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胡阳通用机场园区道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费县通用机场道路两侧整治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费县胡阳通用机场园区道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费县通用机场道路两侧整治提升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胡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费县胡阳通用机场园区道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费县通用机场道路两侧整治提升改造工程),工程内容为栽植法桐、红叶石楠球、卫矛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费县胡阳镇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费县胡阳通用机场园区道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费县通用机场道路两侧整治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759498.70元; 2.5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0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1月14日09:0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2025年1月14日09: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招标人:费县胡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邵主任 电话:15588068615 8、代理机构: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电话:15725296377 9、监督单位: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孙主任 电话:0539-5011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