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yxc99010100z20241741033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澄江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一、项目背景
1、项目概况:
澄江市地处滇中,位于云南省省会昆明市东南面,玉溪市东北部,位于北纬24°29'~24°55',东经102°47'~103°04',南北长47.6km,东西宽26km,总面积 843.98km2。县城距昆明市东站52km,距玉溪市红塔区93km,由云南省直辖,玉溪市代管。澄江市境东沿南盘江与宜良县为界,南隔抚仙湖与江川、华宁为邻,西与呈贡、晋宁两县接壤,北含阳宗海与呈贡、宜良两县毗连。
2、建设工作内容:生态环境厅印发的《2024年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申报指南》中对重点县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要求是要在九湖所在州市开展县域行政单元包括存量和流量在内的生态资产核算。澄江市属九大高原湖泊所在州市玉溪市,符合指南要求。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内容设置了澄江市包含存量和流量的生态资产核算,对澄江市存量账户和流量账户进行充分调查和核算,建设内容完全符合《2024年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3、采购需求:提供澄江县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的前期调研、工作指导、资料收集和核算报告编制、以及考核验收所需要的技术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态产品信息调查、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编制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GEP核算结果应用建议等工作。
4、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达到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后365个日历天内完成。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成果递交要求:
1、对澄江市开展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编制《澄江市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2、开展基础数据处理、生态产品和生态资产价值核算,且对核算结果的综合分析,编制《澄江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
3、对核算结果的综合分析、制图等工作,编制《澄江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图集》。
三、验收要求:
    1、验收主体:本项目属于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类项目,成果主要供澄江市和玉溪市管理决策使用。项目验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验收”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审批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和管理规定负责验收,将根据本实施方案所提出的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对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管理、项目进度、资金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等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论证和研究,并邀请行业内资深专家对项目开展审查,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评估。当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实施方案规定的建设内容,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要求完成绩效目标时,项目方可通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由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再申请验收。
2、验收标准:本项目的验收以本实施方案为依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下达文件明确的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为验收要求,由项目责任单位组织对项目管理、项目进度、资金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等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论证和审查,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评估。核算结果将提交省级开展审查验收,省级对核算方法、流程和结果进行全面论证和审查,并出具验收意见,明确项目是否通过验收。当完成实施方案规定的建设内容,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要求完成绩效目标时,项目方可通过验收。
四、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成果文件数据质量和准确性要求
(1)供应商需确保提交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经过严格的数据验证和审核。
(2)供应商提供的数据来源应清晰可靠,具有可追溯性,避免数据造假或篡改。
(3)数据展示应使用表格、图表等形式进行清晰展示,方便审阅和理解。
(4)采用国际或国内公认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和标准,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成果文件格式、排版和数量要求
(1)文件格式应为PDF或Word格式,确保在不同操作系统和软件中的兼容性。
(2)文件排版应整洁、规范,无错别字、排版混乱等问题。
(3)文件中的图表、图片等应清晰可辨,大小适中,方便审阅。
(4)向采购人提交《澄江市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澄江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澄江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图集》纸质版各2套(视项目需要可作追加)和电子版2套(PDF版1套、Word版1套,U盘)。
3、成果文件时间节点和提交要求
(1)供应商需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所有成果文件,确保文件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2)如有分阶段提交的要求,供应商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应的文件。
4、保密性和安全性要求
(1)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核算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性。
(2)文件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5、成交供应商应明确核算方法和流程,包括数据收集、处理、分析和结果报告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6、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培训和指导能力,确保相关方能够正确理解和使用核算结果;明确核算报告的格式、内容和提交时间等要求,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及时性。
7、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项目文档和资料,包括原始数据、核算过程记录、结果报告等,以便后续审查和审计。
五、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时间:2024-07-05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澄江市振兴路22号粮贸大厦三楼301室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7-05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7-02 17:30:06
采购编号:YNYXC99010100Z20241741033
采购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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