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工0510-851335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名称)进出水管道及出水排放口施工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锡行审投许[2021]3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凌湖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凌湖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吴区吴都路以南、运河西路以西、吴少洚浜以北 
    工程规模:无锡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进出水管道及出水排放口施工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保证测量结果准确、及时、有效,并及时向业主出具完整的检测报告。 
    工期:30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0.0 万元
    招标范围: 无锡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进出水管道及出水排放口施工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包括:围护结构顶水平位移监测、围护结构顶竖向位移监测、结构高差、地下水位监测、深层水平位移、支撑轴力监测、周边道路、地表沉降监测、周边管线沉降监测、周边建构筑物沉降监测。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1)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并且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者[③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并且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需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含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2) 
      财务要求:2019 至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②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2月~2023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2月~2023年4月的缴费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备: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并且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者[③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并且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
(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5日 15:00 时至2023年05月30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9日 9时30 分,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上传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凌湖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创意园1002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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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冯工 
联系人:
夏工、顾工 
电话:
0510-82759821 
电话:
0510-85133566 
传真:
0510-82759821 
传真:
0510-8513356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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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3846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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