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国外进口原版图书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采购国外进口原版图书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有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需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目标: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书采购清单,投标人要及时送达指定地点并安排专人来馆做编目加工,确保及时上架供读者借阅。
2.应当满足的服务内容、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内容:面向其他国家采购国外进口图书,包含英、法、西、俄及其他语种,涉及社科,安全等类别。提供图书的编目加工服务。
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外文图书必须是经新闻出版局备案后,通过正规渠道进口的原版图书(含随书配送件等)。投标人应具有全面的国际图书采购网络,经营图书品种丰富,具有采购多语种图书的能力。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效率:
图书订单发出后,投标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响应是否有货,并同时订购,3个月内应到书80%以上,6个月到书率不应低于95%,全项目到书率应不低于95%。
全年新书发货差错率应不高于1%。投标人不得私自更换订单,不得搭配未订购的图书。更换订单、搭配图书将被视同为发货差错。套书在配送时需放在同一批次、打在同一个包内,如一包打不下,需要进行标注。
对发出4个月未到的图书订单,投标人应主动对外做好催询工作,定期将结果通知招标人,指明哪些可继续供,哪些将注销订单,说明原因(绝版、暂时缺货、推迟出版、出版计划取消等)。
图书在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应将图书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3.验收标准、方法
标准: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成立验收小组,对到货期刊的质量和到货率进行验收。全项目到书率应不低于95%
4.其他需要明确的技术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其供货为正版图书。如所供图书为盗版图书,所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及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加工要求
定期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所需的新书目录及报价(至少包括英、法、西、俄四个语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书订单进行供货,单批订单供货率85%以上,全年平均到货率不得低于95%。以上提供信息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投标人应保证每批次书目之间不存在重复数据。
图书目录报道信息要完整、准确,至少包括书名、卷次、分卷名、丛书名、著者、出版社、出版地、出版年、页数、大小、ISBN号、图书内容主题简介等信息。
当所订图书为成套图书时,投标人须主动提醒招标人按新版或套书订购,如价格过高,经招标人同意后才可下订单。对于单本图书价格上涨超过15%的,或者单本图书预计结算价格在人民币5千元以上的,对外订购前应通知招标人,经确认后方可执行。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目录,进行书目选定,并不定期发送采购目录,投标人应于收到招标人采购目录1小时内响应,完成精确查重及订单制作。
涉及敏感内容及限制发行范围类图书应在书目中单独标注。
投标人应指派专人负责采购项目,及时、快速处理招标人在采购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能主动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联系,随时了解并满足招标人的需求。投标人必需具备足够的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无条件满足招标人的各种临时性采访需求,并解决购书过程中的任何突发情况。
投标人不得将合同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驻馆服务:包括会使用金盘系统软件进行验收、编目、典藏、加工等(含盖馆藏章、打贴条码、打贴书标、贴覆膜、贴RFID磁条、上架、排架、加工耗材等内容)。具体实施要求以招标人为准,其它服务及未尽事宜与招标人协商解决(此费用含在此次投标报价中)。
6.驻馆加工编目要求:
驻馆加工编目必须满足招标人加工编目的标准,规范和具体要求。驻馆加工编目为免费服务,涉及辅料由中标供应商全部免费提供。供应商送书到馆后,应在两日内安排固定人员来馆加工编目。
7.包装要求
投标人应将图书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并须提供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图书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放腐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图书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各种长途运输。
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验收单,包装(箱)外应附有清晰、牢固的发货清单说明(订单号或中标包号)。
(二)经济(商务)要求
1.采购项目预算安排等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90万元。
2.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实施时间:2025年 12 月 31 日以前完成。
交货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保密措施等
质量保证: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合同金额5%的质量保函,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为质保期。质保期内,图书及编目加工如有质量问题,投标方应无条件退换货或图书编目加工修改,如投标方拒不履行责任,招标方有权扣留质量保函,并有权要求投标方承担质量问题的全部损失。
售后保证:投标人提供的进口图书应符合国家关于出版物进口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所供图书应符合以下标准:正版刊、无损坏、无配送错误、无印刷及装帧问题、非影印本及复印本。如有以上或若发现有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影响图书质量的问题,投标人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完成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付款条件:
进度:图书到馆验收、编目、加工上架合格后,按所购图书的实洋结算(实洋=码洋×折扣率)。每年结款一次。中标方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为买方开具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附采购清单,招标方按实际发票数额采用转账或支票方式付款。
保密措施:投标单位中标后需签署保密承诺书。
3.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85%(购书折扣率)(包含图书费用、运费、加工费,耗材费等所有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费用。)
四、采购意向公示时间
2023年7月 10 日- 7月24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逾期不予接受。
(一) 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影印件1套: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意见建议书(格式自拟,需包含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 提交方式: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项目名称意见建议书+公司名称),以附件形式将PDF文件发送至icds_lib@163.com。或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反馈。
