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都区民政局第六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第三方监管暨督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培琛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委托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江都区民政局第六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第三方监管暨督导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报名及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都区民政局第六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第三方监管暨督导服务



2、服务费用:约6万元



3、服务地点:扬州市江都区



4、主要服务内容:对公益创投项目提供网络监管服务、项目实施进度监管和督导服务、资金使用监管服务、项目评估服务、社会组织培训服务、社会组织培育服务、示范引领服务等。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周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费用支付



合同签订一周内支付合同价的30%;中期评估评审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项目服务全部实施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付款时需提供等额发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4、须是依法登记的2021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



5、具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且为该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6、具有为公益服务提供监管暨督导服务的业绩;



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正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4、拟投入专职工作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5、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4月-2022年6月(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专职工作人员的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服务合同)



7、银行开户许可证



六、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或未提供原件现场备查或不满足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的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其单位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 (收款单位名称: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江都营业部;银行帐号:3210880101201000100430,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无论任何原因,投标保证金未从单位账户缴纳或未及时到账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九、公告及报名时间、方式



1、本项目公告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17时止。



2、本项目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2022年7月29日15时-17时至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6楼)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其他事宜



1、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2、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3、联系人:许培琛 电话:0514-86831819











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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