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阳县部分水资源(盘活存量资产)项目
金额
4757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572万元
招标公司桂阳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柏强18673757084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海云133780589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9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办发〔2022〕19号文件和湘政办函〔2023〕26号文件精神,为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力度,改善当地群众农业生产灌溉用水及生活用水条件,桂阳县水利局(招标人)对桂阳县部分水资源(盘活存量资产)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此次采购在优先保障当地群众生活和灌溉用水前提下进行,盘活部分水资源,不影响当地群众原有供水现状,不增加群众额外负担,中标人必须服从水利主管部门的监管。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桂阳县部分水资源(盘活存量资产)项目
2、招标代理编号:LYZC-CZ-2023037
3、项目预算:0元,项目总投资估计约为47572万元。(即投标报价应≥47572万元)
4、特许经营范围包含:桂阳县部分水资源(共计约6920万m3)
5、特许经营权出让年限:30年。
6、招标内容: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中标人,由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运营及维护,提供原水供水服务、水力发电服务,并获得供水服务收入和水力发电服务收入。在项目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本项目所有资产及特许经营权完好无偿的移交给桂阳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7、投融资模式:项目由中标人负责项目投资,维护以及运营团队的组建,并承担一切费用,政府不提供任何担保。中标人在签定协议时须做出承诺,确保不增加群众额外负担。
8、机制回报: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运营和维护,并通过收取供水服务费、水力发电服务费以收回投资及合理回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此项目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谈判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的获取方式:
2.1 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中进入“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系统”完善数字证书信息的相关资料并提交审核。
2.2 已完成审核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中进行“公告”--“立即投递”--“下载文件”的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未按照相关程序操作的投标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修改、澄清后的采购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采购文件与备案的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完善数字证书信息的相关资料等事宜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进行线上上传。
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6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自行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参加网上开标活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
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100MB以内(如文件大小超过100M,请联系系统客服协助),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供应商需在郴州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cz.hbncp.com.cn/#/)注册,并获取云签章。供应商应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谈判代表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进行视频会议进行谈判。
五、投标保证金
1、提交响应文件前,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3、交纳时间:2023年6月29日09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银行: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82013350000004622600001519
注:投标人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的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5、保证金缴纳和电子保函申办须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办理完成。
六、谈判公告
谈判购公告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采购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桂阳县水利局
联系人:柏强
联系方式:18673757084
招标代理: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
联系人:王海云
联系方式:13378058989、18774285131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
2、投标人可以办理湖南数字CA证书,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完善相关信息并获取云签章;也可以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注册账号完善相关信息并获取云签章。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的,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
3、各投标人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中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
4、若因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响应文件,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5、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招标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6、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客服QQ:2372645290或800182906。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桂阳县部分水资源(盘活存量资产)项目
2、招标代理编号:LYZC-CZ-2023037
3、项目预算:0元,项目总投资估计约为47572万元。(即投标报价应≥47572万元)
4、特许经营范围包含:桂阳县部分水资源(共计约6920万m3)
5、特许经营权出让年限:30年。
6、招标内容: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中标人,由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运营及维护,提供原水供水服务、水力发电服务,并获得供水服务收入和水力发电服务收入。在项目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本项目所有资产及特许经营权完好无偿的移交给桂阳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7、投融资模式:项目由中标人负责项目投资,维护以及运营团队的组建,并承担一切费用,政府不提供任何担保。中标人在签定协议时须做出承诺,确保不增加群众额外负担。
8、机制回报: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运营和维护,并通过收取供水服务费、水力发电服务费以收回投资及合理回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此项目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谈判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的获取方式:
2.1 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中进入“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系统”完善数字证书信息的相关资料并提交审核。
2.2 已完成审核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中进行“公告”--“立即投递”--“下载文件”的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未按照相关程序操作的投标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修改、澄清后的采购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采购文件与备案的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完善数字证书信息的相关资料等事宜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进行线上上传。
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6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自行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参加网上开标活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
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100MB以内(如文件大小超过100M,请联系系统客服协助),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供应商需在郴州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cz.hbncp.com.cn/#/)注册,并获取云签章。供应商应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谈判代表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进行视频会议进行谈判。
五、投标保证金
1、提交响应文件前,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3、交纳时间:2023年6月29日09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银行: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82013350000004622600001519
注:投标人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的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5、保证金缴纳和电子保函申办须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办理完成。
六、谈判公告
谈判购公告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采购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桂阳县水利局
联系人:柏强
联系方式:18673757084
招标代理: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
联系人:王海云
联系方式:13378058989、18774285131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
2、投标人可以办理湖南数字CA证书,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完善相关信息并获取云签章;也可以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注册账号完善相关信息并获取云签章。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的,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
3、各投标人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中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
4、若因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响应文件,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5、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招标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6、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客服QQ:2372645290或800182906。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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