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宁城发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咸宁城发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SZZX-202104FJ-005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4391.1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zx-202104fj-005001001
预算金额4391.19万元
招标公司咸宁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工1850724234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5/24
公告正文
咸宁城发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咸宁城发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SZZX-202104FJ-00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9 20: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咸宁城发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咸宁城发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SZZX-202104FJ-00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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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ZZX-202104FJ-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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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宁城发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原武警支队地块(含黄畈村金泉湾地块)位于长安大道296号,原禄神大酒店后面,温泉水文站北侧,东临公路局小区,南临温泉水文站,西临私房,北临规划道路。 建设规模:建设项目占地面积977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8739.13平方米,咸宁城发幼儿园项目的教学楼、综合楼、安装水、电、气、给排水、景观绿化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在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含: 工程设计: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二次装修、幕墙、景观、弱电专项设计等)。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所有内容的建安工程施工,场地平整等,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一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6-25合同估算价:4391.19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其它要求:?3.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前五年)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3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87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项目总承包)或建筑面积不少于87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或省级(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招投标信息详情网页截图〕。 3.3.5 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59.175.169.110/web/Index.aspx#)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时打印出带二维码的《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且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为该表中的人员。 3.3.6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榜警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3.7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7年、2018、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新成立公司以营业执照批准日期起)。 3.3.8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否则视为违约,追究相应责任。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3.3 其它: 3.3.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2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具有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建设等相应能力。 3.3.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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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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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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