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2023年城市维护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842.8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项目内容描述 | 单位 | 数量 | 类别名称 |
1 | 粉刷单柱标志杆 立柱φ89*4000 | 根 | 24 | 1交通设施粉刷、迁移服务 |
2 | 粉刷单悬标志杆 立柱φ159*6000 | 根 | 10 | |
3 | 粉刷双悬标志杆 立柱φ159*6000 | 根 | 5 | |
4 | 粉刷匝道标志杆 立柱φ194*6000 | 根 | 155 | |
5 | 粉刷指路标志杆 立柱φ(219-273) | 根 | 112 | |
6 | 粉刷交通隔离栏 3米/片 | 米 | 4650 | |
7 | 粉刷人行道阻栏 3米/片 | 米 | 310 | |
8 | 粉刷铸铁护栏底座 30kg-50kg | 个 | 1550 | |
9 | 迁移交通隔离栏 3M/片 | 延长米 | 3100 | |
10 | 安装交通隔离栏 3M/片 | 延长米 | 1550 | |
11 | 拆除交通隔离栏 3M/片 | 延长米 | 1547 | |
12 | 拆除、迁移标志 2.5m*4m | 块 | 31 | |
13 | 设施维护社会化队伍 | 项 | 1 | 2设施维护社会化队伍服务 |
14 | 反光警示柱 | 个 | 1500 | 3设施维护备品 |
15 | 主动发光警示柱 | 个 | 1 | |
16 | 锥形路标 | 个 | 10022 | |
17 | 减速带 | m | 1 | |
18 | 反光警示桶 | 个 | 40 | |
19 | 匝道导航灯 | 个 | 1 | |
20 | 爆闪灯 | 个 | 20 | |
21 | 反光立面标识 | ㎡ | 19 | |
22 | 柱式轮廓标 | 个 | 1 | |
23 | 防眩目板 | 个 | 2 | |
24 | 金属压缩吸能式 防撞垫 | 个 | 1 | |
25 | 凸视镜(0.8米) | 套 | 1 | |
26 | 凸视镜(1.0m米) | 套 | 1 | |
27 | 凸视镜(1.2m米) | 套 | 1 | |
28 | 太阳能埋入式道钉 | 套 | 1 | |
29 | 太阳能铸铝道钉 | 套 | 1 | |
30 | 弹力柱 | 套 | 1000 | |
31 | 铝合金版托2mm厚(或4.5mm厚玻璃钢版托):Ⅲ类膜的标志(制安) | ㎡ | 50 | 4维护交通标志(更新标志杆) |
32 | 铝合金版托2mm厚(或4.5mm厚玻璃钢版托):Ⅲ类膜的标志(加工) | ㎡ | 10 | |
33 | 铝合金版托2mm厚(或4.5mm厚玻璃钢版托):Ⅲ类膜的标志(贴膜安装) | ㎡ | 2 | |
34 | 铝合金版托2mm厚(或4.5mm厚玻璃钢版托):Ⅲ类膜的标志(贴膜) | ㎡ | 1 | |
35 | 铝合金版托2mm厚:Ⅳ类膜或数码打印的标志(制安) | ㎡ | 801 | |
36 | 铝合金版托2mm厚:Ⅳ类膜的标志(加工) | ㎡ | 200 | |
37 | 铝合金版托3mm厚:Ⅳ类膜或数码打印的标志(制安) | ㎡ | 799 | |
38 | 铝合金版托3mm厚:Ⅳ类膜的标志(加工) | ㎡ | 10 | |
39 | 铝合金版托3mm厚:Ⅳ类膜的标志(贴膜安装) | ㎡ | 1 | |
40 | 铝合金版托3mm厚:Ⅳ类膜的标志(贴膜) | ㎡ | 1 | |
41 | 铝合金版托2mm厚:Ⅴ类膜或数码打印的标志(制安) | ㎡ | 800 | |
42 | 铝合金版托2mm厚:Ⅴ类膜的标志(加工) | ㎡ | 200 | |
43 | 铝合金版托3mm厚:Ⅴ类膜或数码打印的标志(制安) | ㎡ | 800 | |
44 | 铝合金版托3mm厚:Ⅴ类膜的标志(加工) | ㎡ | 10 | 4维护交通标志(更新标志杆) |
45 | 铝合金版托3mm厚:Ⅴ类膜的标志(贴膜安装) | ㎡ | 4 | |
46 | 铝合金版托3mm厚:Ⅴ类膜的标志(贴膜) | ㎡ | 10 | |
47 | 铝合金版托2mm厚:Ⅴ类膜(荧光膜)的标志(制安) | ㎡ | 10 | |
48 | 铝合金版托3mm厚:Ⅴ类膜(荧光膜)的标志(加工) | ㎡ | 10 | |
49 | 铝合金版托3mm厚:Ⅴ类膜(荧光膜)的标志(制安) | ㎡ | 10 | |
50 | 铝合金版托3mm厚:Ⅴ类膜(荧光膜)的标志(贴膜安装) | ㎡ | 10 | |
51 | 铝合金版托3mm厚:Ⅴ类膜(荧光膜)的标志(贴膜) | ㎡ | 16 | |
52 | 擦除标志反光膜 | ㎡ | 50 | |
53 | 标志牌异形卡具制安(不含基础) | kg | 100 | |
54 | φ76×3×3600mm单柱杆制安(含C30基础400×400×800mm) | 根 | 1 | |
55 | φ89×4×3600mm单柱杆制安(含C30基础500×500×800mm) | 根 | 24 | |
56 | φ89×5×4000mm单柱杆制安(含C30基础500×500×800mm) | 根 | 50 | |
57 | φ114×5×4000mm单柱杆制安(含C30基础600×600×1000mm) | 套 | 1 | |
58 | φ140×4×4000mm单柱杆制安(含C30基础600×600×1000mm) | 套 | 1 | |
59 | φ140×6×6500mm单悬杆制安(不含基础) | 套 | 1 | |
60 | φ159×5×4500mm单柱杆制安(不含基础) | 套 | 1 | |
61 | φ159×6×6500mm单悬杆制安(不含基础) | 套 | 20 | |
62 | φ159×6×6500mm双悬杆制安(不含基础) | 套 | 20 | |
63 | φ168×8×6500mm单悬杆制安(不含基础) | 套 | 1 | |
64 | φ219×8×8000mm标志杆制安(不含基础) | 套 | 1 | |
65 | φ273×14×8000mm标志杆制安(不含基础) | 套 | 10 | |
66 | φ273×14×7500mm标志杆制安(不含基础) | 套 | 10 | |
67 | φ325×14×8000mm标志杆制安(不含基础) | 套 | 1 | |
68 | φ402×12×8000mm标志杆制安(不含基础) | 套 | 1 | |
69 | (标志版面1500×4000mm)指路杆制安:八棱柱式7m支臂(不含基础) | 套 | 1 | |
70 | (标志版面2000×4000mm)指路杆制安:八棱柱式6m支臂(不含基础) | 套 | 1 | |
71 | 2000×4000+1500×4000mm指路杆制安:八棱柱式10m支臂(不含基础) | 套 | 1 | |
72 | 1500×4000mm指路杆安装:八棱柱式7m支臂(不含基础) | 套 | 1 | |
73 | 2000×4000mm指路杆安装:八棱柱式6m支臂(不含基础) | 套 | 1 | |
74 | 2000×4000+1500×4000mm指路杆安装:八棱柱式10m支臂(不含基础) | 套 | 1 | |
75 | 单双悬杆基础(C30):1000×1000×1000mm | 个 | 1 | |
76 | 单双悬杆基础(C30):1000×2000×1400mm | 个 | 1 | |
77 | 指路杆基础(C30):1500×1500×1800mm | 个 | 1 | |
78 | 指路杆基础(C30):1600×2000×2000mm | 个 | 1 | |
79 | 指路杆基础(C30):1800×2500×1500mm | 个 | 1 | |
80 | 指路杆基础(C30):2000×2000×2200mm | 个 | 1 | |
81 | 指路杆基础(C30):2000×2000×2500mm | 个 | 1 | |
82 | 指路杆基础(C30):2000×3000×1800mm | 个 | 1 | |
83 | 抱杆支臂:φ89×4mm(长2500mm)制安 | 套 | 1 | |
84 | 单柱(活动)标志架:高1500mm、重45kg | 套 | 1 | |
85 | 双柱(活动)标志架:高1500mm、重80kg | 套 | 1 | |
86 | 安装标志牌 | ㎡ | 1 | |
87 | 拆除:标志牌 | ㎡ | 1 | |
88 | 拆除:φ159mm单双悬标志杆 | 根 | 1 | |
89 | 拆除:单柱标志杆φ89 | 根 | 1 | |
90 | 拆除:指路标志杆φ273 | 根 | 1 | |
91 | 太阳能警示标志㎡ | ㎡ | 1 | |
92 | 加工(φ300+200×800)柱式标志 | 套 | 1 | |
93 | 弹性组合标志 | 套 | 1 | |
94 | 标志版面固定扎带(304不锈钢材质,旧版面更新维护使用) | kg | 1 | |
95 | 道路交通隔离栏 3000*700 | 片 | 704 | 5道路隔离栏 |
96 | 道路交通隔离栏3000*1000 | 片 | 874 | |
97 | 道路交通隔离栏3000*(1000至700高度渐变) | 片 | 5 | |
98 | 道路交通隔离栏3000*1100 | 片 | 850 | |
99 | 道路交通隔离栏3000*(1100至700高度渐变) | 片 | 7 | |
100 | 道路交通隔离栏3000*1350 | 片 | 400 | |
101 | 道路交通隔离栏 3000*(1350至700高度渐变) | 片 | 9 | |
102 | 移动式道路交通隔离栏3000*700 | 片 | 1 | |
103 | 门式道路交通隔离栏1100 | 米 | 1 | |
104 | 铸铁墩30kg | 个 | 700 | |
105 | 铸铁墩50kg | 个 | 1000 | |
106 | 活动式隔离栏2000*1000 | 片 | 100 | |
107 | 活动式隔离栏2000*1000(304不锈钢) | 片 | 1 | |
108 | 隔离栏高强度反光轮廓标采用δ2mm铝合金板(或钢板),尺寸100mm*200mm*2mm。贴Ⅴ类荧光膜60mm*200mm。 | 个 | 2 | |
109 | 隔离栏半圆形反光警示柱φ300+200*800整体热镀锌,板材厚度5mm,贴Ⅴ类,红白相间或黄黑相间反光膜。 | 套 | 1 | |
110 | 隔离栏方形反光警示柱200*1000整体热镀锌,板材厚度3mm,贴Ⅴ类,红白相间或黄黑相间反光膜。 | 套 | 1 | |
111 | 优质环保道路常温标线涂料 | 吨 | 40 | 6优质环保道路常温标线涂料 |
112 | 常温漆稀释剂 | 吨 | 4 | |
113 | 优质环保道路常温标线涂料(货物含施划) | 吨 | 40 | |
平方米 | 92000 | |||
114 | 双组份抗污路面标线涂料 | 吨 | 15 | 7双组份抗污路面标线涂料 |
115 | 双组份稀释剂 | 吨 | 4 | |
116 | 双组份路面标线涂料(货物含施划、旧线打磨) | 吨 | 90 | |
平方米 | 90000 | |||
117 | 热熔反光型标线涂料 标线涂料施划(含除旧线) | 吨 | 140 | 8热熔反光型标线涂料、道路预成形标线带(热熔胶带标识) |
平方米 | 28000 | |||
118 | 道路预成形标线带(热熔胶带标识) 标线带施划 | 平方米 | 8000 | |
平方米 | 8000 | |||
119 | 高压水除线(针对清除、打磨彩色防滑标线、胶带标识) | 平方米 | 4000 | 9高压水除线、综合标线无尘除线 |
120 | 综合标线无尘除线(针对清除、打磨热熔、双组份、常温漆) | 平方米 | 4000 | |
121 | 高防滑型彩色标线涂料 | 吨 | 13.5 | 10高防滑型彩色防滑标线涂料 |
122 | 标线涂料施划 | 平方米 | 2700 |
施工要求及标准:
一、交通设施粉刷、迁移服务
1、设施种类及数量
1.1 交通隔离栏:各类道路交通隔离栏、铸铁栏、铸铁护栏底座、人行道阻栏、警示桩(每根按1延长米隔离栏计量)、及其它交通设施粉刷。
1.2标志杆粉刷(指路、单双悬、单柱)。
2、粉刷、迁移施工要求
2.1 粉刷设施所用油漆一律采用醇酸磁漆。
2.2 粉刷后的设施表面应保证界限分明,完全覆盖,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
2.3粉刷设施报价应包括设施清洁、人工、工具、运输和油漆等全部费用。粉刷交通隔离栏所报单价应为粉刷各种交通护栏的综合(平均)单价,即验收时只计算粉刷的护栏长度或片数,不区分交通隔离栏种类。粉刷标志杆所报单价应按标志杆种类分别报价(单价和合价),即验收时按标志杆种类分别计量。
2.4.本项目为零散项目,特点是分批、分期施工,中标人必须配备专人负责和24小时通讯畅通的服务电话,保证随叫随到,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粉刷,并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任务。
2.5有粉刷、迁移交通设施前后的影像及文字资料。
2.6 按采购人指定位置和时限迁移中心护栏。
2.7连接(固定)螺栓的长度应该适合于紧固护栏的长度,连接(固定)螺栓应紧固可靠不松动。
2.8护栏安装、调整后,护栏上边缘与地面平行度≤5毫米,护栏立柱的垂直度≤3毫米。
2.9交通隔离栏迁移、安装、拆除运输中必须对每件隔离栏片采用独立包装保护措施,以防漆膜脱落,如发生损坏如栏片扭曲变形、开焊或漆膜脱落等情况,除扣除相应服务量外还需赔偿同等、同类全新合格产品。
2.10交通隔离栏安装中必须保证反光轮廓标、卡片、固定螺栓等附属设施安装齐全。
