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S2024-W011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康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红叶大厦705室
成交金额: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按照安徽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六安市水利局《关于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质增效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裕安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服务要求:对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价标准》,梳理达标建设自水利部复核通过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针对存在的差距,明确裕安区2024-2027年节水巩固提升工作任务。制定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质增效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6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最终提交的成果实施方案须通过审查。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楼2108室 ,联系电话:0564-3318108 。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地 址:裕安区行政中心后东三楼
联系方式: 0564-3236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楼2108室
联系方式:0564-3318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64-331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