(三) 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一致。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010-66743032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有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需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目标: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书采购清单,投标人要及时送达指定地点并安排专人来馆做编目加工,确保及时上架供读者借阅。
2.应当满足的服务内容、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内容:面向其他国家采购国外进口图书,包含英、法、西、俄及其他语种,涉及社科,安全等类别。提供图书的编目加工服务。
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外文图书必须是经新闻出版局备案后,通过正规渠道进口的原版图书(含随书配送件等)。投标人应具有全面的国际图书采购网络,经营图书品种丰富,具有采购多语种图书的能力。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效率:
图书订单发出后,投标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响应是否有货,并同时订购,3个月内应到书80%以上,6个月到书率不应低于95%,全项目到书率应不低于95%。
全年新书发货差错率应不高于1%。投标人不得私自更换订单,不得搭配未订购的图书。更换订单、搭配图书将被视同为发货差错。套书在配送时需放在同一批次、打在同一个包内,如一包打不下,需要进行标注。
对发出4个月未到的图书订单,投标人应主动对外做好催询工作,定期将结果通知招标人,指明哪些可继续供,哪些将注销订单,说明原因(绝版、暂时缺货、推迟出版、出版计划取消等)。
图书在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应将图书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3.验收标准、方法
标准: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成立验收小组,对到货期刊的质量和到货率进行验收。全项目到书率应不低于95%
4.其他需要明确的技术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其供货为正版图书。如所供图书为盗版图书,所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及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加工要求
定期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所需的新书目录及报价(至少包括英、法、西、俄四个语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书订单进行供货,单批订单供货率85%以上,全年平均到货率不得低于95%。以上提供信息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投标人应保证每批次书目之间不存在重复数据。
图书目录报道信息要完整、准确,至少包括书名、卷次、分卷名、丛书名、著者、出版社、出版地、出版年、页数、大小、ISBN号、图书内容主题简介等信息。
当所订图书为成套图书时,投标人须主动提醒招标人按新版或套书订购,如价格过高,经招标人同意后才可下订单。对于单本图书价格上涨超过15%的,或者单本图书预计结算价格在人民币5千元以上的,对外订购前应通知招标人,经确认后方可执行。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目录,进行书目选定,并不定期发送采购目录,投标人应于收到招标人采购目录1小时内响应,完成精确查重及订单制作。
涉及敏感内容及限制发行范围类图书应在书目中单独标注。
投标人应指派专人负责采购项目,及时、快速处理招标人在采购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能主动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联系,随时了解并满足招标人的需求。投标人必需具备足够的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无条件满足招标人的各种临时性采访需求,并解决购书过程中的任何突发情况。
投标人不得将合同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驻馆服务:包括会使用金盘系统软件进行验收、编目、典藏、加工等(含盖馆藏章、打贴条码、打贴书标、贴覆膜、贴RFID磁条、上架、排架、加工耗材等内容)。具体实施要求以招标人为准,其它服务及未尽事宜与招标人协商解决(此费用含在此次投标报价中)。
6.驻馆加工编目要求:
驻馆加工编目必须满足招标人加工编目的标准,规范和具体要求。驻馆加工编目为免费服务,涉及辅料由中标供应商全部免费提供。供应商送书到馆后,应在两日内安排固定人员来馆加工编目。
7.包装要求
投标人应将图书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并须提供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图书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放腐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图书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各种长途运输。
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验收单,包装(箱)外应附有清晰、牢固的发货清单说明(订单号或中标包号)。
(二)经济(商务)要求
1.采购项目预算安排等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90万元。
2.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实施时间:2025年 12 月 31 日以前完成。
交货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保密措施等
质量保证: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合同金额5%的质量保函,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为质保期。质保期内,图书及编目加工如有质量问题,投标方应无条件退换货或图书编目加工修改,如投标方拒不履行责任,招标方有权扣留质量保函,并有权要求投标方承担质量问题的全部损失。
售后保证:投标人提供的进口图书应符合国家关于出版物进口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所供图书应符合以下标准:正版刊、无损坏、无配送错误、无印刷及装帧问题、非影印本及复印本。如有以上或若发现有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影响图书质量的问题,投标人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完成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付款条件:
进度:图书到馆验收、编目、加工上架合格后,按所购图书的实洋结算(实洋=码洋×折扣率)。每年结款一次。中标方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为买方开具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附采购清单,招标方按实际发票数额采用转账或支票方式付款。
保密措施:投标单位中标后需签署保密承诺书。
3.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85%(购书折扣率)(包含图书费用、运费、加工费,耗材费等所有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费用。)
四、采购意向公示时间
2023年7月 10 日- 7月24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逾期不予接受。
(一) 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影印件1套: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意见建议书(格式自拟,需包含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 提交方式: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项目名称意见建议书+公司名称),以附件形式将PDF文件发送至icds_lib@163.com。或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反馈。
(三) 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一致。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010-6674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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