2.11 交通护栏迁移包括阻栏(按片计量)、半圆警示柱及标志(每套按一片中心护栏计量)、反光柱(每根按1片中心护栏计量)等附属设施。
2.12保证施工效率,要求具备24小时全天候施工能力、夜间22时至次日5时(7个小时内)迁移300片以上隔离栏施工能力。
2.13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自发光标识、围栏装置等,保证作业安全。
3、其他说明
3.1按照中标价格,根据道路实际需求对服务项目内数量进行合理调整,并按照实际服务内容发生数量予以结算。
3.2迁移护栏服务报价应包括拆除、运输、保管、安装、固定螺丝及零配件等一切费用。
二、设施维护社会化队伍服务
1、区域划分(1.市本级道路;2.采购人要求的区域)
2、巡视维修任务
1. 对区域内交通设施按照国家GB 51038-2015、GB 5768-2009标准,对道路设施、标线每日不间断的巡查,随时用对讲机报告巡查情况,并要有维修设施的文字及影像资料。
2. 发现交通设施歪倒斜及时报告,并按指令迅速处理。
3. 发现交通设施损坏的马上维修(材料由采购人提供)。
4. 按采购人要求参与完成特勤、重大活动交通保卫和交通组织调整任务。
5. 核对指定交通设施保有量。
6. 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完成指定区域内交通标志高温清洗及高空作业、吊装拆解非法标志拆除任务。
7、具备应急能力,保障24小时全天可出动自卸吊车、曲臂升降车、升降车等车辆开展应急处突、排险等工作。
8. 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队伍的构成
1. 具有工程抢修能力的中型双排座黄色货车6辆,随车携带维修工具和维护设备及(各带指定频点对讲机一部、GPS定位系统一部)。
2. 白天不少于6组(夜间不少于3组),每组不少于3人,每组每日巡查无特殊情况不得少于30km,巡查路线按采购人要求。守候对讲机待命,能够随时迅速到达现场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3. 抢修车辆装备道路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夜间照明设备,维护人员统一着装并配有必要的安全装备。
4. 巡查队伍须有一名资深交安专业的项目负责人管理。
4、其他要求
1、中标人按要求制作管辖区域划分图,并细化巡视路线,保证负责区域及路线按规定时间开展巡查。
2.中标人有每天交通设施维护过程的图片和文字说明的工作报告(记录),每月、季度汇总材料。
3.中标人要确保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对责任区内交安设施开展整体性的巡查、指导、纠错和及时性维护,有效推进责任区域交通设施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4.中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不服从采购人或监理人员管理,不能全面履行职责问题或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采购人将依法提前中止合同。
三、设施维护备品
1、反光警示柱
1.警示柱采用φ114mm*5mm*1100mm Q235B钢管。
2.柱盖用δ=3mm钢板封帽,封盖与柱体采用焊接或平头螺栓连接。
3. 封盖与柱体平整无缝精加工连接。
4.立柱加工完成后整体热镀锌防腐,外贴Ⅳ类超强级反光膜红白相间四条(每条宽15mm)。
5.按规范要求安装在人行横道或其它位置,采用直埋或按照采购人要求方式安装。
6.保证施工效率,要求具备24小时服务,单日可安装警示柱50根以上施工能力。
反光警示柱(参考样式)
2、太阳能主动发光警示柱
1.符合《道路交叉口发光警示柱》(GA/T1246-2015)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
2.采用LED封装,外贴Ⅳ类超强级红白相间反光软膜四条。
3.正常夜间有效动态视认距离≥75米。
4.环境温度适用等级B级:-40℃~+50℃。
5.太阳能供电,蓄电池满载状态下发光工作时间不小于120小时。
6. φ89mm×3mm×1000mm钢管贴Ⅳ类超强级红白相间反光软膜(直埋)。
3、锥形路标
1.材质为柔性PVC,在冬季-30℃至夏季40℃使用中无变形无倾斜,车辆冲压、跌落无损坏。
2.尺寸:高700mm,底座350mm*350mm,重量≥3.0kg/个(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方形或圆形底座产品)。
3.距锥桶顶部向下100mm处围绕锥桶贴150mm宽、底部向上50mm处围绕锥桶贴50mm宽各贴一条白色(Ⅳ类锥桶专用超强级柔性反光膜),底部向上200mm处围绕锥桶贴6个100mm宽“沈阳交警专用”文字蓝色反光膜。反光亮度不低于GB/T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的IV类要求 ,应为柔性材质且具有背胶,可以粘贴固定于曲面;
4.锥桶底座印有2023年沈阳交警字样。
锥形路标(参考样式)
4、减速带
1.材质为优质铸钢制造,每米4块,宽度300mm,厚度5-10mm,高度20-50mm(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不同厚度产品),重量3.5kg。
2.采用专用螺栓与路面牢固连接。
3.安装时每条端部采用半圆块,黄黑相间。
减速带(参考样式)
5、反光警示桶
1.砂筒尺寸为600mm×800mm。采用厚度≥3mm优质玻璃钢或柔性pvc、pe材质制造。
2.桶身为黄色或红色,外表光滑,颜色均匀一致。
3.桶外贴Ⅳ类超强级红白相间方块反光膜。
4.桶内填充物为专用防水帆布砂袋,内装不含水建筑用砂,每桶内装不少于5个20kg专用帆布密封砂袋,能达到桶容量的70%以上。
6、匝道导航灯
1.光源采用φ5mm四元素超高亮发光二极管。
2. 光源寿命≥10万小时,可视角度≥30°,可视距离≥1000m,发光强度:≥714col,色度:≥590nm,闪烁频率:上下交替闪烁 30次/每分钟。
3.工作时间:电池充满电可连续工作72小时
4.太阳能电池板:15W最大交流电流0.88A充电电压12.1V,电源:铅酸蓄电池12V 17AH
5.灯体外壳尺寸:340×170×650 mm,外壳表面喷塑,具备防盗功能,连续使用12个月内不得出现涂层脱落或锈蚀现象;
6.耐温:-30℃~+75℃,外壳防护等级:≥IP53
7、太阳能LED爆闪灯
1.外部尺寸:520mm×180mm×230mm(长×宽×高),四孔双面,双红双蓝,或按采购人要求的其他颜色组合,双面结构。每组灯板都有20个单灯亮度≥8000mcd的LED组成,加上真空镀膜的反光板;高透明、高抗冲击、耐老化的聚碳酸酯灯罩,夜间距离超过2000米,可光控或长亮二档调节(可选),满足不同的路段和时间使用;
2.灯壳采用铝合金材料加工,采用密封结构组合式灯组,整灯的各组件相连处都进行密封处理,高性能防护,等级大于IP53,有效防雨、防尘入侵,含热镀锌灯座支架。
3.采用太阳能电池板供电,太阳能板10W,蓄电池2个,12V、7Ah耐寒性能;充满电情况下,能连续使用72小时,必须适合东北地区环境。
太阳能LED爆闪灯(参考样式)
8、反光立面标识
立面标记应设置至距路面2.5m以上的高度。反光立面标识采用的反光膜为黄黑相间的倾斜线条,斜线倾角为45°,线宽均为15cm。设置时应把向下倾斜的一边朝向车行道来车方向。
1.采用δ=2mm厚铝合金板,贴Ⅳ类超强级反光膜,黄黑相间。
2.如制作弯道导流标志,采用铝板加工成波浪型底板,再贴反光膜和箭头。
3.采用膨胀螺栓与砼墙体牢固连接安装。
4.尺寸大小根据安装地点实际要求确定。
5.反光膜采用微棱镜技术,初始逆反射系数要求如下:
观测角 | 入射角 | 最小逆反射系数RA /(cd · lx-1·m-2) | |||||||||
白色 | 黄色 | 橙色 | 红色 | 绿色 | 蓝色 | 棕色 | 荧光 黄绿 | 荧光黄 | 荧光橙 | ||
0.2° | -4° | 976 | 556 | 392 | 198 | 140 | 64 | 30 | 290 | 220 | 105 |
15° | 749 | 493 | 297 | 153 | 104 | 48 | 23 | 212 | 160 | 78 | |
30° | 598 | 386 | 242 | 129 | 71 | 31 | 16 | 135 | 100 | 50 | |
0.5° | -4° | 508 | 346 | 248 | 99 | 75 | 32 | 17 | 120 | 90 | 45 |
15° | 467 | 320 | 231 | 104 | 60 | 30 | 17 | 88 | 66 | 34 | |
30° | 314 | 205 | 133 | 58 | 43 | 18 | 9.9 | 55 | 40 | 22 | |
1° | -4° | 47 | 37 | 28 | 11 | 7.6 | 3.4 | 2.4 | 28 | 22 | 11 |
15° | 56 | 41 | 26 | 14 | 9.3 | 4.0 | 2.4 | 22 | 17 | 8.5 | |
30° | 42 | 28 | 19 | 9.3 | 6.5 | 2.9 | 1.5 | 16 | 12 | 6 |
反光立面标识(参考样式)
9、柱式轮廓标
1.采用优质PVC弹性柱式结构,尺寸800mm×110mm×4mm。
2.满足国标有关技术要求,贴V类荧光色钻石级反光膜110mm×200mm。
3.底部采用φ16钢筋,长300mm钢钎钉入地下,视现场需要进行常规预埋。钢筋顶部焊接δ=3mm厚。钢板卡槽与与柱式轮廓标相连。钢构件及螺栓必须进行热镀锌防腐处理。
10、防眩目板
1.采用橡塑弹性防眩板,尺寸800mm×200mm×4mm,以安装后总高度≥1.6米为准。
2.防眩板要求-25℃弯折180度,不断、不裂。使用寿命≥5年,不褪色,表面光亮,自洁性好。
3.必须适合东北地区环境。
4.防眩板两侧贴V类荧光黄绿色钻石级反光膜,尺寸180mm×40mm,位置高度统一。
5.防眩板安装支架钢板厚度≥3mm,加工后热镀锌防腐处理。支架尺寸样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必须保证安装牢固,整齐。
11、金属压缩吸能式防撞垫
1.采用可导向防撞垫,热浸镀锌防腐。端头贴V类钻石级黄黑导向反光膜。
2.防撞垫满足《JTGB05-01-2013》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有关要求。
3.材料本身具有复原能力,在冲撞时只会被挤压,不会破损。
4.规格尺寸1360mm×615mm×710mm。
12、凸视镜
凸视镜φ800~φ1200曲率半径r2200,镜体采用pc低密度聚乙烯或304不锈钢,外壳采用304不锈钢或高强度环保材料(含热浸镀锌标志杆φ89*4*4000mm)。
13、太阳能铸铝道钉
1.供电方式:太阳能电池 2V/100MAH 2.储能器件:AAA NI-MH 电池 1.2V/600MAH 耐高温电池 使用寿命长。 3.工作时长:正标准光强下,一次照晒8小时可连续支持120小时 4.显示方式:闪烁(2Hz±20%)5.显示颜色: 红色 黄色 白色 蓝色 绿色 6.显示器件:φ5超高亮防雾LED; 7.可视距离:>800米;8.使用寿命:有效使用>2年; 9.工作环境:-20℃~+70℃; 10.启控光强:正面光照小于500Lux(可根据实际路面设置) 11.外形尺寸103*103*23(mm); 12.外壳材料:铸铝外壳 13、单个产品重量:330G 14、抗压大于20吨15.防水等级: IP68
太阳能铸铝道钉(参考样式)
14、 太阳能埋入式道钉
1.太阳能板:5V/200MA进口柔性太阳能板 2.电池: 3.2V/650MAH 铁锂电池 3.工作时间: 电池充满电,常亮可工作连续100小时以上,闪烁可工作工作200小时以上 4.工作模式: 一分钟闪烁120次或常亮 5.LED颜色: 红,黄,白,绿,蓝 6.LED数量: 每面3颗 10MM晶元超高亮度LED 7.工作温度: -20℃~+80℃ 8.材质: 抗黄变PC和烤漆铸铝外壳 9.重量: 960克10.抗压:大于38吨11.产品尺寸直径:125MM。高:50MM。12.防水等级: IP68
太阳能埋入式道钉(参考样式)
15、弹力柱
主要技术要求:
1. 弹性交通柱的材料及外观、外形尺寸、反光面光度性能、附着性能、低温抗撞击性能均 应符合 GB/T24972-2010《弹性交通柱》中 B 类的相关规定;
2. 柱体高度750(mm)、底座直径200(mm)、柱直径75 (mm)柱体壁厚不小于3mm。柱体应具有良好弹性、抗弯折性能、耐高低温性能,宜为全新热塑性聚氨酯 (TPU)材质;
3. 柱体贴三段反光材料,每段反光材料宽度不低于50mm,底部具有微棱镜道钉反射器功能。反光材料应为白色并满足以下要求: a. 应为微棱镜结构,不含金属镀层 b. 反光亮度不低于GB/T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的IV类要求 c. 应为柔性材质且具有背胶,可以粘贴固定于曲面;
4. 柱体应具备良好的抗碾压、耐弯曲性能,柱体需具有良好耐候性,不易褪色;
5. 基座表面应设置反光面,以对其整体夜间视认性进行补充。
6.采用内膨胀镀锌螺丝(10mm*150mm)及环氧树脂A、B合成胶固定,牢固连接安装。
16、其他说明
1. 按照中标价格,根据道路实际需求对项目内采购+货物数量进行合理调整,并按照实际采购数量予以结算。
2.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但在24个月内出现其他问题提供免费维护。
