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m-10-20220803-1048
预算金额244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杨莉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章笑吟65550190
中标公司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澄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上海驭龙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HXM-10-20220803-1048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 | 2188900.00元 | 上海驭龙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C6-1203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 |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 | 澄通光电等 | 1 | 2188900.00 | P2/P3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欧阳肇池,杨德裕,安利群,吴良才,吴建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综合评分法上海驭龙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总分第一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地 址:周家嘴路2521号
联系方式:021-65131177、17717816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城建大厦16楼
联系方式:65550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笑吟
电 话:65550190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05.3K
附件信息: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pdf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pdf
887.7K
敏龍信息
上海驭龙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
7.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的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
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SHXM-10-20220803-1048(预算编号:1022-
W10137)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属于货
物行业;制造商为上海驭龙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7880万元,
资产总额为40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属于货
物行业;制造商为北京澄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00人,营业收入为104000万
元,资产总额为46406万元,属于中_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属于货
物行业;制造商为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00人,营业收入为60000万
元,资产总额为8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2年08月26日
小微企业名录
手
首页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企业享受扶口小微企业库
小福企业牌小微企业库说明
全国上海双龙信息工程有限公司Q搜索
企业名称企业类型登记机关统一社会信用资金数额
代码/注册号(万元)
上海教龙信息工程有限公司9131011857740622461000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首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 | SHXM-10-20220803-1048 | |
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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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杨浦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
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
预算编号:1022-W10137
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1—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第四章:项目招标需求
第五章:评标办法
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七章:合同格式
附件----技术需求
—2—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招标项目的
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8-26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0-20220803-1048
项目名称: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4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
大屏),预算金额:244万元,超过预算予以否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推行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
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
7、承接本项目后不得转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9、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
时间:2022-08-05至2022-08-1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8-2609:0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
采购云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采购云平台)
提交。
开标时间:2022-08-2609:00:00
开标地点: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将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以
线上远程形式开标,不再进行现场开标。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采购云平台参加
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
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
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
《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
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
查看招标人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
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周家嘴路2521号
联系方式:021-65131177、17717816801
—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城建大厦16楼
联系方式:65550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笑吟
电话:65550190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置)表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屏)
招标编号:SHXM-10-20220803-1048
项目地址: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2022房修剧场及体育馆改造(LED大
屏),预算金额:244万元,超过预算予以否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技术需求。
服务期限: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采购预算:2440000.00元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二、招标人
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周家嘴路2521号
联系人:杨莉、杭粼韵
电话:021-65131177、17717816801
传真:021-65131177
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6楼
联系人:章笑吟
电话:65550190
传真:65636267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推行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
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
