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珠海高新区未配套管道燃气设施小区加建天然气管道工程(2017-2020年)-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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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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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40120171128924sg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邓忠义
中标联系人刘全沧
公告正文
珠海高新区未配套管道燃气设施小区加建天然气管道工程(2017-2020年)-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44040120171128924SG 项目名称 珠海高新区未配套管道燃气设施小区加建天然气管道工程(2017-2020年)-设计施工总承包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5日 评标时间 2017年12月25日 第一中标人 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 82.0000% 项目负责人 邓忠义 茂名建筑集团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主办方)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协办方) 投标报价(费率) 82.0000% 项目负责人 陈林辉 新奥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主办方)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协办方) 投标报价(费率) 82.0000% 项目负责人 刘全沧中标候选人 中耀建设有限公司(主办方) 四川原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协办方)投标报价(费率) 82.0000% 珠海市荣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主办方) 深圳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协办方) 投标报价(费率) 82.0000%公示日期 2017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27日 投标文件废标原因 异议处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处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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