四、维护交通标志(更新标志杆)
1、技术标准
(一)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制造和安装设置必须按照国家《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2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 18226-2015)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1. 钢材及加工
(1)标志杆钢结构需满足国标:钢板GB3274-2017;钢管GB GB/T8163-2018;钢筋GB/T 1499.2-2018;螺栓、螺母和垫圈GB/T 1231-2006、GB/T 41-2016、GB/T 95-2002。
(2)标志杆及支臂厚度误差≤±0.5mm;钢板、肋板等误差≤0.5mm;(标志杆及支臂必须使用无缝钢管加工)
(3)各部位焊接均要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机。立柱不得有焊接。各焊缝饱满,连续,不得漏焊、断焊。整体焊接完成后,各部位误差与设计图纸相比≤5mm。
(4)必须在各部整体工厂加工焊接完成后再进行在进行热镀锌处理,安装现场不得焊接。
(5)除预埋件以外,所有部件必须采用热镀锌的防腐处理,需符合《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 18226-2015)的相关规定。镀锌量不低于600克/平方米。基础法兰、地脚锚栓、螺栓、卡具及所有紧固件均需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镀锌量不低于350克/平方米。
(6)板面面积≤2㎡以下的标志牌卡具采用3mm厚钢板加工后热镀锌处理;板面面积>2㎡以上的标志牌卡具采用5mm厚钢板加工后热镀锌处理,或按采购人需求采用强度大于钢板卡具的304不锈钢标材质扎带固定。
(7)标志杆完成制造后,按采购人要求在标志杆杆体安装铭牌或蚀刻产品参数等详细产品信息。
2. 版面铝合金板及加工
(1)标志板需符合GB/T 23827-2009的相关规定。标志底板采用牌号为 3004 的铝合金板材。制作标志底板滑槽的挤压成型铝合金型材,采用综合性能等于或优于牌号 2024的铝合金型材,需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21 的相关规定。
(2)滑道采用铝合金板性能相近的铝型材。板面面积≤2㎡以下的标志采用2mm厚铝合金板、64型标准滑槽,板面面积>2㎡以上的标志采用3mm厚铝合金板、74型标准滑槽(滑道壁厚≥3.5mm),滑槽和卡具螺栓须采用六角法兰面螺栓,标准为 M12×50等规格,性能等级为 A2-70,且满足现行标准《六角法兰面螺栓 小系列》(GB/T 16674.1)的要求。所有材料不得下差。
(3)滑道与板面必须采用脉冲MIG气保焊、铝焊机焊接工艺,不得采用铆钉连接。焊点间距150mm。滑道间距≤400mm。
(4)板面加工必须按规范及采购人要求进行折边,折弯尺寸必须满足《GB/T 23827-2009》要求。
(5)板面加工完必须平整,不许凹凸不平,整体强度牢固。长、宽加工误差≤5mm。
(6)低空标志牌、杆(3.5米以下)安装时按需使用防盗螺栓或采取其他防盗方式固定。
(7)板面加工完成后,需在版面背面粘贴或喷涂生产厂家名称及制造日期。
3. 反光膜及加工
(1)标志板面底衬、文字、内边板和符号均采用符合GB/T 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的规定,逆反射系数须满足(Ⅲ、Ⅳ、Ⅴ反光膜最小逆反射系数表)。
(2)板面在贴膜前必须进行打磨、除尘处理。
(3)板面反光膜在搭接时,接头部分必须重叠≥5mm。反光膜粘贴的必须紧密,平整,无任何褶皱、气泡和破损。折边标志牌必须压边粘贴。
(4)板面在运输和安装时,要保证不伤害反光膜,吊装时不允许用钢制绳索。
(5)板面安装净空按图纸要求,不能抬头或低头。
(6)标志板面底衬、文字、内边板和符号反光膜面积≤1㎡时不得拼接贴膜。
4. 基础施工
(1)基坑必须按图纸尺寸大小深度施工。弃土必须当时处理,不许污染路面。
(2)采用C30商品砼浇筑,振捣密实。底座面应抹平,边缘整齐。
(3)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自发光标识、围栏装置等,保证作业安全。
(4) 结构中使用的热轧带肋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的规定,牌号为 HRB400。热轧光圆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的规定,其牌号为 HPB300。钢板及结构钢材,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的 Q345B、 Q345C、 Q235B钢的性能要求。结构用无缝钢管,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18)的Q345B 钢的性能要求。立柱与柱脚底板、横梁与法兰盘之间的焊接采用熔透焊,主管与支管之间焊缝高度不小于 1.4 倍支管壁厚,加劲肋焊缝均采用双面焊缝。Q345B 钢材之间的焊接处采用 E50 型焊条焊接,其余焊接处均采用 E43 型焊条焊接。焊接处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的规定。
5. 验收项目
5.1 交通标志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见下表
项次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1 | 立柱竖直度(mm) | ±3 | 垂线:直尺,20%抽检 |
2 | 标志板安装角度 | ±2° | 拉线:量角尺,20%抽检 |
3 | 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空(mm) | +50,-20 | 直尺:20%抽检 |
4 | 基础尺寸(mm) | ±15 | 直尺:20%抽检 |
5 | 混凝土强度(MPa) | 在合格标准内 | 按JTJ071-94 |
5.2 反光膜检测方式依据GB/T 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
(1)Ⅲ类反光膜检测最小逆反射系数表
观测角 | 入射角 | 最小逆反射系数RA /(cd · lx-1·m-2) | ||||||||||
白色 | 黄色 | 橙色 | 红色 | 绿色 | 蓝色 | 棕色 | 灰色 | 荧光 黄绿 | 荧光黄 | 荧光橙 | ||
0.2° | -4° | 495 | 336 | 100 | 112 | 72 | 35 | 12 | 125 | 200 | 150 | 75 |
15° | 380 | 232 | 84 | 88 | 49 | 26 | 10 | 100 | 170 | 125 | 65 | |
30° | 259 | 149 | 70 | 56 | 32 | 15 | 8.5 | 75 | 140 | 105 | 50 | |
0.5° | -4° | 270 | 174 | 38 | 61 | 38 | 20 | 5 | 48 | 75 | 55 | 30 |
15° | 241 | 176 | 36 | 67 | 35 | 17 | 4.3 | 40 | 70 | 55 | 25 | |
30° | 136 | 82 | 28 | 31 | 19 | 8.3 | 3.5 | 32 | 55 | 40 | 20 | |
1° | -4° | 28 | 24 | 4.0 | 6.6 | 4.8 | 2.6 | 0.8 | 5.0 | 8 | 6 | 3 |
15° | 30 | 23 | 4.5 | 8.3 | 4.7 | 2.7 | 0.6 | 4.8 | 8 | 6 | 3 | |
30° | 18 | 14 | 3.0 | 5.0 | 2.8 | 1.9 | 0.3 | 4.5 | 7 | 5 | 2 |
(2)Ⅳ类反光膜检测最小逆反射系数表
观测角 | 入射角 | 最小逆反射系数RA /(cd · lx-1·m-2) | |||||||||
白色 | 黄色 | 橙色 | 红色 | 绿色 | 蓝色 | 棕色 | 荧光 黄绿 | 荧光黄 | 荧光橙 | ||
0.2° | -4° | 828 | 625 | 440 | 192 | 115 | 61 | 30 | 290 | 220 | 105 |
15° | 624 | 466 | 387 | 131 | 92 | 45 | 21 | 212 | 160 | 78 | |
30° | 445 | 291 | 253 | 91 | 50 | 25 | 11 | 135 | 100 | 50 | |
0.5° | -4° | 416 | 315 | 220 | 95 | 65 | 28 | 18 | 120 | 90 | 45 |
15° | 387 | 289 | 223 | 107 | 50 | 25 | 16 | 88 | 66 | 34 | |
30° | 201 | 155 | 146 | 54 | 30 | 13 | 7.5 | 55 | 40 | 22 | |
1° | -4° | 46 | 31 | 25 | 11 | 7.3 | 3.8 | 1.9 | 28 | 22 | 11 |
15° | 48 | 34 | 26 | 14 | 7.3 | 3.7 | 2.0 | 22 | 17 | 8.5 | |
30° | 29 | 20 | 20 | 8.1 | 4.9 | 2.9 | 1.5 | 16 | 12 | 6 |
(3)Ⅴ类反光膜检测最小逆反射系数表
观测角 | 入射角 | 最小逆反射系数RA /(cd · lx-1·m-2) | |||||||||
白色 | 黄色 | 橙色 | 红色 | 绿色 | 蓝色 | 棕色 | 荧光黄 绿 | 荧光黄 | 荧光橙 | ||
0.2° | -4° | 843 | 672 | 200 | 212 | 141 | 81 | 34 | 600 | 594 | 373 |
15° | 674 | 556 | 120 | 170 | 105 | 56 | 25 | 450 | 467 | 362 | |
30° | 407 | 310 | 77 | 89 | 61 | 30 | 12 | 287 | 261 | 219 | |
0.5° | -4° | 527 | 406 | 150 | 130 | 92 | 50 | 25 | 336 | 337 | 217 |
15° | 361 | 322 | 90 | 94 | 69 | 37 | 18 | 271 | 258 | 170 | |
30° | 206 | 165 | 53 | 46 | 37 | 20 | 7.2 | 157 | 134 | 104 | |
1° | -4° | 164 | 119 | 42 | 39 | 26 | 14 | 7.3 | 112 | 97 | 66 |
15° | 132 | 112 | 25 | 38 | 23 | 12 | 7.3 | 107 | 89 | 55 | |
30° | 81 | 66 | 16 | 20 | 14 | 8.2 | 3.6 | 73 | 54 | 41 |
(二)太阳能警示标志性能参数
1. 按采购人需求采用点阵、半透、全透等工艺制作,发光强度大于4000cd/m2,可视距离>500m。
2. 图案采用不低于Ⅳ类超强级以上反光膜,保持7年以上不褪色。
3. 整体结构防尘防水等级达到IP53级,能有效的防止雨水灰尘对产品侵蚀,保证产品性能及寿命。
4. 可采用太阳能方式供电,在连续阴雨条件下,满载工作时间>72小时。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所投交通标志须原材料(Ⅲ.Ⅳ.Ⅴ反光膜、铝合金板、标志杆)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能达到上述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2、安装要求
1.为全市交通设施维护工作,工期为365天(含法定节假日),在此期间,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对所有的交通标志项目进行制作及安装。
2.按照中标价格,根据道路实际需求对项目内货物数量进行合理调整,并按照实际项目发生数量予以结算。
3.有安装交通标志等设施前后的影像及文字资料。
4.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在24个月内出现其他问题提供免费维护。在建成验收后保修期内与使用期内中标人应定期检修维护。
5.标志杆及基础设计为一般状况下需遵循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适当的调整。
6.交通标志生产安装遵循设计确认、生产后确认、安装后确认,对不履行确认环节或缺少确认环节的视为不合格产品。
7.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五、道路隔离栏
1、道路交通隔离栏、移动式道路交通隔离栏、门式道路交通隔离栏、铸铁底座需满足JTGB05-01-2013和GA/T1567-2019技术要求,安装和设置需按照GB 51038-2015和GB5768-2009标准执行。
(一)结构