7、承接本项目后不得转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9、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有关事项
招标答疑时间: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投标方应于2022年8月15日15时前先将疑问以书面
形式(加盖公章)传真至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同时发送邮箱:510009156@qq.com)。
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
保密的内容。
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
保密的内容。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保证金:无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网址
投标方式:由投标人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
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投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网址: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
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zfcg.sh.gov.cn)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详见第五章
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
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
中小企业政策:详见第三章
—7—
五、其它事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须提交开工申请单,经采购单位获准后予以开工。如开工
时间晚于2022年9月15日,采购单位需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协商完工日期。采购单
位根据开工申请单,在具备开工条件且人员进场操作后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50%的预付款。
在通过验收后,经有关审计部门对其工程量等审核后,采购单位根据审价报告支付尾款(尾
款=审定价-预付款)。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六、说明: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
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
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
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
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
时查看招标人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
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8—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
采购。
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
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
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
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
址:www.zfcg.sh.gov.cn)进行。
2.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
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
2.3“相关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与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
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
2.5“集中采购机构”系指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6“招标咨询服务机构”系指为采购人提供本项目专业招标咨询的服务单位。
2.7“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
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8“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9“买方”系指采购人。
2.10“卖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2.11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2.12“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
条件和特定条件。
—9—
3.2《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
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
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4.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4.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4.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
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
确定。
4.3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应当
按照《项目招标需求》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
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
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
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
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咨询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17717816801)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
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
—10—
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
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卖方应在
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
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
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11.履约延误
11.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1.2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
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
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
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
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
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
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
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
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
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
议。
14.履约保证金
—61—
14.1在本合同签署前,乙方申请预付款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的履约
保证金。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无误后一次性将履
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银行转账方式。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
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
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端。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
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货物存在
权利瑕疵或未能通过验收。
16.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16.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
