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5]CX[TP]2018009-1的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和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安全服务 | 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和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 | 1 | 1 | 国内 | 369000 | 369000 | -- | -- | ||||||
合计: | 369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玖仟元整(¥369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泉港区锦绣街838号区行政管理中心422室);
4.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正式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和区 域安全风险评估,提交《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含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重大风险点清单及其管控措施建议等内容)和《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含区域安全风险容量评估、《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安全风险电子空间分布图》、《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等内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完成园区安全现状调查与风险分析,确定风险评价方法,制定评估方案。验收期次2:对公共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并结合园区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专业)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区域安全生产风险等级,汇总建立园区区域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绘制园区“红、橙、黄、蓝”四色安全生产风险空间分布图,形成园区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验收期次3:组织专家评审修改验收后,提供《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含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重大风险点清单及其管控措施建议等内容)和《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含区域安全风险容量评估、《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安全风险电子空间分布图》、《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等内容)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各10份。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启动实地考察后20个工作日内 |
2 | 40 | 提供项目初步成果《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含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重大风险点清单及其管控措施建议等内容)和《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含区域安全风险容量评估、《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安全风险电子空间分布图》、《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等内容),通过中标供应商内部审核认定后15个工作日内。 |
3 | 30 | 提供项目最终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合同总金额的5%。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完成后,合同自动失效。
10、违约责任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无此义务),乙方应返还已收取任何款项,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预期收益等间接损失,下同): (a)乙方逾期 15 天提交技术服务成果或/和资料、文件的; (b)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或/和资料、文件存在质量缺陷,经返工更改、重作等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的; (c)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的; (d)乙方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的。 10.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本技术服务项目主要负责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5%范围内支付违约金。 10.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增加费用及相关损失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10.4乙方承诺: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备案、授权等程序,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并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三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拾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1、合同总金额包含但不限于现场勘验、报告编制费、报告评审费及进出场费、利润、合规费、保险、税金等完成该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但乙方每逾期履约一日,合同总价款下浮 1‰。2、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增加或修改技术服务成果资料内容的,甲方需另行支付报酬;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工作量减少的,甲方有权据实同比调减合同价款。3、对于乙方在订约前洽谈至本合同履行完成期间从甲方获取的任何保密信息以及技术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并应自费采取措施避免向第三人披露,并且不得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任何活动。否则,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责任与费用。保密期限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满10年。
甲方: | 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乙方: | 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住所: | 泉港区锦锈街838号区行政管理中心422室 | 住所: |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502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培利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306062534 | 联系方法: | 1355315535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科技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5116301040006994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