1.道路交通隔离栏由铸铁底座(加工前做木型送采购人最后确定底座形状)、立柱、横梁、圆钢等经机加工而制成。
2.道路交通隔离栏每片自成一个整体结构,长度3米。(详见图纸)
3.移动式道路交通隔离栏移动滑轮按道路实际需求与采购人要求制作。
4.门式道路交通隔离栏长度按道路实际需求与采购人要求制作。
5. 中标人报价中需含项目内各类型道路交通隔离栏相应固定及连接部件、零件。
(二)材料
1. 道路交通隔离栏片除底座外,整体采用材料为A3(Q235B)碳素结构钢。
2. 立柱采用50×70×3mm矩形焊管;横梁采用60×34×4mm冷弯槽钢;片体采用φ16mm热轧光圆钢;底座采用HT150灰口铸铁。所有材料均不得使用下差材料。
3. 表面防腐,整体产品采用热镀锌和喷塑工艺,塑粉采用室外环境抗老化强的品牌产品,在自然条件下寿命七年以上。
(三)加工要求
1. 各连接部位应焊接牢固,除图纸说明外,均需满焊缝,焊缝必须经打磨处理,光滑无毛刺。
2. 方管立柱顶部焊接柱帽(满焊)。底部用模具冲制ø14×25安装孔。立柱长度误差<3mm。立柱与横梁采用满缝双面焊接。立柱与圆钢采用双面分段焊接。所有焊缝必须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机完成,不能使用普通电焊机加工;保证焊缝光滑、饱满,无挂溜。
3. 横梁槽钢采用模具定位法冲制ø16.2mm钢筋插入孔,孔距误差<1mm;冲孔必须居中、上线;每根梁上的冲孔最大横向偏移误差<1mm。
4. 网片φ16钢筋选购直条钢筋。顶部圆弧必须采用横具冲压成型,成型后圆弧大小误差±1.5mm;成型后的每条U型必须平整,不能翘曲弯扭,不许有焊接。直条必须顺直,弯曲度<2mm。
5. 整体组合焊接时必须在特制钢板平台上进行,所有组件必须有胎具定位,在确认尺寸满足要求后一次性焊成整体。每条φ16mmU型钢筋必须插入底横梁槽钢孔内,露出≥10mm进行满焊。每二条φ16mm钢筋上部按图纸要求采用一块73×80×5mm钢板焊接成一整体,要求连接钢板居中满缝焊接,不许单面焊接,不许歪斜。钢片居中度<1mm,10块连接钢片上下偏移度<±1mm。
6. 每片护栏加工完后φ16钢筋弧顶高低误差小于±1.5mm,整体(含横梁)平整度小于±2mm。
7. 铸铁底座重量≥50kg/个、≥30kg/个两种。铸铁底座严格按设计图纸尺寸加工,采用翻砂铸造工艺一次性铸成。外表面要求光滑、无砂眼、无毛刺,边角圆弧(R=5mm)过渡。表面刷一遍防锈专用底漆,两遍灰色专用油漆。
8. 护栏片体加工完后,对所有焊缝进行打磨处理。经检查各部尺寸合格后,整体进行热镀锌处理,不许有漏镀部分,必须保证采用标准的热镀锌工艺进行。镀锌完成后马上进行喷塑,塑粉采用抗老化的室外专用粉,颜色为白色(加工前送采购人最后确定塑粉颜色),塑层厚度30~40µm。耐酸性、耐碱性、耐盐雾和测抗老化寿命>7年检测。
(四) 投标人所投道路交通隔离栏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能达到上述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五)安装
1. 道路交通隔离栏片在运输中需采用独立包装,不得损伤喷塑面层。
2. 安装过程中注意不得损坏喷塑面层,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3. 按设计要求安装护栏。紧固底座连接螺栓,片间插入连接卡片。调整就位后护栏上沿与路面平行度≤5mm,护栏顶部高低差≤5mm,立柱的垂直度≤3mm。
4. 要求护栏安装完后线形顺直,横向偏移≤10mm;纵向水平不许出现高低不平,顶面高低差≤±5mm。
5.交通隔离栏安装中必须保证反光轮廓标、卡片、固定螺栓等附属设施安装齐全。
6.保证施工效率,要求具备24小时全天候施工能力、夜间22时至次日5时(7个小时内)安装300片以上隔离栏施工能力。
7.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自发光标识、围栏装置等,保证作业安全。
2、活动式隔离栏
1. 隔离栏尺寸2000mm*1000mm(不含挂钩),栏外框立柱及大小柱脚均采用≥Ф33×2.5mm钢管制成;中间立柱采用≥Ф16×1.5mm钢管制成。
2. 挂钩采用≥Ф14钢筋加工,挂环采用δ≥4mm钢板加工。必须采用模具工艺成型。
3. 加工中,严禁使用下差材料,否则按不合格产品处理。
4. 加工焊接平整度误差为±5mm,其它各部误差为±3mm。
5. 加工中,弯管时需加热后进行,防止弯管时变形。各部弯管处如有变形,视为不合格产品。
6. 在围栏整体加工焊接全部完成后,进行热镀锌处理,镀层厚度不得小于270g/㎡。严禁使用热镀锌钢管代替热镀锌。
7. 围栏各管件严禁焊接加长。
3、活动式隔离栏(304不锈钢)
1. 隔离栏尺寸2000*1000*498mm(不含挂钩),栏外框立柱及大小柱脚均采用≥Ф38×1.85mm不锈钢管制成;副框架采用≥φ25mm*1.35mm不锈钢管制成,中间立柱采用≥Ф16×0.8mm不锈钢管制成,外框转角处使用φ38 mm不锈钢弯头连接。
2. 挂钩采用≥Ф14mm不锈钢加工,挂环采用δ≥2mm不锈钢板加工。必须采用模具工艺成型。
3. 加工中,严禁使用下差材料,否则按不合格产品处理。
4. 加工焊接平整度误差为±5mm,其它各部误差为±3mm。
5. 加工中,弯管时需加热后进行,防止弯管时变形。各部弯管处如有变形,视为不合格产品。
4、道路隔离栏用高强度反光轮廓标
1. 支架采用2mm钢板加工完后热镀锌处理(或铝合金板),尺寸100mm×200mm×2mm;V类荧光色钻石级反光膜,尺寸60mm×200mm。
2. 满足国标有关规定、技术要求。
3. 提供安装护栏使用的12×25mm镀锌六角自攻螺丝钉,每片2套。
4. 每片轮廓标具有独立包装,防止运输途中磨损。
5、道路隔离端头处半圆形反光警示柱
1. 半圆形反光警示柱需按照GA/T1246-2015标准执行,半圆形警示柱由标志牌、标志杆、半圆形反光板及反光板底座组成。
2. 标志牌为φ300×2mm厚铝板,贴V类荧光色钻石级反光膜或V类钻石级反光膜;标志杆为热镀锌喷塑δ≥3mm 50×50×2200mm。
3. 热镀锌方管,方管厚度为δ≥3mm,半圆形反光板为δ≥5mm 钢板冲压形成,半径R=200mm,高度为800mm,焊接后需整体热镀锌处理。
4. 半圆形反光板与反光板底座焊接成一体,与标志牌、标志杆采用螺栓连接为一体,表面热镀锌后贴V类钻石级反光膜(按采购人需求,使用红白相间或黄黑相间反光膜),反光板底座为5mm 厚钢板焊接而成,焊接后需整体热镀锌喷塑处理。除标志板、标志杆、螺栓外,所有金属构件在热镀锌喷塑前厚度不得低于5mm。
6、道路交通隔离栏端头处方形反光警示柱
1. 反光警示柱由长方体反光板及反光板底座组成。
2. 热镀锌方管,方管50mmx70mm厚度为δ≥3mm,长方体反光板为δ≥3mm 钢板两侧和端部冲压形成,宽度为 300mm,高度为1000mm,反光板端部向内折弯50mm成90度直角与两侧板体焊接。
3. 长方体反光板与反光板底座焊接成一体,表面热镀锌喷塑后贴V类钻石级反光膜(按采购人需求,使用红白相间或黄黑相间反光膜),反光板底座为3mm 厚钢板焊接而成,焊接后需整体热镀锌喷塑处理。除螺栓外,所有金属构件在热镀锌喷塑前厚度不得低于3mm。
7、其他说明
1. 按照中标价格,根据道路实际需求对项目内采购货物数量进行合理调整,并按照实际采购数量予以结算。
2.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在24个月内出现其他问题提供免费维护。
六、采购优质环保道路常温标线涂料
1、采购优质环保道路常温标线涂料技术标准
(一)环保道路常温标线涂料技术标准执行JT/T280—2022标准:
种类 项目 | 常温溶剂型 | |
普通型 | ||
容器中状态 | 应无结块、结皮、易于搅拌 ,搅拌后色泽均匀一致 | |
有害物质含量(VOC含量) | ≤350g/kg | |
黏度a ( η) | 100≤η≤150 | |
密度(g/cm3) | ≥1.4 | |
施划性能 | 不填加稀释剂,在空气或无空气喷涂(或刮涂)时施工性能应良好 | |
涂层外观 | 干燥后 ,涂层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粘胎等现象 ,颜色均匀一致 | |
不粘胎干燥时间(min) | ≤15 | |
遮盖率(%) | 白色 | ≥95 |
黄色 | ≥80 | |
色度性能 (45/0) | 白色 | 应符合 GB 2893 和 GB/T 8416 的要求 ,其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表 2 和图 1 的规定,亮度因数≥0.80 |
黄色 | 应符合 GB 2893 和 GB/T 8416 的要求 ,其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表 2 和图 1 的规定,亮度因数≥0.48 | |
耐磨性 | 磨损失重≤24.5mg(JM—100橡胶砂轮) | |
耐水性 | 在水中浸泡 24 h 应无变色、起皱、起泡、开裂等现象。 | |
耐碱性 | 在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浸泡 24 h 应无变色、起皱、起泡、开裂等现象 | |
附着性(划圈法) | ≤2级 | |
柔韧性(mm) | ≤4 | |
固体含量(%) | ≥60 | |
a 普通型黏度的单位为秒( s ) ,反光型黏度用 KU 值表示。 |
表 2 涂层材料色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
颜 色 | 色品区域顶点的色品坐标 (标准照明体 D65 ,照明观测条件 45 °/0 ° ,视场角 2 ° ) | 亮度因数 | |||||
坐标 | 1 | 2 | 3 | 4 | |||
涂层材料色 | 白 | x y | 0. 350 0. 360 | 0. 305 0. 315 | 0. 295 0. 325 | 0. 340 0. 370 | ≥0.80 |
黄 | x y | 0. 545 0. 454 | 0. 494 0. 426 | 0. 444 0. 476 | 0. 481 0. 518 | ≥0.48 | |
橙 | x y | 0. 610 0. 390 | 0. 535 0. 375 | 0. 506 0. 404 | 0. 570 0. 429 | ≥0.20 | |
灰 | x y | 0. 350 0. 360 | 0. 300 0. 310 | 0. 290 0. 320 | 0. 340 0. 370 | ≥0.16 | |
绿 | x y | 0. 201 0. 776 | 0. 285 0. 441 | 0. 170 0. 364 | 0. 026 0. 399 | ≥0.12 | |
红 | x y | 0. 735 0. 265 | 0. 681 0. 239 | 0. 579 0. 341 | 0. 655 0. 345 | ≥0.07 | |
蓝 | x y | 0. 049 0. 125 | 0. 172 0. 198 | 0. 210 0. 160 | 0. 137 0. 038 | ≥0.05 | |
紫 | x y | 0. 302 0. 064 | 0. 307 0. 203 | 0. 374 0. 247 | 0. 457 0. 136 | ≥0 .05 | |
棕 | x y | 0. 510 0. 370 | 0. 427 0. 353 | 0. 407 0. 373 | 0. 475 0. 405 | ≥0.04 ≤0.15 | |
黑 | x y | 0. 385 0. 355 | 0. 300 0. 270 | 0. 260 0. 310 | 0. 345 0. 395 | ≤0.03 |
图 1 涂层材料色色品
(二)常温标线涂料稀释剂技术标准
1.稀释剂主要成分:
序号 | 主要成分 | 含量(%) |
1 | 丁酯 | 10~20 |
2 | 二甲苯 | 60~80 |
3 | 乙二醇乙醚醋酸酯 | 10~20 |
2.性能: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测指标 | 检测方法 |
1 | 外观 | 清澈透明无杂质 | 目视 |
2 | 颜色 | 无色 | 铁-钴比色计 |
3 | 溶解力 | 全溶解 | 目视 |
(三)投标人所投优质环保道路常温标线涂料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能达到上述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白色和黄色两种颜色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2、施工要求
1.中标企业具备每日不低于4000㎡的施工能力,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指定时间安排相应组数的施工力量进行施划(含节假日和冬季施划)。
2. 施划标线符合GB 51038—2015及采购人具体要求。
3. 按照采购人指定区域施划。
4. 施划标线的线形要符合道路设计,道路断面变化处,标线要用圆曲线顺接好;标线施划要有良好地视认性,宽度一致、间隔相等、边缘整齐、线形规则、线条流畅、衔接良好,漆膜湿膜厚度达到0.3~0.8mm,漆膜覆盖率要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5. 保证所领油漆及其它用料全部用于采购人施工作业,不得私留、私拿、私用,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 为明确双方责任,在采购人施工时要求中标企业派技术人员、现场安全员跟班作业,确认现场施工条件,技术人员、现场安全员跟班作业费用、交通工具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 常温漆标线应施工性能良好,无沉积,流平性好;要有良好地耐磨性能和柔韧性能,以保证交通标线较长时间清晰有效。