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3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6.4合同因乙方违约解除,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已支付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向
甲方返还,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并赔偿所有因甲方主张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诉讼费等。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
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
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
合同义务。
19.合同成立
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成立。
—62—
19.2本合同书正本一式3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同级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备案。
20.合同附件
20.1本合同附件包括:
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
准。
21.合同修改
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
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部分条款被修改或存在争议不得妨碍其他条款的履行。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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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技术需求
★条款必须满足,否则予以否决。
★预算金额244万元人民币,超出预算予以否决。
★根据国家规定提供LED屏有效期内3C证书。
一、概述
1.1项目建设系统
此次项目配套设施包括1项系统:
LED大屏系统包含LED的采购、安装、调试、开通、验收、检测、操作维护培训,直至交付最终用户
使用,并提供售后服务。
设备名称 | 学校 | 数量(套) | 面积 | |||||
杨浦高级中学 | 1 | 30㎡ | ||||||
杨浦高级中学 | 2 | 5㎡ | ||||||
P2LED屏 | 少年宫 | 1 | 28㎡ | |||||
少科站 | 1 | 19㎡ | ||||||
明园村幼儿园总部 | 1 | 13㎡ | ||||||
杨浦职校 | 1 | 24㎡ | ||||||
P3LED屏 | ||||||||
少年宫 | 1 | 28㎡ |
二、建设要求
2.1需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GB/T50314-201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JGJ16-20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信息设施系统相关标准和规范:
包含但不仅限以上相关规范
2.2整体要求
投标单位需要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说明书中有关的功能描述、配置清单和技术参数的要
求。
采购方确认后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完成项目中设备材料的供应、运输,项目的安装、调
试、开通、验收、操作维护培训,直至交付最终用户使用,并提供售后服务。具体包括以下
内容:
1.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设备的采购、安装、系统调试,包括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各
指定分包子系统的配合协调和联合调试工作,各校显示系统应与扩声系统、灯光系统、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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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系统、中控系统、会议系统等进行整体效果及功能调试,确保各系统的互联互通,保证
系统的全部开通和使用功能,并验收通过。负责设备相关资料的收集、编制和管理,提供
系统操作规程、系统维修或保养手册、用户操作手册等,并针对设备的使用人员培训及后
续维修保养服务。
2.为保证LED钢结构安装工艺、牢度、焊接点、固定方式都达到设计标准及安全要求
保证未来运行稳定,投标方需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项目进行中及完工后针对LED大屏上
述安装工艺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后方能交付校方使用。(选用的检测机构必须具备
专业检测技术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能够正式承担
第三方公正检测任务,拥有相关检测案例及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本项内容需在投标
文件及报价清单内体现,不得遗漏。
3.安装期间,接受业主及监理单位的监管,服从其他单位的总包管理,并与本项目现
场可能存在的其它专业分包商(设备商)进行配合协调工作等。
4.投标产品需提供原厂授权及3年质保。
三、显示系统
3.1主要内容
本系统包含配置在各校体育馆及小剧场内的LED显示屏,用于场所内日常表演、比赛、
活动、会议等显示使用。
3.2设备清单及图纸(见附件)
3.3技术要求与产品参数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室内P2LED屏 | 1、像素间距:2mm;2、像素密度(Pixels/m2):2500003、最大对比度(全白/全黑)≥8300:14、暗室对比度≥10000:15、刷新率:支持通过配套软件调节刷新率,1920Hz-3840Hz6、箱体平整度及间缝隙≤0.1mm7、功率(W/㎡):峰值≤330、平均≤120、带电黑屏≤238、发光点中心距偏差<1.1%;反光率≤2%9、亮度均匀性≥99%10、视角(水平/垂直):≥170°/≥170°11、画面延时:≤1ms12、LED灯珠抗拉机械强度测试:≥1.5Kg;重量≤13Kg/㎡13、亮度调节:0-1000任意可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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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面罩支持单灯单孔;维护方式:支持前/后维护方式,模组、电源以及系统卡等皆可从前面取出、支持后维护;带电维护:模组、接收卡支持带电维护,热插拔;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5、具备表面温升功能:最大亮度白色连续工作2小时,表面温升小于18°C;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6、模组表面绝缘检测:绝缘电阻≥5000兆欧;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7、静电放电抗扰度测试:根据GB/T17626.2标准对设备静电放电抗扰度测试;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8、节能环保测试:根据GB/T24489-2009用能产品能效指标编制通则,GB21520-2008计算机显示屏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测试试验;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 ||
2 | 室内P3LED屏 | 1、像素间距:3mm;2、像素密度(Pixels/m2):1111113、最大对比度(全白/全黑)≥8300:14、暗室对比度≥10000:15、刷新率:支持通过配套软件调节刷新率,1920Hz-3840Hz6、箱体平整度及间缝隙≤0.1mm7、功率(W/㎡):峰值≤430、平均≤180、带电黑屏≤238、发光点中心距偏差<1.1%;反光率≤2%9、亮度均匀性≥99%10、视角(水平/垂直):≥175°/≥175°11、画面延时:≤1ms12、LED灯珠抗拉机械强度测试:≥1.5Kg;重量≤13Kg/㎡13、亮度调节:0-1000任意可调▲14、面罩支持单灯单孔;维护方式:支持纯前维护方式,模组、电源以及系统卡等皆可从前面取出、支持后维护;带电维护:模组、接收卡支持带电维护,热插拔;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5、具备表面温升功能:最大亮度白色连续工作2小时,表面温升小于18°C;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6、模组表面绝缘检测:绝缘电阻≥5000兆欧;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7、静电放电抗扰度测试:根据GB/T17626.2标准对设备静电放电抗扰度测试;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8、节能环保测试:根据GB/T24489-2009用能产品能效指标编制通则,GB21520-2008计算机显示屏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测试试验;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
3 | 屏体框架 | 专业结构设计、防共振处理、现场制作 |
