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舒城县2023年以工代账示范工程舒茶镇清水河(余家河渡槽至346国道段)治理工程舒城县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舒茶镇清水河(余家河渡槽至346国道段)治理工程
金额
856.6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jy1110002011654001
预算金额856.67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舒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64-81866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舒城县2023年以工代账示范工程舒茶镇清水河(余家河渡槽至346国道段)治理工程舒城县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舒茶镇清水河(余家河渡槽至346国道段)治理工程
舒城县2023年以工代账示范工程舒茶镇清水河(余家河渡槽至346国道段)治理工程舒城县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舒茶镇清水河(余家河渡槽至346国道段)治理工程
舒城县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舒茶镇清水河(余家河渡槽至346国道段)治理工程竞争性谈判发包公告
项目概况:系有舒城县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舒茶镇清水河(余家河渡槽至346国道段)治理工程,为以工代赈项目,现清单控制价已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及舒发改代赈〔2023〕7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依法不进行招标,经研究,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项目发包公告、发包文件及成交公示在舒城县小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http://shucheng.etrading.cn/)进行发布。潜在竞争企业应在舒城县小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http://shucheng.etrading.cn/)获取发包文件,并于2023年9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JY1110002011654001 
2.项目名称:舒城县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舒茶镇清水河(余家河渡槽至346国道段)治理工程
3.项目类型:工程类
4.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8566750.86元
6.最高限价:8566750.86元
7.资金来源:以工代赈资金
8.发包需求:舒城县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舒茶镇清水河(余家河渡槽至346国道段)治理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六安市舒城县舒茶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固、箱涵、穿堤建筑物、堤顶防汛道路等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8566750.86元。
9.标段划分: 1个
10.项目行业类别: 施工 
1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日历天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竞包人应为发包人在舒城县小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随机确定的参与本项目发包的市场主体(以平台上发出的竞包通知书为准),发包人随机确定时仅以平台上企业登记信息为依据,在本发包公告发布时如竞包人登记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视作不符合资格要求。
(3)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B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否则该证书无效;
②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竞争企业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发包会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发包会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5)其他相关要求:无。
三、获取发包文件
1.时间:2023年9 月 6 日至 2023 年 9月11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舒城县小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http://shucheng.etrading.cn/)
3.获取方式:本项目发包文件(清单控制价、图纸等资料)从舒城县小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http://shucheng.etrading.cn/)下载。
4.发包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否则将不予接受,谈判资格无效。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9月11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中段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七、其他事宜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包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竞争企业应当按照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发包,竞争企业仅能确定一名人员参加发包会议。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凡不能出示上述有效材料(须单独提供材料,参照响应文件中对应材料格式制作)或到场人员与证件载明的人员不一致或未出席发包会议者,响应文件不予接受,谈判资格无效。
3.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项目发包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  舒城县舒茶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舒城县舒茶镇             
联系方式:蔡先生 0564-818242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舒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周瑜大道金墩小区门面房26号
联系方式: 王工  0564-8186665
3.本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8186665
 
                              发包人:舒城县舒茶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舒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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