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1315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优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先生0546-89989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河口区孤岛镇共青团路东住宅区道路改造提升项目EPC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口区孤岛镇共青团路东住宅区道路改造提升项目EPC,已批准建设( 项目代码:2304-370503-89-01-114820 ) ,项目业主为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镇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口区孤岛镇共青团路东住宅区道路改造提升项目EPC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1315001
项目概况:对共青团路东侧住宅区(四团家属区及酒厂东住宅区)进小区道路进行拓宽改造,改造长度360米,两侧设置人行路及部分绿化,增加节点小品。其中沥青罩面7167平方米,烧结砖铺装1011平方米,绿化3973平方米等。
1.3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80万元,其中施工费用约568.50万元,设计费用约11.50万元(包含工程设计费、竣工图费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等)。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一个标段。
1.5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技术交底、验收配合等),设施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工作。
1.6 建设地点:河口区孤岛镇共青团路。
1.7 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2.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1.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2.1.2.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2.1.3信誉要求
2.1.3.1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任一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2.1.4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1.5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1.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2.1.5.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本项目各个环节的投标工作。
2.1.5.4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60.214.233.37:81/TPBidder ) 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 ) 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 报流程”及 “CA 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
4.2 地 点:加 密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到 东 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网 (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 ) 指定栏目。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3年6月26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 。
5.2.地点:河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室。
5.3.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 ) 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口区)、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河口区光明路8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46-3690768
招标代理名称:山东优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点:东营市开发区广州路19号悦来港新天地27号楼101室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546-8998966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52391
投标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0546-8388055
造价指导电话: 巴先生:13789838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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