8.中标企业在施工期间,遇有交通护栏、私家车等占用施工区域的情况,中标企业在施划前、后要自行迁移、恢复交通护栏等设施,自行沟通解决车辆违停等情况,不得出现标线被占用后不开展施划等问题。
9.中标企业在施工前要对施工区域交通标线上的灰尘、泥土、树叶等影响标线质量等因素自行开展清理工作。
10.中标企业对每条街路施划完成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施划完成街路的工程量明细上报给采购人,确保及时开展标线验收工作。
11. 按采购人施划进度施工,中标企业每月要对施划完成的街路开展巡查并留存视频等影像资料。在合同竣工后留存每条道路施工前、后全线视频等影像资料,质量保证期内线型完好率100%。
12. 对因道路表面过于粗糙或破损严重可能影响标线寿命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施工前申请与采购人同监理公司协商确认。对因底部旧热熔标线脱落、除雪或道路改造施工及道路被污染造成的标线破损,中标供应商能够证明且经监理及采购人确认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3. 实际施划过程中,每吨油漆最低施划量不得低于2300平方米。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供应商须无偿给予补划。否则,并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4. 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企业必须保障每天24小时具备2组应急处突的施工力量。
15. 常温标线标线质量保证期为3个月。
3、环保要求
1.施工过程中,严禁填加其他挥发物。
2.在项目执行期间,如国家出台了道路标线涂料环保标准,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如中标人不能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并无力整改达标的,采购人有权中止项目执行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4、其他要求
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涂料样板送达采购人验证。货物送达后,采购人将根据需要,对货物主要参数分批次进行抽样送检,合同期内检测次数不少于3次,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货物外包装必须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净重,同时在醒目位置喷涂注明“沈阳公安交警专用”字样。
3.某批次货物如检验不合格将全部退货,因退货而延误标线施工工期和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4. 中标人不得借用其他企业资质等证明材料和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对本项目内容全部或部分转让、分包。履行合同中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终止合同,并由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根据采购人每天工作任务的实际需求数量,中标人要将货物在规定时间送到三环内指定地点(注:由于采购人不定期不定时的需求,中标人必须长期具备5吨以上货物储存能力以及3吨以上货物运输能力。
6.按照中标价格,根据道路实际需求对项目内采购货物数量进行合理调整,并按照实际采购数量予以结算.
七、采购双组份抗污路面标线涂料
1、双组份抗污标线涂料技术标准
本包组采购甲基丙烯酸甲酯类双组分材料,简称MMA双组分标线涂料,技术标准须符合《路面标线涂料》行业标准JT/T280-2022。
1. MMA双组分标线涂料必须为采用MMA活性甲基丙稀酸甲脂为原料生产的成品。
2. 主要指标应满足:
(1)容器中状态:应无结块、结皮、易于搅拌 ,搅拌后色泽均匀一致
(2)有害物质含量(VOC含量)≤200g/kg
(3)施划方式:采取内混式或外混式施划,(供货为外混式MMA双组分标线涂料)
(4)密度ρ:1.5~2.0g/cm3
(5)凝胶时间( min ):≥10
(6)施划性能:在有气或无气喷涂、刮涂、甩涂、滚涂、成型时 ,施划性能应良好。
(7)涂层外观:干燥后 ,涂层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粘胎等现象 ,颜色均匀一致。
(8)不粘胎干燥时间≤35Min
(9)色度性能(亮度因数):应符合 GB 2893 和 GB/T 8416 的要求 ,其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表 2 和图 1 的规定,亮度因数≥0.80(白色) ,≥0.48(黄色)
(10)耐磨性≤40mg
(11)耐水性:在水中浸泡 24 h 应无变色、起皱、起泡、开裂等现象
(12)耐碱性:在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浸泡 24 h 应无变色、起皱、起泡、开裂等现象
(13)遮盖率(%):≥95(白色) ≥80(黄色)
(14)涂层低温抗裂性:- 10 ℃ 保持 4 h ,室温放置 4 h 为一个循环 , 连续做 3 个循环后应无裂纹。
(15)附着性≤3级
(16)柔韧性≤4mm
(17)厚度:0.5~0.7mm
投标人所投MMA双组分标线涂料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能达到上述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白色和黄色两种颜色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表 2 涂层材料色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
颜 色 | 色品区域顶点的色品坐标 (标准照明体 D65 ,照明观测条件 45 °/0 ° ,视场角 2 ° ) | 亮度因数 | |||||
坐标 | 1 | 2 | 3 | 4 | |||
涂层材料色 | 白 | x y | 0. 350 0. 360 | 0. 305 0. 315 | 0. 295 0. 325 | 0. 340 0. 370 | ≥0.80 |
黄 | x y | 0. 545 0. 454 | 0. 494 0. 426 | 0. 444 0. 476 | 0. 481 0. 518 | ≥0.48 | |
橙 | x y | 0. 610 0. 390 | 0. 535 0. 375 | 0. 506 0. 404 | 0. 570 0. 429 | ≥0.20 | |
灰 | x y | 0. 350 0. 360 | 0. 300 0. 310 | 0. 290 0. 320 | 0. 340 0. 370 | ≥0.16 | |
绿 | x y | 0. 201 0. 776 | 0. 285 0. 441 | 0. 170 0. 364 | 0. 026 0. 399 | ≥0.12 | |
红 | x y | 0. 735 0. 265 | 0. 681 0. 239 | 0. 579 0. 341 | 0. 655 0. 345 | ≥0.07 | |
蓝 | x y | 0. 049 0. 125 | 0. 172 0. 198 | 0. 210 0. 160 | 0. 137 0. 038 | ≥0.05 | |
紫 | x y | 0. 302 0. 064 | 0. 307 0. 203 | 0. 374 0. 247 | 0. 457 0. 136 | ≥0 . 05 | |
棕 | x y | 0. 510 0. 370 | 0. 427 0. 353 | 0. 407 0. 373 | 0. 475 0. 405 | ≥0.04 ≤0.15 | |
黑 | x y | 0. 385 0. 355 | 0. 300 0. 270 | 0. 260 0. 310 | 0. 345 0. 395 | ≤0.03 |
图 1 涂层材料色色品
2、施工要求
1. 施工规范
(1)城市中心或交通繁忙的道路夜间施工,不能造成交通堵塞。
(2)响应时间,接到施工指令后,立即接受任务,6小时内投入施工。
(3)具备每日不低于4000㎡的施工能力,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指定时间安排相应组数的施工力量进行施划(含节假日和冬季施划)。
(4)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负。
(5)除线要保证“原有路面不应有标线残留物”,清除完成后须按采购人要求根据实际道路情况使用黑色道路标线漆涂抹,保证施工整洁。
2. 夏季高温不变软发粘,不易粘染灰尘;低温不发脆开裂,不易脱落;抗静电效果好,不吸附尘土;长效抗污涂膜性能稳定,能够长期保持洁净效果。15个月内要无脱落、无变色等现象发生,线型完好率达到100%。对因道路表面粗糙不适宜施划的,中标人有权在施工前提出质疑,申请协商;对因除雪或道路施工及道路被污染造成的标线破损,中标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明且经监理及采购人确认的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 执行《道路交通标线质量和检测方法》国家标准GB/T16311-2009。
4. 质量保证期为15个月(青年大街、北陵大街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5. 实际施划过程中,每吨标线涂料最低施划量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须无偿给予补划。
6.为明确双方责任,在采购人施工时要求中标企业派技术人员、现场安全员跟班作业,确认现场施工条件,技术人员、现场安全员跟班作业费用、交通工具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按照采购人和道路实际需求,中标企业须无偿提供含反光玻璃珠标线涂料产品。在横道线、停止线等区域无偿提供含金刚砂标线涂料产品。
8、 按采购人施划进度要求施工,每月中标企业要对施划完成的街路开展巡查并留存视频等影像资料。在合同竣工后留存每条道路施工前、后全线视频等影像资料,质量保证期内线型完好率100%。
9.中标企业在施工期间,遇有交通护栏、私家车等占用施工区域的情况,中标企业在施划前、后要自行迁移、恢复交通护栏等设施,自行沟通解决车辆违停等情况,不得出现标线被占用后不开展施划等问题。
10.中标企业在施工前要对施工区域交通标线上的灰尘、泥土、树叶等影响标线质量等因素自行开展清理工作。
11.中标企业对每条街路施划完成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施划完成街路的工程量明细上报给采购人,确保及时开展标线验收工作。
3、环保要求
1.施工过程中,严禁填加其他挥发物。
2.在项目执行期间,如国家出台了道路标线涂料环保标准,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如中标人不能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并无力整改达标的,采购人有权中止项目执行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4、其他要求
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涂料样板送达采购人验证。货物送达后,采购人将根据需要,对货物分批次进行抽样送检,合同期内检测次数不少于3次,全部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某批次货物如检验不合格将全部退货,因退货而延误标线施工工期和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3. 货物外包装必须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净重,同时在醒目位置喷涂注明“沈阳公安交警专用”字样。
4. 中标人不得借用其他企业资质等证明材料和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对本项目内容全部或部分转让、分包。履行合同中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终止合同,并由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根据采购人每天工作任务的实际需求数量,中标人要将货物在规定时间送到三环内指定地点。
6.按照中标价格,根据道路实际需求对项目内采购货物数量进行合理调整,并按照实际采购数量予以结算.
