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6月1日招采预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下 午(水钢 长钢 通钢公司)
第 一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生产维修钢材
时 间:14:08-14:1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或铁路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到站: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田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检计量要求
1、技术要求:
2、检验标准:交货时附产品质量证明书。
3、产品包装:以安全运抵首钢水钢为准。
4、计量方法:检尺理计。
第 二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氨水
时 间:14:18-14:28
重 量:约10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不含税到厂价格(实际因参标供应商税率不同,需根据中标供应商情况另外核定税率)。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质量要求及检验:氨(NH3)浓度20%。
2、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质量标准(HG1-88-81),附检验报告。
3、计量方法:数量以首钢水钢计量衡计量为准。
第 三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工业烧碱
时 间:14:28-14:38
重 量:100000千克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或铁路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到站: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工业烧碱中各物质含量要求按GB209-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用氢氧化钠]标准,必须采用IL-DT-I一等品标准,合格的液碱为稠状无色透明液体,不含杂质。
2、供应商需根据首钢水钢提供的产品,化验指标对品质作出调整,并配合首钢水钢人员进行取样、化验分析。
3、供应商人员必须熟知卸车现场工业烧碱泄漏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服从首钢水钢相关人员的指挥(汽车运输)。
4、供应商应保证所供产品的品质与数量,在正常情况下接买受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货品的运送,合理安排。
5、首钢水钢发生异常紧急供货时供应商应满足需求。
6、供应商不能如期供应产品,导致首钢水钢正常的生产组织受到影响(停产、减产),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出现异常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供应商必须向首钢水钢市场采购部、铁焦事业部提出书面说明。
第 四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炉前备件
时 间:14:38-14:4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58-8143392。
第 五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消防器材
时 间:14:48-14:5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帅先生,电话:0858-8144666。
第 六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压缩机
时 间:14:58-15:0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帅先生,电话:0858-8144666。
第 七 标
采购公司:首钢长钢
项目名称:增碳剂
时 间:15:08-15:18
重 量:约462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长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长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收到发票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首钢商票支付。
4、收货单位: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合金库。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15-7703159,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5035505346。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质量标准:固定碳≥92.0%、S≤0.30%、灰分≤7.0%、挥发份≤1.5%、水分≤0.5%、粒度1-4mm的比例≥85%,其它执行YB/T192标准。
2、质量扣罚
(1)固定碳≥92.0%:90.0%≤固定碳<92.0%每降低0.1%扣1.5公斤/吨;85.0%≤固定碳<90.0%,每降低0.1%扣2.5公斤/吨;固定碳<85.00%拒付。
(2)S≤0.30%:0.30%<S≤0.50%,每升高0.01%扣1.5公斤/吨;S>0.50%退货或每升高0.01%扣5公斤/吨。
(3)灰分≤7.0%:7.0%<灰分≤10.0%,每升高0.1%扣0.4公斤/吨、灰分>10.0%拒付。
(4)挥发份≤1.5%:1.50%<挥发份≤5.00%,每升高0.1%扣0.4公斤/吨、挥发份>5.00%拒付。
(5)水分≤0.5%:0.5%<水分≤1.0%,水分按单批含水重量-单批干基重量/(1-0.5%)扣除;1.0%<水分≤1.5%,每升高0.1%扣3公斤/吨;水分>1.5%,退货。
(6)粒度1-4mm的比例≥85%:80%≤粒度<85%,每降低1%扣2公斤/吨;粒度<80%,退货。
备注:
(1)按检验批次扣罚,扣罚以技术条件为基准进行扣罚。
(2)扣罚时,不足1个单位的按1个单位计算。
(3)不合格指标值分项扣罚,累加计算。
(4)达退货标准的除执行退货扣罚外,其它指标仍执行扣罚标准。
(5)水分不做仲裁、粒度不做第三方仲裁。
3、包装要求:汽车运输需加盖篷布,产品必须保证干燥。包装要求:外包装为吨袋包装,内包装必须为每袋10±0.3kg防潮小包装,包装需注明单位名称、品名及重量。结算时由招标人相关人员扣除包装重量,包装物不计价,中标人不回收。
第 八 标
采购公司:首钢长钢
项目名称:碳包芯线
时 间:15:18-15:28
重 量:约132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到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日内与首钢长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长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收到发票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首钢商票支付。
4、收货单位及地址: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合金库。
