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房屋修缮比价采购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b08010100z20241822839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联系人薛东187454822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B08010100Z20241822839
项目名称:  房屋修缮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0
最高限价(元):  25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22500.0000
需求详情:
1.采购要求:DR室南墙防辐射墙体维修,拆除原有墙面,窗户,15mm硫酸钡板三层叠加铺装,钉口铅板防护,硫酸钡沙找平,3mm铅板收边,防火漆涂刷,三胶两网岩棉保温墙面,外墙防雨漆,3当量辐射检测合格,以上施工方案图型尺寸以及要求均已现场勘察为准,甲方确认无误后开始施工。
2.服务要求:
1)主要材料要求:本项目所涉及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切符合本项目要求,均需供应商负责采购。
2)施工要求:本工程10天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采购方要求进行。
3)工程质量要求:确保达到优良,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有关规定,采购单位要求停工和返工时,承包人无条件必须立刻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维修质保期:维保期1年,维修质保期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计算,在维修质保期内造成的返修,其费用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服务团队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中设计要求施工,认真组织,遵照设计严格执行。
2)严格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
3)供应商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施工和组设备,施工用具及施工材料,如施工用具保管不慎导致我院患者出现任何意外由施工方全部承担责任。
4)供方施工工人,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项目及临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供方负责修复原状及承担一切后果。
5)无论施工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供方负责及时清理垃圾(垃圾清理费及特管费包含在报价内)。
6)供方承担施工期间设备和施工人员安全。
4.验收标准:工程竣工后,由采购方组织验收,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
5.售后服务:
1)在工程竣工后对质量进行回访,征求意见,以积极的态度做好服务,确保总体工程的质量达到更优秀的标准。
2)严格按照质保维修体系的规定,按国家,地方规定和合同文件要求,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3)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遇到的问题,保证24小时内委派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并72小时内进行处理。
4)在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供方在接到通知后,确保做到立即达事故现场。
6.其他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设计要求,行业标准进行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安全有效施工,乙方中标以后需24小时内与甲方接洽,3个工作日内需进场施工,如不履行以上条款视为自动违约,给予解除中标项目。


服务周期:  1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15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9-19 12:07
报名结束时间:2024-09-24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
联系人:  薛东
联系电话:  18745482229
联系座机:  0454-8783227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