八、热熔反光型标线涂料、道路预成形标线带(热熔胶带标识)
1、热熔反光型标线涂料要求
1.热熔反光型标线涂料技术标准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1038-2015》和《GB5768-2009》
种类 项目 | 热熔反光型 | ||
容器中状态 | 应干燥、无结块、无杂质 ,搅拌后呈均匀松散状态 | ||
预混玻璃珠 | 预混玻璃珠含量 | ≥30% | |
预混玻璃珠成圆率 | ≥80% | ||
密度D(g/cm3) | 1.8≤D≤2.3 | ||
软化点ST(℃) | 100≤ST≤140 | ||
有害物质含量(VOC含量) | ≤50g/kg | ||
施划性能 | 在喷涂、刮涂、甩涂、成型时 ,施划性能应良好 | ||
涂层外观 | 干燥后 ,涂层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粘胎等现象 ,颜色均匀一致 | ||
不粘胎干燥时间(min) | ≤3 | ||
色度性能(45/0) | 白色 | 应符合 GB 2893 和 GB/T 8416 的要求 ,其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表 2 和图 1 的规定,亮度因数≥0.80(白色),亮度因数≥0.48(黄色) | |
黄色 | |||
耐热变形性( % ) [ (60 ± 2) ℃ ,50 kPa ,1 h] | ≥90.0 | ||
总有机物含量( % ) | ≥19.0 | ||
抗压强度(MPa) | (23 ± 1) ℃ ≥12.0 | ||
(60 ± 2) ℃ ≥2.0 | |||
耐磨性 | ≤80(JM—100橡胶砂轮) | ||
耐水性 | 在水中浸泡 24 h 应无变色、起皱、起泡、开裂等现象 | ||
耐碱性 | 在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浸泡 24 h 应无变色、起皱、起泡、开裂等现象 | ||
流动度( mm2/g) | 90 ± 5 | ||
涂层低温抗裂性 | - 10 ℃ 保持 4 h ,室温放置 4 h 为一个循环周期 , 连续做 3 个循环周期后应无裂纹 | ||
加热稳定性 | 在(200 ± 10) ℃ 条件下持续保温 4 h ,无明显 泛黄、焦化、结块等现象 ; | ||
人工加速耐候性 | 试验前样品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表 2 和图 1 的规定 。经人工加速耐候性试验后 ,试板涂 层不产生龟裂、剥落 ;允许轻微粉化和变色 ,色品坐标应符合表 2 和图 1 的规定 ,涂层亮度因数变化范围 应不大于表 2 中规定的亮度因数的 20% | ||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 涂料添加的树脂,必须为符合标准的C5石油树脂,添加量不得少于17%; 2. 涂料添加的钛白粉,必须为金红石型钛白粉,添加量不得少于5%; | |||
表 2 涂层材料色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
颜 色 | 色品区域顶点的色品坐标 (标准照明体 D65 ,照明观测条件 45 °/0 ° ,视场角 2 ° ) | 亮度因数 | |||||
坐标 | 1 | 2 | 3 | 4 | |||
涂层材料色 | 白 | x y | 0. 350 0. 360 | 0. 305 0. 315 | 0. 295 0. 325 | 0. 340 0. 370 | ≥0.80 |
黄 | x y | 0. 545 0. 454 | 0. 494 0. 426 | 0. 444 0. 476 | 0. 481 0. 518 | ≥0.48 | |
橙 | x y | 0. 610 0. 390 | 0. 535 0. 375 | 0. 506 0. 404 | 0. 570 0. 429 | ≥0.20 | |
灰 | x y | 0. 350 0. 360 | 0. 300 0. 310 | 0. 290 0. 320 | 0. 340 0. 370 | ≥0.16 | |
绿 | x y | 0. 201 0. 776 | 0. 285 0. 441 | 0. 170 0. 364 | 0. 026 0. 399 | ≥0.12 | |
红 | x y | 0. 735 0. 265 | 0. 681 0. 239 | 0. 579 0. 341 | 0. 655 0. 345 | ≥0.07 | |
蓝 | x y | 0. 049 0. 125 | 0. 172 0. 198 | 0. 210 0. 160 | 0. 137 0. 038 | ≥0.05 | |
紫 | x y | 0. 302 0. 064 | 0. 307 0. 203 | 0. 374 0. 247 | 0. 457 0. 136 | ≥0.05 | |
棕 | x y | 0. 510 0. 370 | 0. 427 0. 353 | 0. 407 0. 373 | 0. 475 0. 405 | ≥0.04 ≤0.15 | |
黑 | x y | 0. 385 0. 355 | 0. 300 0. 270 | 0. 260 0. 310 | 0. 345 0. 395 | ≤0.03 |
图 1 涂层材料色色品
2.下涂剂技术标准
颜色 | 固体含量(%) | 涂布量(g/平方米) | 干燥时间(min) |
无色透明或琥珀色流体 | 30±5 | 150~200 | ≤5 |
3.玻璃珠的技术标准(GB/T 24722-2009)
项 目 名 称 | 指 标 | ||
容器中玻璃珠状态 | 粒子或团体,清洁无杂物 | ||
比重(在二甲苯中)(23℃±2℃) | 2.4~4.3 | ||
粒径分布 | 1号(面撒玻璃珠) | S>850μm | 0 |
850μm≥S>600μm | 15%~30% | ||
600μm≥S>300μm | 30%~75% | ||
300μm≥S>106μm | 10%~40% | ||
106μm ≥S | 0~5% | ||
2号(预混玻璃珠) | S>600μm | 0 | |
600μm≥S>300μm | 50%~90% | ||
300μm≥S>150μm | 5%~50% | ||
150μm ≥S | 0~5% | ||
成圆率 | 整体 | ≥80% | |
850μm≥S≥600μm | ≥70% | ||
折射率(20℃浸渍法) | 1.50以上 | ||
耐 水 性 | 取10g样品放于100ml蒸馏水中,于沸腾水浴中加热1h后冷却。玻璃珠表面不应出现模糊状。中和这100ml水所需要的0.01M盐酸应在100ml以下 | ||
磁性颗粒含量 | ≤0.1% | ||
防水涂层要求 | 通过漏斗无停滞现象 |
4.投标人所投热熔标线涂料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能达到上述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须提供白色和黄色两种颜色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2、施工要求
(一)施工工序
到达现场→安全措施→清洁路面(含基本除线)→放样→涂底漆→涂敷→完成(通行)。材料的熔融与到达现场同步进行。
(二)具体要求
1. 具备每日不低于900㎡的施工能力,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指定时间安排相应组数的施工力量进行施划(含节假日施划)。
2. 进场后,清理现场,清洁作业面。
3. 在旧线上进行覆线作业时,必须自行将原有旧线进行打磨清除后,方可施划。
4. 各种标线施划位置根据GB 51038-2015、GB5768-2009设计,遇实际位置与标准不一致,在平面图中已详细标出位置尺寸,见交通设计平面图。
5. 施工材料必需符合技术标准,按指定地点统一存放。
6. 放样时必须严格执行图纸规定。
7. 道路断面变化处,标线要用圆曲线顺接好。
8. 热熔涂料在釜内加热时,温度应控制在180℃~230℃之间,充分搅拌,混合,使涂料均匀。
9. 下涂剂每平方米控制在150~200g。
10. 涂敷后进行修整,并在完全干燥之前防止车辆碾压。
11. 标线应具有良好的视认性,宽度一致、间隔相等、边缘整齐、线形规则、线条流畅、衔接良好。
12. 标线涂层应厚度均匀,无起泡、开裂、发粘、脱落现象。热熔标线厚度1.8mm~2.5mm。
13. 面撒玻璃珠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 24722-2009要求,面撒玻璃微珠应分布均匀,含量为0.3~0.34kg/㎡;
14. 标线的使用寿命执行GB/T 16311—1996标准;24个月内应无脱落、无变色,线型完好率达到100%。对因道路表面过于粗糙或破损严重可能影响标线寿命的,中标人在施工前有权申请与采购人同监理公司协商解决。对因除雪或道路施工及道路被污染造成的标线破损,中标人能够证明且经监理及采购人确认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5. 为明确双方责任,在采购人施工时要求中标供应商派技术人员、现场安全员跟班作业,确认现场施工条件,技术人员、现场安全员跟班作业费用、交通工具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6. 非产品质量或施工工艺等问题,标线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17. 实际施划过程中,每吨标线涂料最低施划量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须无偿给予补划。
18、 按采购人施划进度要求施工,每月中标企业要对施划完成的街路开展巡查并留存视频等影像资料。在合同竣工后留存每条道路施工前、后全线视频等影像资料,质量保证期内线型完好率100%。
19.中标企业在施工期间,遇有交通护栏、私家车等占用施工区域的情况,中标企业在施划前、后要自行迁移、恢复交通护栏等设施,自行沟通解决车辆违停等情况,不得出现标线被占用后不开展施划等问题。
20.中标企业在施工前要对施工区域交通标线上的灰尘、泥土、树叶等影响标线质量等因素自行开展清理工作。
21.中标企业对每条街路施划完成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施划完成街路的工程量明细上报给采购人,确保及时开展标线验收工作。
3、环保要求
1. 施工过程中,严禁填加其他挥发物。
2. 在项目执行期间,如国家出台了道路标线涂料环保标准,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如中标人不能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并无力整改达标的,采购人有权中止项目执行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4、其他要求
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涂料样板送达采购人验证。货物送达后,采购人将根据需要,对货物分批次进行抽样送检,合同期内检测次数不少于3次(人工加速耐候性检测次数不少于1次),全部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不得借用其他企业资质等证明材料,和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对本项目内容全部或部分转让、分包。履行合同中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终止合同,并由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路面标线涂料检测判定依据执行(JT/T280-2004)。
1. 路面标线涂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 检 查 项 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和频率 | |
1 | 厚度(mm) | 湿漆膜 | ±0.2 | 按材料用量计算,或10%抽检 |
冷 膜 | +0.5,-0 | |||
突起路标 | <25 | 直尺:10%抽检 | ||
2 | 标线宽度(mm) | +0.8,-0 | 直尺:10%抽检 | |
3 | 标线长度(mm) | ±50 | 直尺:10%抽检 | |
4 | 纵向间距(mm) | ±50 | 直尺:10%抽检 | |
5 | 横向偏位(mm) | ±20 | 直尺:10%抽检 |
2. 外观鉴定
标线应等宽顺滑;摊铺后的标线边缘应无明显毛边;标线以外的道路应不被标线材料污染。
6、热熔胶带型标识技术标准
(一)技术参数
热熔胶带型标识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1038-2015》和《GB5768-2009》,路面标线涂料检测判定依据执行(JT/T280-2022)。
1. 物理性能:橡胶型,应清洁、柔韧、无裂纹、易成型、边界清晰、顺直、无破损。厚度在1.8mm~2.5mm。
2. 色度性能:符合下表要求。
颜 色 | 色品区域顶点的色品坐标 (标准照明体 D65 ,照明观测条件 45 °/0 ° ,视场角 2 ° ) | 亮度因数 | |||||
坐标 | 1 | 2 | 3 | 4 | |||
涂层材料色 | 白 | x y | 0. 350 0. 360 | 0. 305 0. 315 | 0. 295 0. 325 | 0. 340 0. 370 | ≥0.80 |
黄 | x y | 0. 545 0. 454 | 0. 494 0. 426 | 0. 444 0. 476 | 0. 481 0. 518 | ≥0.48 | |
橙 | x y | 0. 610 0. 390 | 0. 535 0. 375 | 0. 506 0. 404 | 0. 570 0. 429 | ≥0.20 | |
灰 | x y | 0. 350 0. 360 | 0. 300 0. 310 | 0. 290 0. 320 | 0. 340 0. 370 | ≥0.16 | |
绿 | x y | 0. 201 0. 776 | 0. 285 0. 441 | 0. 170 0. 364 | 0. 026 0. 399 | ≥0.12 | |
红 | x y | 0. 735 0. 265 | 0. 681 0. 239 | 0. 579 0. 341 | 0. 655 0. 345 | ≥0.07 | |
蓝 | x y | 0. 049 0. 125 | 0. 172 0. 198 | 0. 210 0. 160 | 0. 137 0. 038 | ≥0.05 | |
紫 | x y | 0. 302 0. 064 | 0. 307 0. 203 | 0. 374 0. 247 | 0. 457 0. 136 | ≥0 . 05 | |
棕 | x y | 0. 510 0. 370 | 0. 427 0. 353 | 0. 407 0. 373 | 0. 475 0. 405 | ≥0.04 ≤0.15 | |
黑 | x y | 0. 385 0. 355 | 0. 300 0. 270 | 0. 260 0. 310 | 0. 345 0. 395 | ≤0.03 |
图 1 涂层材料色色品
3. 耐水性能:在水中侵泡24h后,应无明显的褪色、起皮、收缩、开裂等异常现象。
4. 耐碱性能:在饱和Ca(OH)2溶液中侵泡24h后,应无明显的褪色、起皮、收缩、开裂等异常现象。
5. 耐磨性能:在正常使用寿命(20~12个月)期间,应无明显的褪色、起皮、收缩、开裂、变形等异常现象。在200转/1000g后减重≤60mg。在使用12个月后,在入射角88.760、观测角1.050的条件下进行测量,其平均逆反射系数值不应小于80 mcd01x-1。m-2。
6. 粘接性能:
使用温度(℃) | 测试温度(℃) | 最小粘接力(N) |
10 | 10 | 4.88 |
24 | 24 | 4.88 |
46 | 46 | 4.88 |
7. 抗滑性能:A级抗滑的最小抗滑值为45BPN,B级抗滑的最小抗滑值为55BPN。
8.投标人所投道路预成形标线带(热熔胶带标识)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能达到上述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9. 非产品质量或施工工艺等问题,标线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二)其他要求
1. 道路预成形标线带(热熔胶带标识)应具有良好的视认性,宽度一致、间隔相等、边缘整齐、线形规则、线条流畅、衔接良好。
2. 道路预成形标线带(热熔胶带标识)应厚度均匀,无起泡、开裂、发粘、脱落现象,厚度1.8mm~2.5mm。
3. 道路预成形标线带(热熔胶带标识)24个月内应无脱落、无变色等现象发生,线型完好率达到100%。对因道路表面过于粗糙或破损严重可能影响标线寿命的,中标人在施划前有权申请与采购人同监理公司协商解决。对因除雪或道路施工及道路被污染造成的标线破损,中标人能够证明且经监理及采购人确认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须无偿给予补划。
4. 道路预成形标线带(热熔胶带标识)至少要达到A级抗滑性能。
5. 按采购人施划进度要求施工,每月中标企业要对施划完成的街路开展巡查并留存视频等影像资料。在合同竣工后留存每条道路施工前、后全线视频等影像资料,质量保证期内线型完好率100%。
6.中标企业在施工期间,遇有交通护栏、私家车等占用施工区域的情况,中标企业在施划前、后要自行迁移、恢复交通护栏等设施,自行沟通解决车辆违停等情况,不得出现标线被占用后不开展施划等问题。
7.中标企业在施工前要对施工区域交通标线上的灰尘、泥土、树叶等影响标线质量等因素自行开展清理工作。
8.中标企业对每条街路施划完成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施划完成街路的工程量明细上报给采购人,确保及时开展标线验收工作。
9.为明确双方责任,在采购人施工时要求中标供应商派技术人员、现场安全员跟班作业,确认现场施工条件,技术人员、现场安全员跟班作业费用、交通工具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采购高压水除线、综合标线无尘除线服务
1、高压水除线设备参数
1.设备压力≥2500bar,且具有满足压力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的施工能力。
2.设备流量:≥26L/min
3.发动机最大功率:≥120kw
4.水泵最大功率:≥125kw
5.设备噪音等级LPA≤87db
6.设备施工噪音等级应符合国家标准。
2、施工要求
1. 采用高压水除线方式施工,能够彻底清除常温漆标线、热熔标线、双组份抗污标线。
2. 根据采购人指定区域进行除线,且具备每日连续工作6小时不低于150㎡除线能力。
