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y-202306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汤晶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翁晶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洋浦大街地块项目(A-2、B、C地块)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TY-20230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洋浦大街地块项目已在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A-2、B、C地块)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洋浦大街地块项目(A-2、B、C地块)智能化工程
2.2建设规模:本次智能化工程采用全光组网方式,其中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门禁系统工程、车辆管理系统工程、人行道闸及摆闸系统
工程、电子巡更系统工程。
2.3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以西,世纪大街以东,东二路以北,河东路以南。
2.4招标范围: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车辆管理系统、人行道闸及摆闸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网络、电话系统、门禁系统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
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15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的规定。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吉林省核发的工程勘察、工
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且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原资质证书仍
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其他省份核发资质的投标人涉及资质有效期届满延期问题的,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
图及网址。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
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7日08时30分至2023年8月23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
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
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
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
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
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2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
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本项目开
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
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
(会议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
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
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
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
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7.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汤晶
电 话:0431-85071985
联系人:汤晶
电 话:0431-85071985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
联系人:翁晶
电 话:0431-80514233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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