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信息综合处理系统
金额
215.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5.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信息综合处理系统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信息综合处理系统
采购内容:一、公示日期: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30日 二、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 注: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010-66323828-601.
采购数量:1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详见线下领取的采购需求文档
需满足的要求:详见线下领取的采购需求文档
详见线下领取的采购需求文档 215.20 2024年09月 一、采购初步需求文档领取时间与地点: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于公示期截止2024年8月30日(含)前先于我单位电话沟通报名。公示期内,领取需求文档的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领取地点:与我单位电话沟通,届时供应商应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到我单位领取采购初步需求文档并签订承诺书。二、材料提交方式:供应商须按照下列提交要求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反馈我单位,逾期不受理。供应商无论是否反馈,均须退回领取的采购初步需求文档。(一)提交材料: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1套: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详见附件2),需同时提供光盘,含附件2的Word及PDF版;(二)提交方式:现场提交;(三)提交时间:2024年9月2日,上午9:00-9:30,逾期不接收。(四)提交地点:与领取采购初步需求文档地址一致。三、有关说明: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应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供应商基本信息和参与意向,意见反馈一栏填写“详见线下提交的纸质材料”。如未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我单位将不对供应商提供的电话报名信息做记录,由此产生的后果,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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