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江村二厂取水头部格栅及钢围板更换项目(施工)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计划对江村水厂二厂取水头部现有的14块破旧钢围板和14块钢格栅进行水下拆除、打捞;制作新的钢围板和钢格栅并进行水下安装;修复部分漏筋的横梁和内部水尺;对围油栏处的10根钢管柱进行更换;装船运输。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2,296,436.53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水下结构修复或水下金属制品安装、更换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书。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页等主要内容。 )
(4)其他要求:提供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0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10:00
十、其他
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https://igo.gzwatersupply.com) 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2)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 基于chrome内核的(例如chrome、edge、360极速、qq等) 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4)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健
联系电话:1598901183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采购方: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