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紫薇园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4201123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通紫薇园供配电工程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以 金通紫薇园供配电工程(泰姜行审备[2023]4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海鹏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金通紫薇园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人民路东侧、马厂路北侧、经三路西侧 2.2 建设规模:包括外线工程和区内10kv变电所及配套工程,外线第一路由110KV官庄10KVⅠ段母线10KV金通218线1#环网柜(电力),第二路由110KV姜堰变10KVⅡ段母线10KV广盛137线新桥环网柜接入(电缆),区内10KV变电所及所配套工程包括外线电缆沟、电缆敷设及配套设施、变配电设备安装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
2.4 付款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或[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具备电气工程类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或者[电气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含)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供配电设计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合同中如不能显示单项设计合同设计费或设计负责人的,还需提供原设计合同委托人对合同设计费或设计负责人认定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含)以上的供配电施工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 有效期自2019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2019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3 月 6 日 17 时 30 分 至 2023 年 3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先资格审查,再评审技术标,再评审经济标,最后评审商务标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优选法:□优选比例 %;?优选数量7名 □劣汰法:□淘汰比例 %;□淘汰数量 名 先对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文件合格及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在9.6 分(60%)及以上)的投标人中,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7名的单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标。设计文件得分带入下一阶段。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6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6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4.0~3.2分;良:3.1~2.4分;一般:2.3~0 分。)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8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优:8.0~6.4分;良:6.3~4.8分;一般:4.7~0 分。)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优:2~1.6分;良:1.5~1.2分;一般:1.1~0分。) 4. 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 工程总承包报价(76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74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注:每项0.5分,酌情打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0分) /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评委评分保留一位小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1 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注:以上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 工程业绩(0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0分) 对单位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0分)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1.类似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海鹏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陈俊 电 话:15961047995 代理机构: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扬子港路88号综合楼三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19825581996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3.3金通紫薇园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2).pdf |
2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3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