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布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yzzdyd-20240901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3956914394
中标公司商水县凯利印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布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布置项目
项目编号:AHYZZDYD-202409017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0月31日14:0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布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包2:怀远县分公司金融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布置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商水县凯利印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安徽杰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蚌埠市瑞凌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包3:五河县分公司金融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布置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商水县凯利印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安徽杰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蚌埠泰阳广告有限公司
包4:固镇县分公司金融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布置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合肥鑫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固镇县大欣印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固镇县城关万象广告经营部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与一环路交叉口万事通大厦6层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956914394
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日17时30分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或质疑,可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
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布置项目
项目编号:AHYZZDYD-202409017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0月31日14:0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布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包2:怀远县分公司金融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布置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商水县凯利印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安徽杰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蚌埠市瑞凌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包3:五河县分公司金融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布置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商水县凯利印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安徽杰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蚌埠泰阳广告有限公司
包4:固镇县分公司金融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布置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合肥鑫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固镇县大欣印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固镇县城关万象广告经营部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与一环路交叉口万事通大厦6层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956914394
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日17时30分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或质疑,可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
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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