4 | 视频处理器A | 1、支持丰富的数字信号接口,包括1路HDMI2.0、4路DVI、2路SDI;2、最大输入分辨率4096*2160@60Hz,支持分辨率任意设置;3、最大带载1040万像素,最宽或最高可达8192像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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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持视频源任意切换,可根据显示屏分辨率对输入图像进行拼接、缩放;5、支持7画面显示,位置、大小可自由调节;6、支持HDCP2.2;7、双USB2.0高速通讯接口,用于电脑调试和主控间任意级联;8、支持亮度和色温调节;9、支持低亮高灰;▲10、通过该发送可调试显示屏的色域坐标,显示不同坐标值色温,进行精确颜色管理;可任意改变0-255灰阶不同灰度值的亮度显示并进行任意调节;色温调整精度在100K以内;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1、视频控制设备可支持250N恒定作用力,外部防护罩可承受250N+10N的恒定作用力持续5S;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2、为高效兼容交流电网电源的连接方式,视频控制设备可支持与交流电网电源的单独连接;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3、可在局域网内实现通过web控制设备,支持Windows、macOS、Linux、麒麟系统、Android、iOS等系统平台,支持电脑、平板、手机等多种硬件平台;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4、可稳定的兼容显卡,网络盒子,会议系统,拼接器,DVD,信号发生器等多种信号源;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5、支持通过网络控制设备,支持TCP和UDP;可支持EUT的连接方法;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 ||
5 | 视频处理器B | 1、具有2类视频输入接口,包括1路HDMI和2路DVI;2、最大输入分辨率1920×1200@60Hz,支持分辨率任意设置;3、最大带载131万像素,最宽可达4096点,或最高可达2560点;4、支持视频源任意切换,缩放和裁剪;5、支持画面偏移;6、双USB2.0高速通讯接口,用于电脑调试和主控间任意级联;7、支持亮度和色温调节;8、支持低亮高灰;9、支持HDCP1.4;▲10、视频控制设备可支持250N恒定作用力,外部防护罩可承受250N+10N的恒定作用力持续5S;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1、通过该发送卡可调试显示屏的色域坐标,显示不同坐标值色温,进行精确颜色管理;可任意改变0-255灰阶不同灰度值的亮度显示并进行任意调节;色温调整精度在100K以内;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2、为高效兼容交流电网电源的连接方式,视频控制设备可支持与交流电网电源的单独连接;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3、支持通过网络控制设备,支持TCP和UDP;可支持EUT的连接方法;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4、可稳定的兼容显卡,网络盒子,会议系统,拼接器,DV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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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发生器等多种信号源;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 ||
6 | 视频处理器C | 1、支持丰富的数字信号接口,包括1路SDI,1路HDMI,2路DVI;2、最大输入分辨率1920*1200@60Hz,支持分辨率任意设置;3、最大带载390万像素,最宽可达8192点,或最高可达8192点;4、支持视频源任意切换,任意缩放;5、支持三画面显示,位置、大小可自由调节;6、支持HDCP1.4;7、双USB2.0高速通讯接口,用于电脑调试和主控间任意级联;8、支持亮度和色温调节;9、支持低亮高灰;▲10、视频控制设备可支持250N恒定作用力,外部防护罩可承受250N+10N的恒定作用力持续5S;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1、通过该发送卡可调试显示屏的色域坐标,显示不同坐标值色温,进行精确颜色管理;可任意改变0-255灰阶不同灰度值的亮度显示并进行任意调节;色温调整精度在100K以内;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2、为高效兼容交流电网电源的连接方式,视频控制设备可支持与交流电网电源的单独连接;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13、支持通过网络控制设备,支持TCP和UDP;可支持EUT的连接方法;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
7 | 配电箱 | 1、4路显示屏电源开关控制2、2路风扇空调电源开关控制(可通过温度监控自动控制开关)3、1路音箱或其他电源开关控制4、根据外界亮度变化自动调节显示屏的亮度5、支持温度检测6、支持湿度检测7、支持烟雾感应 |
8 | 电源线缆设备连接线 | 国产优质 |
四、其他注意事项:
4.1整体要求说明
新建学校弱电项目是系统项目,以上技术要求为基本要求,供应商需负责提供各系
统的设计,包括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各指定分包子系统的配合协调和联合调试工作,
各校显示系统应与扩声系统、灯光系统、录播系统、中控系统、会议系统等进行整体效
果及功能调试,确保各系统的互联互通,保证系统的全部开通和使用功能,并验收通过。
系统所需的设备及所有附件的供应、运输、设备安装、接线、调试及通过验收直至交付
最终用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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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需提供国家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在报告上明确标示出响
应指标内容,否则视为未响应。
投标单位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该招标方案的现场实施深化设计,并按业主
要求合理适当的进行工作量的调整。
4.2系统集成、测试和验收
中标单位提供的设备需与学校协调统一配送,并对其安装、设备上电、调试(包括
硬件及软件)及开通,招标方予以协助配合。
如遇校园内有多栋楼宇,中标单位须进行校园整体网络等弱电系统的互联互通。投
标单位须综合考虑学校弱电系统的兼容性及整体性。
中标单位所投的所有产品,应该完全符合设计的功能要求,如果不能满足、发生漏
项缺项,中标单位需要承担增项所产生的费用,业主不做任何变更。
设备安装、调测所需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均由投标方提供。
为保证LED钢结构安装工艺、牢度、焊接点、固定方式都达到设计标准及安全要求
保证未来运行稳定,投标方需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项目进行中及完工后针对LED大屏
上述安装工艺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后方能交付校方使用。(选用的检测机构必须
具备专业检测技术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能够正
式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任务,拥有相关检测案例及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本项内容
需在投标文件及报价清单内体现,不得遗漏。
竣工验收:在中标单位项目完工后,所有系统需试运行一个月,且无重大故障,方
可向招标方提出验收申请,同时中标单位须向招标方提供本项目的竣工资料以及布线产
品的检测报告。
系统运行期间,中标单位需要派出2-3名专业工程师为业主提供培训,使其掌握系
统正确的操作、使用、系统的知识和技能。
项目竣工验收后,投标方将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结算报告进行审计。
4.3工期、质量保证期和付款方式
1)★完工日期: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2)★质保期:验收合格后,系统(含系统内的所有设备和附件等)保修至少3
年(其中综合布线线缆原厂质保15年),提供在此期间设备的免费更换等设备问题的
处理。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须提交开工申请单,经采购单位获准后予以
开工。如开工时间晚于2022年9月15日,采购单位需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协商
完工日期。采购单位根据开工申请单,在具备开工条件且人员进场操作后向中标单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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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合同50%的预付款。在通过验收后,经有关审计部门对其工程量等审核后,采购单位
根据审价报告支付尾款(尾款=审定价-预付款)。
4.4售后服务和培训
整个系统免费售后维护保养不小于三年。每个机柜在显著位置标明中标人的公司名
称、联系电话及保修年限;
接到用户维修信息后2小时予以答复,并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工作,8小
时不能修复提供备机。中标人在保修期内每半年对自己的服务单位作一次维护保养服务
和回访,并作书面记录。
系统完工后,中标人需对业主及使用人员进行相关内容培训,并提供详细培训方案。
中标单位需向业主提供远程支持解决方案、提供系统故障方案、提供多种报修方式
的信息化运维平台,并且具有该平台的软件著作权。
4.5项目现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执行《上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1.0版》《上海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
控工作指引(1.0版)》《杨浦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2、本项目如受防疫管控影响将暂缓项目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须提交开工申请单,经采购单位获准后予以开工。
3、中标价格不做调整(除工作量审核外)。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到疫情
状况下项目延期和在建期间的疫情防控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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