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溶剂脱沥青等装置及炼油厂小总体详细设计招标项目(二次)
金额
1978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sh-zxsj-2023-fw-0007-r2
预算金额197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伟130894640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春男0432-639833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6
公告正文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溶剂脱沥青等装置及炼油厂小总体详细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LSH-ZXSJ-2023-FW-0007-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新建3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2万吨/年Ⅲ硫磺回收装置改造、600万吨/年Ⅱ常减压装置改造、9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炼油厂小总体 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关于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第三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2023〕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包括: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新建3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2万吨/年Ⅲ硫磺回收装置改造、600万吨/年Ⅱ常减压装置改造、9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炼油厂小总体。本项目估算金额:1978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新建3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2万吨/年Ⅲ硫磺回收装置改造、600万吨/年Ⅱ常减压装置改造、9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炼油厂小总体详细设计,以及为完成上述设计工作所要进行的设计协调、设备采购服务、项目配合、信息录入、设计文件审查、现场服务等相关工作。
2.2.1详细设计部分:
以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设计文件进行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非标设备设计,大型成套、引进、定型设备等询价文件的编制,基坑及边坡类的危大工程专项设计,负责向其它相关设计院提供进出本装置界区的边界条件及公用工程消耗;协助招标人召开相关技术会议;进行设计交底、参加装置开车、设备采购服务及管段图、竣工图编制等。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设计技术文件,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运行等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
2.2.2设备采购服务部分:
设备采购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进行的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及协调供货商返资的服务。负责配合招标人在设备采购阶段参加技术附件编写、采购技术谈判和协调供货商返资等技术服务工作 。
2.2.3 装置主要建设内容:
(1)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位于西部化肥厂)
包括但不限于:亚临界抽提部分、超临界溶剂回收部分、低压汽提溶剂回收部分、火炬放空部分、冲洗油部分、酸性水汽提部分和配套系统部分组成,配套设施中包括渣油罐区及泵房、丁烷罐区及泵房、溶剂脱沥青罐区及泵房、沥青烟废气处理设施、溶脱区域工艺及热力管网、溶脱区域机柜间、溶脱区域变电所、溶脱区域总图运输、导热油站等。其中溶脱区域变电所、溶脱区域机柜间、导热油站等与沥青造气等装置共用,设计分工按项目统一规定执行。
(2)新建3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
包括但不限于:碳四吸收单元、精制单元、汽油吸收单元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单元等。
(3)2万吨/年Ⅲ硫磺回收装置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溶剂再生塔顶空冷器管束、更换凝结水回收设施以及更换贫液输出泵等。
(4)600万吨/年Ⅱ常减压装置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原油换热、电脱盐、初馏塔、常压蒸馏、减压蒸馏、稳定塔、三注等部分。
(5)9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反应、分馏及公用工程等部分。
(6)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石油焦密闭处理系统、冷焦水系统废气回收、酸性水/柴油/轻蜡油/焦化干气脱焦粉设施、储焦水提升泵、含硫污水泵及富液泵更换等。
(7)炼油厂小总体
包括但不限于:界区油品储运单元(原油罐区、汽油罐区、汽柴油罐区、柴油罐区及泵房、蜡油罐区及泵房、加氢裂化中间罐区及泵房、苯罐区及泵房、Ⅰ柴油加氢装置中间原料罐区及泵房、催化油浆脱固、燃料气回收设施、加氢火炬设施、成品油铁路装车设施、成品油油气回收设施、炼油厂内工艺及热力管网)、第五循环水场扩建、厂区给排水及消防管网、界区工艺及供热外管、界区供电系统及照明系统、界区电信系统、防雷、防静电及接地、界区凝结水站及余热回收、界区总图及道路、炼油中心控制室、新建及改造装置和储运单元相关的现场机柜间和变配电所、附属设施包含综合楼、消防三大队、五菱运输公司及质量检验中心东部质检一化验楼、建修公司搬迁等。
不含检测中心流量标准装置搬迁改造、不含龙潭河整治工程、不含加氢高架火炬改造。
2.3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或附件2)。
2.4设计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5设计周期要求(计划工期):
(1)新建3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6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2万吨/年Ⅲ硫磺回收装置改造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6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600万吨/年Ⅱ常减压装置改造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6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4)9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6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5)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6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6)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8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7)炼油厂小总体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8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东、西部区域。
2.7报价要求及投标限价:
(1)报价方式:实行总价让利报价。依据中油计划(2022)22号文《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计算出的详细设计费作为基准价格,并在基准价格基础上按装置分别报出让利系数(%)。
(2)投标限价(最低让利系数)及各装置权重
序号
装置名称
投标限价(在基准价格基础上让利不低于 %)
报价Xi(在基准价格基础上让利 %)
投标报价中各装置权重
1
新建3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
39%
X1≥39%
0.12
2
2万吨/年Ⅲ硫磺回收装置改造
19%
X2≥19%
0.01
3
600万吨/年Ⅱ常减压装置改造
19%
X3≥19%
0.01
4
9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
19%
X4≥19%
0.05
5
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
