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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诸市自然告字[2023]18

 

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31227上午9:00,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新亭路23-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新亭路23-02地块

征地面积(m2)

17693

土地坐落

陶朱街道新亭路与新亭支路交叉口东南侧

出让土地面积(m2)

17693

用地性质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

出让年限

50年

起始价

(万元)

1487

竞买保证金(万元)

298

增价幅度(万元)

10

投入产出

标准

投资强度

400万元/亩

土地税收

30万元/亩

规划建设

标准

容积率

≤0.2

建筑密度

5%

绿地率

<15%

建筑高度

≤27米

建筑风貌

简约现代风格,立面简洁,色彩稳重,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应按省市有关文件和规范标准要求,严格控制厂区内企业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规模。

能耗标准

单位能耗增加值3.125万元/吨标煤,无国家明列淘汰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

环境标准

1.禁止含电镀、钝化、酸洗、黄铜熔铸工艺和铬、镉、镍、铅、汞五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2.废水废气达到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达到综合排放标准),废水纳入污水厂收集管网;

3.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4.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5.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6.烟(粉)尘≤0.5吨/年·亿元。

安全要求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

消防安全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建设、管理

其他

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严格落实“三同时”

其他要求

出让地块的各项指标以相关职能部门解释为准,人防设施“配建指标、防护等级、战时功能、异地建设”等建设要求和指标严格按照人防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属地人防主管部门要求执行。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产权归国有,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国家,产权统一登记至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作为人防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负责人防工程的平时出租、使用和多元化经营管理。

该地块需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与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新亭路23-02号地块履约监管协议》,方能办理供地等后续相关审批手续。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0231217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诸市自然告字[2023]18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参与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者,可登陆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进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公告信息—绍兴市—诸暨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1217日上午9:0020231227上午9: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98万元,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231217上午9:00起至20231227上午9:00时内缴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7上午9:00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交易服务平台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出让起始价为1487万元,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天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资料》、《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有关约定和程序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地块竞拍结束后,竞得人须及时到国家安全机关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落实国家安全防范要求。

(五)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应立即停止开发利用活动,采取防止污染扩散措施,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六)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其它有关手续到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退款指示函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七)联系方式

诸暨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联系地址:陶朱街道文种南路18号,联系人:女士,联系电话:0575-87383526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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