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租赁旧糖厂办公用房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租赁旧糖厂办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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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共征集到一家供应商:深圳市光明华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照《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深圳市光明华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并承接本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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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光明华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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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900536.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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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和承诺: 租赁面积为2145.33㎡ 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项目验收 由团队负责人协助光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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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后勤保障部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翠路北6号光明办事处2号楼211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5-29099129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