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法庭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FRXZC2018-360)中标公告
金额
144.5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8/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rxzc2018-360
预算金额144.52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常凤达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云洋022-66351620
中标公司北京中盾宝业安全防护器材有限公司144.5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法庭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RXZC2018-360)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机关 委托,
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法庭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法庭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FRXZC2018-360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第1包 | 144.52 | 北京中盾宝业安全防护器材有限公司 | 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政府9号-136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法庭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X光机7台,其中小型6台,中型1台;执法记录仪17部;手铐脚镣各60副;防爆毯1个;对讲机8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批 | 1.0 | 144.52 | 144.52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瑞,曾莹,叶晓钟,李耀庭,田宝鑫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云洋
2.联系电话:022-66351620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西段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常凤达:1852267727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351620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2011]534号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980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终.docx
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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