5、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平台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5-7703189。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质量标准:固定碳≥97.0%、S≤0.6%、灰分≤1.8%、挥发份≤1.2%、外径13mm、钢带厚度0.3mm-0.4mm、芯粉质量≥135g/m,包芯线其它技术要求执行YB/T053、YB/T192。
2、质量扣罚
(1)固定碳:90.0%≤固定碳<97.0%,每降低0.1%扣1.2公斤/吨;固定碳<90.0%每降低0.1%扣2.0公斤/吨;固定碳<80.0%拒付。
(2)S:S≤0.6%,每升高0.01%扣1.5公斤/吨。
(3)灰分:灰分≤1.8%,每升高0.1%扣0.2公斤/吨。
(4)挥发份:挥发份≤1.2%,每升高0.1%扣0.4公斤/吨。
注:
(1)按检验批次扣罚,扣罚以技术条件为基准进行扣罚;
(2)扣罚时,不足1个单位的按1个单位计算。
3、包装要求:汽车运输需加盖篷布,产品必须保证干燥。铁笼包装(铁笼样式按买受人炼钢厂要求制作),每盘≤1吨。外包装布必须为红色,铁制或铝制标牌,标明:单位名称、品名。结算时由买受人相关人员扣除包装重量,包装物不计价,出卖人不回收。
4、送货要求:按要求组织进厂。
5、运输方式:汽运,费用及运输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6、结算依据: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结算。
第 九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高氯酸通风柜
时 间:15:28-15:3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合同时必须分项报价,每项不得高于原价。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入厂及验收: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公司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入厂手续及验收手续由中标供应商自己办理。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结算,预付30%货款,货到,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且发票入账后60日内付货款65%,剩余5%质保(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异议后结清)。
五、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高氯酸通风柜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八、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江先生,电话:0435-3793055。
第 十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电磁除铁器
时 间:15:38-15:48
数 量:2台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发票入账后60日之内付90%货款,剩余10%质保,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
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所有运杂费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指定地点(供应商自行办理入厂及验收手续)。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江先生,电话:0435-3793055。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符合通钢股份技术要求,送货时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除铁器技术参数见下表:
第 十一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尼龙衬板
时 间:15:48-15:5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含运费一票制方式,现款结算。通钢股份供应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90%货款,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1年满且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
4、收货单位及运输方式:2022年7月1日前,根据需方通知发货,汽运到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指定地点(发生疫情也不允许断供,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运杂费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435-3770898。
二、技术要求:耐磨、不沾料,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3.2μm,使用寿命≥36个月,衬板剩余厚度不小于10毫米。
吸水率:0.2%
密度:1.15±0.1t/m3
硬度:≥90HB
线膨胀系数:5.5*10-5K-1
弯曲强度≥120Mpa
抗压强度≥110Mpa
冲击强度:≥6.2KJ/m2
拉伸强度:≥80Mpa
断裂伸长率:60%
摩擦系数:0.1-0.2
热变形温度:≥170℃
含油量:2.5-4.5%
尼龙含量:97-98%
第 十二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空压机备件
时 间:15:58-16:0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含运费一票制方式,现款结算。通钢股份供应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90%货款,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1年满且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
四、收货单位及运输方式:2022年7月15日前,根据需方通知发货,汽运到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指定地点(发生疫情也不允许断供,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运杂费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435-3776048。
第 十三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皮带机备件
时 间:16:08-16:1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入厂及验收: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公司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入厂手续及验收手续由中标供应商自己办理。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结算,货到后60天内出卖人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交予买受人,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90%货款,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
五、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435-3770898。详情请下载附件!