3. 配置清扫、回收设备,不得将清除的标线残渣倒至雨水管道、市内垃圾桶等设施内。
4. 清除旧的路面标线时,不得破坏原有路面结构,不得增大路面结构分子之间的间隙,路面不得留下凹槽。
5. 具有全天24小时作业能力,且施工作业后不得影响交通通行。
6. 能够精修交通标线,且整修后无原有痕迹存留。
7.投标人在施工前、后必须留存道路全线视频等影像资料。
8.投标人要配置备用除线设备,防止因除线设备损坏,影响采购人整体施工进度。
9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因高压水除线施工过程中的所需条件。
10.中标企业在施工期间,遇有交通护栏、私家车等占用施工区域的情况,中标企业在施划前、后要自行迁移、恢复交通护栏等设施,自行沟通解决车辆违停等情况,不得出现标线被占用后不开展施划等问题。
11.中标企业在施工前要对施工区域交通标线上的灰尘、泥土、树叶等影响标线质量等因素自行开展清理工作。
12.中标企业对每条街路施划完成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施划完成街路的工程量明细上报给采购人,确保及时开展标线验收工作。
3、其他要求
1.除线工作包含高架快速路,车辆含除线设备在整备情况下,从路面起高度不得高于2.8米
2.按照中标价格,根据道路实际需求对项目内采购货物数量进行合理调整,并按照实际采购数量予以结算.
十、采购高防滑型彩色防滑标线涂料
1、高防滑型彩色防滑标线涂料技术标准
高防滑型彩色标线涂料项目判定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 712—2008)基础上,满足以下标准:
1. 高防滑型彩色防滑标线涂料通用理化性能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高防滑型 | ||
1 | 涂抹外观 | 干燥成型后,颜色、骨料颗粒分布均匀,无裂纹、骨料颗粒脱落等现象。 |
2 | 耐水性 | 在水中浸24小时应无异常现象。 |
3 | 耐碱性 | 在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浸24小时无异常现象。 |
4 | 涂层低温抗裂性 | -10℃保持4小时,室温放置4小时为一个循环,连续做三个循环后应无裂纹。 |
5 | 抗滑性,BPN值 | BPN≥85 |
6 | 人工加速耐候性 | 经人工加速老化实验后,试板涂层不产生龟裂剥落,允许轻微粉化和变色。 |
2.冷涂型路面防滑涂料特定理化性能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
1 | 基料在容器中的状态 | 应无结块、结皮现象,易于搅匀。 | |
2 | 凝胶时间(min) | ≥10 | |
3 | 基料附着性 | ≤4 | |
4 | 不粘胎干燥时间(h) | ≤1(快干) | ≤5(慢干) |
物理干燥方式成膜的冷涂型路面防滑涂料对凝胶时间不作规定 |
3.防滑骨料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1 | 莫氏硬度 | ≥6 |
2 | 骨料粒径(mm) | 2-4 |
4.投标人所投高防滑型彩色标线涂料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能达到上述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5. 施划高防滑型彩色标线涂料的主材(MMA双组份彩色防滑涂料)底涂层和面涂层必须使用MMA活性甲基丙烯酸树脂为原料生产的成品。
2、施工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高防滑型彩色标线涂料施工能力。
2. 本项目采用的是冷涂型路面防滑涂料,抗滑性不低于高防滑型指数,颜色以红、蓝、黄色为主。施工方式采用底涂+骨料+面涂三层方式施工,涂层厚度为≥4mm。
3. 施工中需按照采购人要求留排水缝,避免积水。
4. 施工结束后,标线无脱落、无变色等现象发生,质量保证期内线型完好率达到100%。
5. 质量保证期内不出现脱落、明显变色等问题。1年内检测BPN值不低于70,2年内检测BPN值不低于55,否则要无偿清除不合格标线重新施划标线直至达标。
6. 非产品质量或施工工艺等问题,标线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7.实际施划过程中,每吨标线涂料最低施划量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须无偿给予补划。
8.中标企业在施工期间,遇有交通护栏、私家车等占用施工区域的情况,中标企业在施划前、后要自行迁移、恢复交通护栏等设施,自行沟通解决车辆违停等情况,不得出现标线被占用后不开展施划等问题。
9.中标企业在施工前要对施工区域交通标线上的灰尘、泥土、树叶等影响标线质量等因素自行开展清理工作。
10.中标企业对每条街路施划完成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施划完成街路的工程量明细上报给采购人,确保及时开展标线验收工作。
11. 按采购人施划进度要求施工,每月中标企业要对施划完成的街路开展巡查并留存视频等影像资料。在合同竣工后留存每条道路施工前、后全线视频等影像资料,质量保证期内线型完好率100%。
3、环保要求
MMA活性丙烯酸树脂须通过国家绿色环保认证体系。(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事项
1、项目管理团队各类人员配备,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具有相对应的岗位证书的相关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不少于10人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十二、安全生产管理
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如下:
第一条采购人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二)审查并复印中标人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资质证书、施工简历等见证性材料。
(三)审查中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的年龄、工种、健康、技术素质,施工机械、养护车辆、设施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是否满足养护作业需要: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执有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四)对中标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 管理,进行技术交底,建立健全采购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中标人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台账。
(五)加强对中标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安全生产的作业进行纠正或停止作业。
(六) 落实安全设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
第二条中标人职责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承担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项目安全组织机构,按施工人数的1%-3%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且执有资质证书。
(三)建立健全本企业内部项目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建立各类设备技术档案、制定各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四)按采购人要求制定确保安全施工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落实:遵照执行采购人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保证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年龄、工种、健康状况满足工程需要: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使用童工及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依法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六)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行全面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七)保证施工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要求。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
(八)对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 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坍塌、污染环境事故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落实管控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九)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养护作业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养护作业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十)为现场施工人配备符合国家规定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
(十一)必须按规定取得合格的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自主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十二)安全生产费专款专用,足额使用。
(十三)不得擅自更换主要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项目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台账。
(十五)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十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及时特性,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十七)严格按照工期施工、竣工,不得拖延工期,不得影响车辆安全通行。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保通保畅预案,报交管部门、路政部门备案。因施工造成交通堵塞时,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配合疏导交通。
(十八)对与项目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造成其他人身伤亡事故全面负责,承担项目承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
第三条 其他约定
(一)因中标人原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等产生的救援、善后处理、其他对外支出、 赔偿以及导致采购人被地方政府处罚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如中标人不能及时支付,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或应给付中标人的款项中扣留资金用以支付相关费用。
(二)双方应明确各自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联络制度,应定期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施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可以要求中标人进行停工整顿,并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的执行。
(四)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五)如中标人在施工中发生事故、交通事故等侵权责任、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由中标人负责。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在履约保证金或应给付中标人的款项中扣留, 不足部分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其他要求:
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65日。
质量保质期时间:3-24个月。
支付比例:服务完成100%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支付合同价款100%。
本项目共计 2 个包组,包号为 001、002 。允许兼投不得兼中;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服务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94,854.00
最高限价(元):294,854
采购需求:查看
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监理 :
一、总则
1. 本监理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遵循可靠、先进、经济、实用、保密及环保的原则,保证提供符合本监理要求的优质服务。
2. 技术要求中所应用的标准和规范应使用现行最新版本。
3. 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前,对本监理要求补充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事项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另行商定。
4.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与本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的所有资料,投标人有义务为采购人保守机密。
二、监理服务内容及范围
对本项目的前期准备及施工中的质量、进度、投资的保证及项目建设的多项工作由多方承包人按各自与项目单位签订的相应合同履行并承担责任。项目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项目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质量;进行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项目的交工和竣工验收等。监理单位受项目单位委托服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项:
1. 施工前技术、业务准备工作及项目前期策划、招投标、前期手续的办理。
1.1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及技术咨询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项目监理工作所需的设施及各类专业人员,明确人员的职责分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受托人负责项目成本测算。
1.3 协助委托人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1.4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
1.5 编制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方案,提出施工阶段的工作内容、难点、重点、目标及达到目标的管理手段、措施、保证体系,提出监理模式和监理要点。
1.6 阐述委托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包括分包单位,下同)的管理关系及各自职责、任务等。
1.7 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
1.8 协助委托人组织实施或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
1.9 负责收集汇总国家、地方、行业部门发布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等文件,报送委托人并通知各承包单位。
1.10审查施工图纸,参与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1.11审批设计变更,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针对设计上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及不可预见因素,按照委托人要求,协调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更改。
