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浮临高速LJ1分部施工设备、周转材料运输服务谈判采购)补遗、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2/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浮临高速LJ1分部施工设备、周转材料运输服务谈判采购 ,山西路桥集团就供应商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和解答,内容如下: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浮临高速LJ1分部施工设备、周转材料运输服务谈判采购中标候选人(更正)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浮临高速LJ1分部施工设备、周转材料运输服务谈判采购项目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浮临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J1分部 (电话:15034527213)
项目监督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
公示期限:2023年1月7日17时至2023年1月10日17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浮临高速LJ1分部施工设备、周转材料运输服务谈判采购项目已经结束,现将本次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长治市威志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473200元(含税率9%)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长治市威志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资格审查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均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了报价,报价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浮临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J1分部
2023年2月17日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浮临高速LJ1分部施工设备、周转材料运输服务谈判采购中标候选人(更正)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浮临高速LJ1分部施工设备、周转材料运输服务谈判采购项目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浮临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J1分部 (电话:15034527213)
项目监督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
公示期限:2023年1月7日17时至2023年1月10日17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浮临高速LJ1分部施工设备、周转材料运输服务谈判采购项目已经结束,现将本次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长治市威志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473200元(含税率9%)
序号 | 服务费用分项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含税金额/元 | 含税金额/元 | ||||
1 | 新开工项目搬运空调及钢管等周转材料 | 10 | 3300 | 33000 | 临汾市浮山县-左权县麻田镇(左涉项目)275KM,6.5 米长马槽车 |
2 | 新开工项目搬运生活用品等 | 30 | 1800 | 54000 | 临汾市浮山县-临汾市吉县(隰吉项目)150KM,6.5 米长马槽车 |
3 | 新开工项目搬运周转材料方木等 | 30 | 1800 | 54000 | 临汾市浮山县-临汾市吉县(隰吉项目)150KM,6.5 米长马槽车 |
4 | 新开工项目搬运小型设备等 | 30 | 1800 | 54000 | 临汾市浮山县-临汾市吉县(隰吉项目)150KM,6.5 米长马槽车 |
5 | 搬运称重影像系统 | 4 | 1800 | 7200 | 临汾市浮山县-高平县150KM,6.5 米长马槽车 |
6 | 搬运钢筋加工设备 | 20 | 2850 | 57000 | 临汾市浮山县-临汾市吉县(隰吉项目)150KM,9 米平板拖车 |
7 | 搬运滚笼焊机、叉车等设备 | 8 | 4700 | 37600 | 临汾市浮山县-襄垣县(黎霍项目)250KM,9 米平板拖车 |
8 | 搬运滚笼焊机等设备 | 6 | 1400 | 8400 | 临汾市浮山县-古县(古县项目)80KM,9 米平板拖车 |
9 | 搬运滚笼焊机、叉车等设备 | 10 | 2550 | 25500 | 临汾市浮山县-临汾市吉县(隰吉项目)150KM,9 米半挂车 |
10 | 搬运标志标牌等周转材料 | 10 | 2550 | 25500 | 临汾市浮山县-临汾市吉县(隰吉项目)150KM,9 米半挂车 |
11 | 搬运配电箱等周转材料 | 20 | 2550 | 51000 | 临汾市浮山县-临汾市吉县(隰吉项目)150KM,9 米半挂车 |
12 | 搬运扫地机、施工机械等设备 | 20 | 3300 | 66000 | 临汾市浮山县-临汾市吉县(隰吉项目)150KM,17 米半挂车 |
合计 | 473200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长治市威志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资格审查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均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了报价,报价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浮临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J1分部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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