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人民医院招标公告-----(三院院区)急诊科搬迁老门诊三楼安装终端设备带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通过在重庆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组织院内公开招标(最低价评审法)的方式,确定合同服务方。
一、招标项目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以上一般资格条件内容在递交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三、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投标文件递交阶段分别密封于投标书正本副本中向招标人提交。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 11 月 30 日9 时至2023年 12 月 4 日 16 时(逾期失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以下两种方式均需报名提交)
(一)本项目网上报名方式(只需提交投标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
请务必按要求在2023年 12 月 4 日 16 时之前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电子邮箱:①373771562@qq.com②CGHYB@cghhospital.org
附件1
20231130(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急诊科搬迁老门诊三楼安装终端设备带服务采购项目)
(二)现场提交资料:(需提交纸质资料)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3年 11 月 30 日 9 时至2023年12 月 4日16 时,在招标人两江院区医学装备处,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招标人亦不予接收。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联系方式及正本或副本。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4、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23年 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招标人两江院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涂老师
电 话:18725606219
第二篇、项目服务要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一)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急诊科搬迁老门诊三楼安装终端设备带服务采购项目清单
(二)施工时间安排
1、维修维护施工的时间由乙方与甲方协商安排,施工时间安排乙方需提前1周通知甲方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2、乙方制定施工作业时间安排表,经甲方同意签字或盖章后执行。
(三)维修服务标准
1.建立项目团队,指定项目负责人,编制具体可行的维修保养方案(含安全生产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充分考虑环境条件、施工工期,务必把对医疗业务开展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2.施工时间的选择避开对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影响;施工作业时尽量减少噪音、无污染、少异味,确保工作现场过往行人的安全。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原则上执行总价包干,投标人需根据施工内容及现场情况编制工程量报价清单,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类税费、服务费、培训费用、技术服务费、质量检测以及保证设备维保期内连续正常运行所需各种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维修工具和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等。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或重庆市人民医院指定的安装地点)。
(三)验收方式
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维修维保服务内容。
2.提供合同执行中由采购人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资料(包括作业记录、验收记录等)。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包含必要的维护保养(每月1次,含清洁、润滑、调试调整等)。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或制造商应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1小时内解决故障或提供备用处理方案,确保设备系统正常运行。
1.3技术升级
在维保期内,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维保期外服务要求
2.1维保期过后,维保方承诺免费上门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用。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投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安装、维修维保;
(二)第一期款: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对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一个月,在乙方无任何违约及纠纷的情况下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95%;
(三)第二期款:待验收期满两年后若无质量问题及纠纷的情况下,甲方15天内向乙方无息支付合同款剩余的5%。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七、其他商务要求
1. 中标人须遵守履约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中标人履约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因中标人履约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在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2. 中标人须保证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虚假响应的中标人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产品中标价格的10%计算(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3.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3.1乙方须保证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虚假响应的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产品中标价格的10%计算。
3.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合格的产品及安装调试等服务。如乙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则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0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延迟超过十五日,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如遇不可抗力除外。
3.3乙方须遵守履约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乙方履约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乙方履约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履约过程中,因乙方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乙方自行应对和负责。
4.解决合同争议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惠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按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第四篇评标办法
定标办法:竞争性谈判,最低评审价法。
1、投标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招标(最低价评审法)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招标文件中如有“拟签订合同需洽商的主要条款”除外。
2、投标人的报价分为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第一次报价制作在投标文件里向招标人递交;第二次报价是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采购工作组进行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后,当场在由招标人准备的“第二次报价单”上填写本项目的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否则,丧失中标资格)及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填写完毕后交由招标人采购工作组进行合议。
3、“第二次报价单”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同报价时,优化的差异性表述“最优”者被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招标人采购工作组将采购排序暂定结果向医院决策会议进行请示。
4、根据医院招标小组会议结论,现场确定中标人。
重庆市人民医院
2023年 11 月 30 日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通过在重庆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组织院内公开招标(最低价评审法)的方式,确定合同服务方。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质保期 | 中标人数量 (名) | 备注 |
(三院院区)急诊科搬迁老门诊三楼安装 终端设备带服务采购项目 | 98000.00 | 1年 | 1 | 服务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以上一般资格条件内容在递交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三、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投标文件递交阶段分别密封于投标书正本副本中向招标人提交。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 11 月 30 日9 时至2023年 12 月 4 日 16 时(逾期失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以下两种方式均需报名提交)
(一)本项目网上报名方式(只需提交投标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