1.1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受托人最高代表审核,签认后报委托人。
1.13组织设计交底工作,进行控制点复测,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复测成果。
1.14审核承包主体单位的资格和资质,审查承包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资格、资质、资历等是否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
1.15审查承包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资质、人员资格和各种检测、测量设备和仪器的精度及检定情况,并按要求对承包单位外委托试验的实验室进行审查、确认。
1.16审查承包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装备的规格、型号及设备完好率,是否有应急保障措施。
1.17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议。
2. 施工阶段工作
2.1 受托人负责项目款的拨付。项目款需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审核确认后拨付。
2.2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负责项目的部分材料设备采购及供应。
(1)审查承包单位拟用于本项目的材料、构配件的检验合格证明及试验报告,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见证抽样检查和检验,控制进场材料、构配件质量。
(2)按照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并完成见证取样工作。
(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分项项目和单位项目质量验评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
(4)依据有关合同文件的程序要求,认真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中间计量单和月支付报审表,审查、签认《工程变更单》及《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及时填写中间计量审批单、月计量汇总报审表,初签中期支付凭证,报委托人审批。
(5)审核项目变更方案和现场签证。
(6)处理索赔及反索赔事宜。
(7)检查承包单位合同执行情况。
(8)审查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9)做好监理预控工作,避免不合格品及质量事故的出现,对必须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进行全过程控制,做好旁站记录。
(10)调查、处理项目质量缺陷和事故,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质量事故与质量缺陷,有权暂停部分项目施工,并及时填写质量事故(缺陷)报告单,报委托人。在承包单位完成整改并提出复工申请,经检查合格后,在获得委托人的书面认可后签发复工令。出现重大事故时,督促承包单位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2.3 验收工作
(1)按国家有关验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委托人的指令下组织验收工作,做好对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工序对项目质量进行实测实量验收,同时认真填写工序质量验收单及有关记录。
(2)对承包单位提出的检验报告、分项分部项目验收申请、结算申请进行验收审查,协助委托人组织对拟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审核竣工资料,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的配合工作。
(3)按照有关要求负责检查承包单位竣工材料的整理与编制,使其达到有关部门及委托人要求的竣工文件标准。
(4)监督承包单位认真执行质量保修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项目,对已交工项目中出现的缺陷、病害等问题,调查其原因,确定相应责任,并督促整改。
(5)协助委托人进行项目的财政结算工作。
(6)签发竣工移交证书、项目质量保修期终止证书、最终支付证书。
(7)编制竣工文件及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含监理旁站记录和监理工作日志及全部影像资料)。
(8)协助委托人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4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国家、行业、沈阳市有关文明施工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城市建设的样板。
(2)监督检查承包单位生产、生活区管理规划,使其布局在布置满足城市环境要求。
(3)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控制废水、废渣排放及建筑噪声,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4)审查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杜绝安全事故。
(5)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治流行疾病工作,并制定防治工作方案。
2.5 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合同的约定。
(1)做好项目监理的每一个过程,体现计划、实施、检查、处理的持续改进过程。
(2)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现场管理、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管理、验收、移交等事宜进行控制、组织、协调。
2.6 接受委托人就项目监理工作提出的其他工作任务。
2.7 待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24个月内,提供后续监理工作支持,对项目使用单位的使用情况和保修、安全等事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并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意见与建议。
三、施工质量目标
合格
四、其他要求
1. 项目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项目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项目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 监理单位每个月要对中标企业完成且未过质保期设置的交通设施进行检查,并出具相应的巡查报告,对存在问题的设施及时组织中标企业进行整改,并将巡查报告、中标企业整改情况录入监理日志。
3.监理单位要组织3名以上监理人员,在中标企业每日施工前,对设备操作人员信息进行核查,确保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中标企业每天施工情况,安排每名监理人员负责不多于两家施工单位的监管工作,同时要将每日核查情况和施工监管情况录入监理日志。
4.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
5. 监理单位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地产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具备所有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检测资料和主要检测设备及测试设备。
6. 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7. 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持有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8. 投标人应承诺对项目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监理内容的培训。
9. 采购人根据委托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必要时可向投标人提供与监理范围和内容有关的技术资料。
五、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交通设施是指用于保障行车安全,预防和减小道路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设置的城市公用设施。为做好交通设施维护和建设,确保交通设施的完好、有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道路交通设施包括: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隔离设施、立面标识、警示柱、警示桶、爆闪灯等相关的道路交通设施。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2023年中标的城市交通设施建设、维护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维护期间监理单位将采用计分制考核建设、维护单位每月绩效,年底确定中标单位的工作质效。
第二章 扣分标准和处罚方式
中标单位基础分为每月100分。监理单位将以现场检查等考核方式,对下列情行的扣除相应分值。
扣分标准。
(一)施工时工作人员须着装统一,不穿着工作服、反光背心的每人次扣1分;车辆不整洁的每台次扣1分。
(二)工作中忽视人身安全,对现场施工不按照国家标准规定,不设置相关安全设施和违反其他安全作业要求的,扣5分。
(三)施工人员未将施工废料或胶带等废弃物彻底清理,污染作业面及周边环境,造成市民及环卫部门等其它职能部门投诉的扣5分。
(四)施工人员在施划作业区域或在存放涂料、稀释剂等易燃材料区域近距离时吸烟或使用火源的,扣5分;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作业的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发生在施工中因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不负责任等问题,施工现场杂乱或破坏其它市政设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群众投诉的,扣3分,被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批评曝光且情况属实的扣10分。
(六)未按照项目规划、设计或采购人指令开展的施划、建设、维护的,擅自改变设置点位、规格样式、设置方式等问题的,扣5分。未按照采购人时限要求施工,项目进展缓慢影响工作进度的,扣10分。
(七)设施维护期间,对讲机呼叫三次未应答的,发现一次扣2分;维护人员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扣3分;接到指令后,未在规定时限进行处理完毕的(特殊情况延期的除外),每件扣5分;作风散漫,不能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或接到指令拒不执行,无故未按要求到达现场的扣10分。
(八)设施维护管辖区域内有中心隔离栏的街路须在3天内巡视完毕,无中心隔离栏的街路须在7天内巡视完毕,当月2次未达到标准的当月考核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发现的问题未能处理且未及时上报的扣3分;管辖区域设施存在的问题,当月被采购人或监理发现一次的扣1分,第二次扣5分,第三次扣7分。
(九)按照投标文件规定,对中标企业所供应或者自行施工使用的标线涂料进行抽检,存在货物相关参数未达标的情况,中标单位须重新提供合格产品,因退货而延误标线施工工期和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每项扣5分。
(十)中标单位所施划的交通标线漆膜厚度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划后标线未完全干燥就放行车辆通行等情况,扣5分。中标单位需定期对所施划的标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自行组织施工力量进行整改,被采购人或项目监理巡查发现标线存在质量或通行组织问题的,每次扣5分。
(十一)监理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或采购人要求对项目完成旁站工作或不能提供旁站记录的每次扣3分;未按照招标文件和相应国家标准技术参数要求,对标线涂料、标志、隔离栏等设施的材质、成分、规格、逆反射亮度等参数检测及核对结算数量,经采购人复核存在质量、数量不符等情况的,每次扣10分。
(十二)中标单位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行为的,视情节严重扣2-10分。
(十三)中标单位出现下列情行的当月考核成绩按零分计算。
1、作业时,施工人员有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如酒后驾车、闯红灯、遮挡车辆号牌、未悬挂车辆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不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如发生打架斗殴、盗窃交通设施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维护单位法律责任。
2、不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或接到指令拒不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3、按照投标文件规定,使用与投标油漆品牌、质量不一致的。
4、监理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或采购人要求对货物和施工项目中参数检测及核对结算数量,经采购人复核存在质量、数量不符等情况,出现两次以上的。
第五条 处罚方式
(一)按照绩效考核成绩,对各中标单位的得分按照项目施工维护或供货进度进行总体讲评。
(二)发现的所有扣分问题均由监理下发整改通知单(监理单位扣分问题由采购人下发整改通知单)。由中标单位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考核评分低于90分的,约谈中标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考核成绩评定为良好。
(四)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扣减合同标的款1%。考核成绩评定为一般。
(五)考核评分低于70分的,扣减合同标的款2%。考核成绩评定为合格。
(六)考核评分低于60分的,扣减合同标的款3%。考核成绩评定为差。
(七)连续三次评分低于60分或年度内两次当月考核成绩零分的,考核成绩评定为不合格,并依法终止合同。
(八)考核评分结果将记入《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对采购单位验收标的状况说明。
(九)由于中标单位违反操作规程或本规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的,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在不可抗力客观原因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况执行考核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交警局道路设施大队对考核管理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条 本规定条款内容由交警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施行,作用于合同履行全过程。
其他要求: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65日。
支付比例:服务完成100%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支付合同价款100%。
本项目共计 2 个包组,包号为 001、002 。允许兼投不得兼中;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服务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组: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002包组: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1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22896648。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剑街2号
联系方式: 024-23344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梦溪
电 话: 024-22896636、2289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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