行拆除,在进场拆除前须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文明进场,规范施工,要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整个拆除过程的安全。在现场拆除、清理及装运过程中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保障措施,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相关拆除、清理及运输安全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同时负责清除拆除过程中的垃圾,清理好现场。
8、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网络竞价须知》、《资产转让合同》(样本)等全部文件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房产拆除明细.doc    房产图片.pdf    资产转让合同(样本).doc    网络竞价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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