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退市进园项目自动化包装机及机器人自动码垛系统设备采购 | ||
发布时间 | 2019年07月29日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退市进园项目自动化包装机及机器人自动码垛系统设备采购(二次)进行招标。本项目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 |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退市进园项目自动化包装机及机器人自动码垛系统设备采购(二次) |
项目编号 |
GN2019-11-1026 |
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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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人报价 |
2085000.00元 |
公示期:自2019年07月30日至2019年08月01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youzhicai.com/)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申请人的参选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