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2021-2023年度广东联通互联网用车服务项目(第三次比选)(采购项目编号:GD-Z-WZ-22-0007)”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2年3月23日进行了公开比选,现就比选结果公布如下:
比选项目名称:2021-2023年度广东联通互联网用车服务项目(第三次比选)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6日
中选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广州祺宸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应答折扣:82.00%,折后金额:37.15元(含税)
第二中选候选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应答折扣:100.00%,折后金额:37.36元(含税)
第三中选候选人: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应答折扣:98.00%,折后金额:36.65元(含税)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1)应答人对采购结果存在异议但不涉及采购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1)广东联通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风险管理岗:gds-wzcgbyx@chinaunicom.cn
2)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周妍彤、黄思敏、夏坤
电话: 13760652045、18520501260、18520501218
邮箱:xiakun@gpdi.com
(2)应答人认为在采购过程中存在采购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举报:
广东联通纪委监察委:
邮箱:gd-guangdsltjw@chinaunicom.cn。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8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