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执行指挥中心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及金额: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备”采购;
预算:371.7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
最高院于2014年下发的《关于执行指挥系统建设指导的意见》法【2014】99号,将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进行了列入考核,今年是考核建设的最后一年。系统要求实现基层院、中院、高院、最高院要实现上下级指挥、多级指挥、跨域指挥、执行案件同步、视频会议联网等诸多功能的需求,我院计划在今年内建成使用,并实现与省高院、最高院指挥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执行指挥功能。
我院到省高院进行了考察学习,省高院于2017年6月建设了执行指挥中心、法警总队警务指挥中心项目,12月份建成投入使用,两个中心建设所采购的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服务器、视频会议、前段单兵、执法记录仪、车载单兵等整套系统均是科达(KEDACOM)品牌产品有较好的融合性,为了更好的与省高院指挥系统实现上下级指挥、跨域指挥、多级指挥、执行案件同步、视频会议联网等诸多功能的需求,我市两级法院共计10家,拟采用与省高院同一品牌,综合考虑申请购买由苏州科达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苏州科达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山东路131号
四、此次单一来源采购情形属:云财采〔2014〕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第二条第(十一)项的要求“其它基于技术、工艺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它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五、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信息
论证专家信息:
专家姓名 |
专家单位 |
职称 |
发证机关 |
王德信 |
普洱卫校 |
高级讲师 |
云南省人事厅 |
林建辉 |
普洱市人民医院 |
主任医师 |
云南省人事厅 |
张继军 |
普洱市职教中心 |
高级讲师 |
云南省人事厅 |
李春 |
普洱学院 |
副教授 |
云南省人事厅 |
丁纪荣 |
云南省普洱市环境监测站 |
高级工程师 |
云南省人事厅 |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普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6号
联系电话:0879-8881057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普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79-2165930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