第 一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生产维修钢材
时 间:14:08-14:1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或铁路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到站: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田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检计量要求
1、技术要求:
2、检验标准:交货时附产品质量证明书。
3、产品包装:以安全运抵首钢水钢为准。
4、计量方法:检尺理计。
第 二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氨水
时 间:14:18-14:28
重 量:约10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不含税到厂价格(实际因参标供应商税率不同,需根据中标供应商情况另外核定税率)。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质量要求及检验:氨(NH3)浓度20%。
2、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质量标准(HG1-88-81),附检验报告。
3、计量方法:数量以首钢水钢计量衡计量为准。
第 三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工业烧碱
时 间:14:28-14:38
重 量:100000千克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或铁路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到站: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工业烧碱中各物质含量要求按GB209-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用氢氧化钠]标准,必须采用IL-DT-I一等品标准,合格的液碱为稠状无色透明液体,不含杂质。
2、供应商需根据首钢水钢提供的产品,化验指标对品质作出调整,并配合首钢水钢人员进行取样、化验分析。
3、供应商人员必须熟知卸车现场工业烧碱泄漏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服从首钢水钢相关人员的指挥(汽车运输)。
4、供应商应保证所供产品的品质与数量,在正常情况下接买受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货品的运送,合理安排。
5、首钢水钢发生异常紧急供货时供应商应满足需求。
6、供应商不能如期供应产品,导致首钢水钢正常的生产组织受到影响(停产、减产),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出现异常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供应商必须向首钢水钢市场采购部、铁焦事业部提出书面说明。
第 四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炉前备件
时 间:14:38-14:4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58-8143392。
第 五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消防器材
时 间:14:48-14:5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帅先生,电话:0858-8144666。
第 六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压缩机
时 间:14:58-15:0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帅先生,电话:0858-8144666。
第 七 标
采购公司:首钢长钢
项目名称:增碳剂
时 间:15:08-15:18
重 量:约462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长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长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收到发票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首钢商票支付。
4、收货单位: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合金库。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15-7703159,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5035505346。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质量标准:固定碳≥92.0%、S≤0.30%、灰分≤7.0%、挥发份≤1.5%、水分≤0.5%、粒度1-4mm的比例≥85%,其它执行YB/T192标准。
2、质量扣罚
(1)固定碳≥92.0%:90.0%≤固定碳<92.0%每降低0.1%扣1.5公斤/吨;85.0%≤固定碳<90.0%,每降低0.1%扣2.5公斤/吨;固定碳<85.00%拒付。
(2)S≤0.30%:0.30%<S≤0.50%,每升高0.01%扣1.5公斤/吨;S>0.50%退货或每升高0.01%扣5公斤/吨。
(3)灰分≤7.0%:7.0%<灰分≤10.0%,每升高0.1%扣0.4公斤/吨、灰分>10.0%拒付。
(4)挥发份≤1.5%:1.50%<挥发份≤5.00%,每升高0.1%扣0.4公斤/吨、挥发份>5.00%拒付。
(5)水分≤0.5%:0.5%<水分≤1.0%,水分按单批含水重量-单批干基重量/(1-0.5%)扣除;1.0%<水分≤1.5%,每升高0.1%扣3公斤/吨;水分>1.5%,退货。
(6)粒度1-4mm的比例≥85%:80%≤粒度<85%,每降低1%扣2公斤/吨;粒度<80%,退货。
备注:
(1)按检验批次扣罚,扣罚以技术条件为基准进行扣罚。
(2)扣罚时,不足1个单位的按1个单位计算。
(3)不合格指标值分项扣罚,累加计算。
(4)达退货标准的除执行退货扣罚外,其它指标仍执行扣罚标准。
(5)水分不做仲裁、粒度不做第三方仲裁。
3、包装要求:汽车运输需加盖篷布,产品必须保证干燥。包装要求:外包装为吨袋包装,内包装必须为每袋10±0.3kg防潮小包装,包装需注明单位名称、品名及重量。结算时由招标人相关人员扣除包装重量,包装物不计价,中标人不回收。
第 八 标
采购公司:首钢长钢
项目名称:碳包芯线
时 间:15:18-15:28
重 量:约132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到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日内与首钢长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长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收到发票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首钢商票支付。
4、收货单位及地址: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合金库。
5、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平台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5-7703189。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质量标准:固定碳≥97.0%、S≤0.6%、灰分≤1.8%、挥发份≤1.2%、外径13mm、钢带厚度0.3mm-0.4mm、芯粉质量≥135g/m,包芯线其它技术要求执行YB/T053、YB/T192。