请务必按要求在2023年 12 月 4 日 16 时之前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电子邮箱:①373771562@qq.com②CGHYB@cghhospital.org
附件1
20231130(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急诊科搬迁老门诊三楼安装终端设备带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办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二)现场提交资料:(需提交纸质资料)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3年 11 月 30 日 9 时至2023年12 月 4日16 时,在招标人两江院区医学装备处,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招标人亦不予接收。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联系方式及正本或副本。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4、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23年 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招标人两江院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涂老师
电 话:18725606219
第二篇、项目服务要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服务内容 | 中标人数量 (名) | 备注 |
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急诊科搬迁老门诊三楼安装终端设备带服务采购项目 | 98000.00 | 1. 老门诊三楼急诊科新安装设备带项目; 2.质保1年(含必要的维护保养),随坏随修,30分钟内到场响应,1小时修复或应急方案处理恢复系统功能。 | 1 | 服务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老门诊三楼急诊科 |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一)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急诊科搬迁老门诊三楼安装终端设备带服务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氧气稳压装置 | 个 | 1 | 双回路设计稳压、减压功能 | |
2 | 氧气流量仪 | 个 | 1 | 显示流量、流速 | |
3 | Ø14不锈钢管《病区楼层氧气分管》 | Ø14 | 米 | 85 | 06Cr19Ni10 |
4 | Ø08不锈钢管《病区楼层氧气支管》 | Ø08 | 米 | 142 | 06Cr19Ni10 |
5 | ØO32不锈钢管《病区楼层吸引分管》 | ØO32 | 米 | 85 | 06Cr19Ni10 |
6 | Ø10不锈钢管《病区楼层吸引支管》 | Ø10 | 米 | 142 | 06Cr19Ni10 |
7 | 病房低压氧气维修阀 | 个 | 11 | ||
8 | 6YC低压球形接头 | 套 | 134 | ||
9 | 氧气终端(国标) | 套 | 28 | 配内外圈 | |
10 | 吸引终端(国标) | 套 | 28 | 配内外圈 | |
11 | 铝合金设备带 | 米 | 66 | 结构为三腔体 | |
12 | 铝合金装饰罩 | 米 | 22 | 病房至设备带装饰罩 | |
13 | 电源线BV2.5mm² | 米 | 198 | 配PVC软管 | |
14 | 电源插座 | 个 | 28 | 两位五孔、多功能、暗盒 | |
15 | 床头灯及灯具 | 个 | 28 | ||
16 | 灯开关 | 个 | 28 | ||
17 | 漏电保护开关 | 个 | 11 | ||
18 | 管道吹扫 | 米 | 454 | ||
19 | 管道压力试验、气密性试验 | 米 | 454 | ||
20 | 智能护理通讯主机 | 个 | 1 | YH-968K | |
21 | 走廊显示屏 | 个 | 1 | YH-245K | |
22 | 床头分机(含手持机) | 个 | 28 | YH-6399W | |
23 | 传呼线 | 个 | 200 | 配PVC软管 | |
24 | 季星施工及运输服务费 | 项 | 1 | ||
(二)施工时间安排
1、维修维护施工的时间由乙方与甲方协商安排,施工时间安排乙方需提前1周通知甲方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2、乙方制定施工作业时间安排表,经甲方同意签字或盖章后执行。
(三)维修服务标准
1.建立项目团队,指定项目负责人,编制具体可行的维修保养方案(含安全生产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充分考虑环境条件、施工工期,务必把对医疗业务开展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2.施工时间的选择避开对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影响;施工作业时尽量减少噪音、无污染、少异味,确保工作现场过往行人的安全。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原则上执行总价包干,投标人需根据施工内容及现场情况编制工程量报价清单,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类税费、服务费、培训费用、技术服务费、质量检测以及保证设备维保期内连续正常运行所需各种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维修工具和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等。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三院院区(或重庆市人民医院指定的安装地点)。
(三)验收方式
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维修维保服务内容。
2.提供合同执行中由采购人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资料(包括作业记录、验收记录等)。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包含必要的维护保养(每月1次,含清洁、润滑、调试调整等)。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或制造商应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1小时内解决故障或提供备用处理方案,确保设备系统正常运行。
1.3技术升级
在维保期内,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维保期外服务要求
2.1维保期过后,维保方承诺免费上门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用。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投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安装、维修维保;
(二)第一期款: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对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一个月,在乙方无任何违约及纠纷的情况下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95%;
(三)第二期款:待验收期满两年后若无质量问题及纠纷的情况下,甲方15天内向乙方无息支付合同款剩余的5%。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七、其他商务要求
1. 中标人须遵守履约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中标人履约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因中标人履约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在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2. 中标人须保证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虚假响应的中标人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产品中标价格的10%计算(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3.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3.1乙方须保证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虚假响应的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产品中标价格的10%计算。
3.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合格的产品及安装调试等服务。如乙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则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0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延迟超过十五日,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如遇不可抗力除外。
3.3乙方须遵守履约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乙方履约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乙方履约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履约过程中,因乙方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乙方自行应对和负责。
4.解决合同争议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惠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按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第四篇评标办法
定标办法:竞争性谈判,最低评审价法。
1、投标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招标(最低价评审法)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招标文件中如有“拟签订合同需洽商的主要条款”除外。
2、投标人的报价分为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第一次报价制作在投标文件里向招标人递交;第二次报价是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采购工作组进行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后,当场在由招标人准备的“第二次报价单”上填写本项目的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否则,丧失中标资格)及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填写完毕后交由招标人采购工作组进行合议。
3、“第二次报价单”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同报价时,优化的差异性表述“最优”者被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招标人采购工作组将采购排序暂定结果向医院决策会议进行请示。
4、根据医院招标小组会议结论,现场确定中标人。
重庆市人民医院
2023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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