19%
X5≥19%
0.05
6
炼油厂小总体
29%
X6≥29%
0.56
7
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部分
39%
X7≥39%
0.1
8
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辅助工程部分
29%
X8≥29%
0.1
各分项报价(让利系数)均应不小于各分项的投标限价(最低让利系数),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报价(综合让利系数)=0.12*X1+0.01*X2+0.01*X3+0.05*X4+0.05*X5+0.56*X6+0.1*X7+0.1*X8
(4)报价范围:包括详细设计费及设备采购服务费(含税),包含招标范围所有内容。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文本(或附件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并且入库资质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实时查询。
3.2业绩要求:
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炼油工程设计类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若合同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需提供该合同有关的其他证明业绩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4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2)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7)2020年1 月1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8)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5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2018年至今,至少担任1项石油化工工程设计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资料,业主证明资料需体现出项目经理姓名);
(3)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除外);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各专业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工艺、设备、结构等主要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7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13 23:59:59至2023-02-2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仅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5.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7招标机构将在开标后开具标书费发票,关于开具标书费发票投标人需注意的事项见招标公告附件4:《开具标书费发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须知》。请投标人务必仔细 阅读该附件,由于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发票信息错误导致开票信息有误, 招标机构财务部门一律不予重新开具发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03-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6.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6.5 开标时间:2023-03-06 09:00:00;
6.6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6.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由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大街9号
联系人:刘伟
电 话:13089464026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386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李春男
电 话:0432-63983351
传 真: 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 jh_lichn@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3年2月
招标编号:JLSH-ZXSJ-2023-FW-0007-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新建3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2万吨/年Ⅲ硫磺回收装置改造、600万吨/年Ⅱ常减压装置改造、9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炼油厂小总体 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关于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第三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2023〕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包括: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新建3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2万吨/年Ⅲ硫磺回收装置改造、600万吨/年Ⅱ常减压装置改造、9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炼油厂小总体。本项目估算金额:1978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新建3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2万吨/年Ⅲ硫磺回收装置改造、600万吨/年Ⅱ常减压装置改造、9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炼油厂小总体详细设计,以及为完成上述设计工作所要进行的设计协调、设备采购服务、项目配合、信息录入、设计文件审查、现场服务等相关工作。
2.2.1详细设计部分:
以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设计文件进行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非标设备设计,大型成套、引进、定型设备等询价文件的编制,基坑及边坡类的危大工程专项设计,负责向其它相关设计院提供进出本装置界区的边界条件及公用工程消耗;协助招标人召开相关技术会议;进行设计交底、参加装置开车、设备采购服务及管段图、竣工图编制等。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设计技术文件,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运行等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
2.2.2设备采购服务部分:
设备采购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进行的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及协调供货商返资的服务。负责配合招标人在设备采购阶段参加技术附件编写、采购技术谈判和协调供货商返资等技术服务工作 。
2.2.3 装置主要建设内容:
(1)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位于西部化肥厂)
包括但不限于:亚临界抽提部分、超临界溶剂回收部分、低压汽提溶剂回收部分、火炬放空部分、冲洗油部分、酸性水汽提部分和配套系统部分组成,配套设施中包括渣油罐区及泵房、丁烷罐区及泵房、溶剂脱沥青罐区及泵房、沥青烟废气处理设施、溶脱区域工艺及热力管网、溶脱区域机柜间、溶脱区域变电所、溶脱区域总图运输、导热油站等。其中溶脱区域变电所、溶脱区域机柜间、导热油站等与沥青造气等装置共用,设计分工按项目统一规定执行。
(2)新建3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
包括但不限于:碳四吸收单元、精制单元、汽油吸收单元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单元等。
(3)2万吨/年Ⅲ硫磺回收装置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溶剂再生塔顶空冷器管束、更换凝结水回收设施以及更换贫液输出泵等。