2、质量扣罚
(1)固定碳:90.0%≤固定碳<97.0%,每降低0.1%扣1.2公斤/吨;固定碳<90.0%每降低0.1%扣2.0公斤/吨;固定碳<80.0%拒付。
(2)S:S≤0.6%,每升高0.01%扣1.5公斤/吨。
(3)灰分:灰分≤1.8%,每升高0.1%扣0.2公斤/吨。
(4)挥发份:挥发份≤1.2%,每升高0.1%扣0.4公斤/吨。
注:
(1)按检验批次扣罚,扣罚以技术条件为基准进行扣罚;
(2)扣罚时,不足1个单位的按1个单位计算。
3、包装要求:汽车运输需加盖篷布,产品必须保证干燥。铁笼包装(铁笼样式按买受人炼钢厂要求制作),每盘≤1吨。外包装布必须为红色,铁制或铝制标牌,标明:单位名称、品名。结算时由买受人相关人员扣除包装重量,包装物不计价,出卖人不回收。
4、送货要求:按要求组织进厂。
5、运输方式:汽运,费用及运输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6、结算依据: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结算。
第 九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高氯酸通风柜
时 间:15:28-15:3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合同时必须分项报价,每项不得高于原价。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入厂及验收: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公司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入厂手续及验收手续由中标供应商自己办理。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结算,预付30%货款,货到,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且发票入账后60日内付货款65%,剩余5%质保(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异议后结清)。
五、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高氯酸通风柜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八、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江先生,电话:0435-3793055。
第 十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电磁除铁器
时 间:15:38-15:48
数 量:2台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发票入账后60日之内付90%货款,剩余10%质保,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
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所有运杂费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指定地点(供应商自行办理入厂及验收手续)。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江先生,电话:0435-3793055。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符合通钢股份技术要求,送货时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除铁器技术参数见下表:
第 十一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尼龙衬板
时 间:15:48-15:5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含运费一票制方式,现款结算。通钢股份供应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90%货款,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1年满且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
4、收货单位及运输方式:2022年7月1日前,根据需方通知发货,汽运到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指定地点(发生疫情也不允许断供,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运杂费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435-3770898。
二、技术要求:耐磨、不沾料,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3.2μm,使用寿命≥36个月,衬板剩余厚度不小于10毫米。
吸水率:0.2%
密度:1.15±0.1t/m3
硬度:≥90HB
线膨胀系数:5.5*10-5K-1
弯曲强度≥120Mpa
抗压强度≥110Mpa
冲击强度:≥6.2KJ/m2
拉伸强度:≥80Mpa
断裂伸长率:60%
摩擦系数:0.1-0.2
热变形温度:≥170℃
含油量:2.5-4.5%
尼龙含量:97-98%
第 十二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空压机备件
时 间:15:58-16:0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含运费一票制方式,现款结算。通钢股份供应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90%货款,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1年满且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
四、收货单位及运输方式:2022年7月15日前,根据需方通知发货,汽运到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指定地点(发生疫情也不允许断供,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运杂费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435-3776048。
第 十三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皮带机备件
时 间:16:08-16:1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入厂及验收: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公司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入厂手续及验收手续由中标供应商自己办理。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结算,货到后60天内出卖人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交予买受人,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90%货款,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
五、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435-3770898。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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