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于2017年6月20日就文化街二期项目21#-39#楼土方工程[GXXMGL-ZB(09)2017092]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工程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公示如下:
一、关于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内容的更改
原招标文件第88页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第4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及招标文件补遗(一)中“五、关于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内容的更改”的内容更改为: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
作为参与(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由法人签署授权书确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署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自觉承担建设工程终身责任。
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持证上岗并履职到位,如不到位,愿意接受发包人和主管部门处罚。
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南宁市政府令第 46 号) 、 《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 (南府规[2016]24 号) 、 《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 (桂建质[2015]16 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合法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使用符合城管部门密闭标准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使用城管部门认定的达标合格的消纳场,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4、一旦中标,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难支模、起重吊装、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监测的风险管理。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5、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合同约定的相应质量等级的预拌混凝土。同时我方承诺,建设项目满足《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南建规[2016]1 号)的通知要求的,我方在施工中使用高性能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6、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发(承)包通知书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 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我方如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将被取消承包资格。
7、一旦中标,我方承诺按现行建筑市场专业分包的实际状况,将本工程非主体部分的专业承包工程分包给有信誉、实力强、有资质、在南宁市注册的企业负责施工,并及时办理相关分包施工合同备案手续。
8、一旦中标,我方将接受有关部门、专家对我方的诚信考评,出现未达到相关诚信要求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本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叁仟伍佰零柒万玖仟陆佰壹拾肆元壹角贰分(?35079614.12元)
三、网站查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四、代理业务咨询
招 标 人:广西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文工 0771-5672979
招标代理人: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工 0771-3366986
招标人:广西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