(4)600万吨/年Ⅱ常减压装置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原油换热、电脱盐、初馏塔、常压蒸馏、减压蒸馏、稳定塔、三注等部分。
(5)9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反应、分馏及公用工程等部分。
(6)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石油焦密闭处理系统、冷焦水系统废气回收、酸性水/柴油/轻蜡油/焦化干气脱焦粉设施、储焦水提升泵、含硫污水泵及富液泵更换等。
(7)炼油厂小总体
包括但不限于:界区油品储运单元(原油罐区、汽油罐区、汽柴油罐区、柴油罐区及泵房、蜡油罐区及泵房、加氢裂化中间罐区及泵房、苯罐区及泵房、Ⅰ柴油加氢装置中间原料罐区及泵房、催化油浆脱固、燃料气回收设施、加氢火炬设施、成品油铁路装车设施、成品油油气回收设施、炼油厂内工艺及热力管网)、第五循环水场扩建、厂区给排水及消防管网、界区工艺及供热外管、界区供电系统及照明系统、界区电信系统、防雷、防静电及接地、界区凝结水站及余热回收、界区总图及道路、炼油中心控制室、新建及改造装置和储运单元相关的现场机柜间和变配电所、附属设施包含综合楼、消防三大队、五菱运输公司及质量检验中心东部质检一化验楼、建修公司搬迁等。
不含检测中心流量标准装置搬迁改造、不含龙潭河整治工程、不含加氢高架火炬改造。
2.3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或附件2)。
2.4设计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5设计周期要求(计划工期):
(1)新建3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6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2万吨/年Ⅲ硫磺回收装置改造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6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600万吨/年Ⅱ常减压装置改造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6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4)9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6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5)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6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6)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8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7)炼油厂小总体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8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东、西部区域。
2.7报价要求及投标限价:
(1)报价方式:实行总价让利报价。依据中油计划(2022)22号文《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计算出的详细设计费作为基准价格,并在基准价格基础上按装置分别报出让利系数(%)。
(2)投标限价(最低让利系数)及各装置权重
序号
装置名称
投标限价(在基准价格基础上让利不低于 %)
报价Xi(在基准价格基础上让利 %)
投标报价中各装置权重
1
新建3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
39%
X1≥39%
0.12
2
2万吨/年Ⅲ硫磺回收装置改造
19%
X2≥19%
0.01
3
600万吨/年Ⅱ常减压装置改造
19%
X3≥19%
0.01
4
9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
19%
X4≥19%
0.05
5
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
19%
X5≥19%
0.05
6
炼油厂小总体
29%
X6≥29%
0.56
7
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部分
39%
X7≥39%
0.1
8
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辅助工程部分
29%
X8≥29%
0.1
各分项报价(让利系数)均应不小于各分项的投标限价(最低让利系数),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报价(综合让利系数)=0.12*X1+0.01*X2+0.01*X3+0.05*X4+0.05*X5+0.56*X6+0.1*X7+0.1*X8
(4)报价范围:包括详细设计费及设备采购服务费(含税),包含招标范围所有内容。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文本(或附件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并且入库资质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实时查询。
3.2业绩要求:
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炼油工程设计类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若合同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需提供该合同有关的其他证明业绩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4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2)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7)2020年1 月1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8)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5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2018年至今,至少担任1项石油化工工程设计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资料,业主证明资料需体现出项目经理姓名);
(3)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除外);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各专业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工艺、设备、结构等主要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7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13 23:59:59至2023-02-2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仅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5.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7招标机构将在开标后开具标书费发票,关于开具标书费发票投标人需注意的事项见招标公告附件4:《开具标书费发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须知》。请投标人务必仔细 阅读该附件,由于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发票信息错误导致开票信息有误, 招标机构财务部门一律不予重新开具发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03-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6.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6.5 开标时间:2023-03-06 09:00:00;
6.6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6.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由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大街9号
联系人:刘伟
电 话:13089464026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386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李春男
电 话:0432-63983351
传 真: 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 jh_lichn@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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