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天津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建设10KV电源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3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5/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yzc-2025-01-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招标联系人周鑫1382167275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翠麟13001355239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天津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建设10KV电源线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C-2025-01-02
项目名称:天津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建设10KV电源线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8.591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8.591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采购天津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建设10KV电源线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即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 企业声明函》 ,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 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 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 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办库〔2020〕 123 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 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4.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试类五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5.项目应配备人员:(1)具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现场施工经历且为供应商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在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现场施工经历且为供应商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在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 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 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8.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0.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5日 至 2025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方式: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填写“文件领 取登记表 ”后,获取磋商文件,为保证信息准确性,请携带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启发大厦1-401
联系方式:周鑫/13821672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联系方式:张翠麟/13001355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翠麟
电 话: 13001355239
天津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建设10KV电源线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C-2025-01-02
项目名称:天津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建设10KV电源线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8.591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8.591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采购天津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建设10KV电源线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即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 企业声明函》 ,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 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 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 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办库〔2020〕 123 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 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4.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试类五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5.项目应配备人员:(1)具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现场施工经历且为供应商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在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现场施工经历且为供应商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在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 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 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8.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0.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5日 至 2025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方式: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填写“文件领 取登记表 ”后,获取磋商文件,为保证信息准确性,请携带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启发大厦1-401
联系方式:周鑫/13821672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联系方式:张翠麟/13001355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翠麟
电 话: 1300135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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