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标段分项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长沙县2020-2024年城市维护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第七标段——环卫保洁 单价:元
序号
项目名称及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上限价
投标报价
上限单价
上限合价
综合单价
合价
一
平面保洁
16829120.05
14135846.63
1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一级 2、保洁期:一年 3、保洁范围: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 4、维护内容:道路及人行道含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m2
44463.04
16.24
722079.77
13.64
606475.87
2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二级 2、保洁期:一年 3、保洁范围: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 4、维护内容:道路及人行道含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143065.79
2323388.43
1951417.38
3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三级 2、保洁期:一年 3、保洁范围: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 4、维护内容:道路及人行道含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239090.21
15.61
3732198.18
13.11
3134472.65
4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一级示范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保洁范围: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 4、维护内容:道路及人行道含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23063.23
21.65
499318.93
18.19
419520.15
5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三级示范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保洁范围: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 4、维护内容:道路及人行道含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47611.84
20.81
990802.39
17.48
832254.96
6
人行道至墙根人工清扫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一级 2、保洁期:一年 3、保洁范围:人行道至墙根 4、维护内容:道路及人行道含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65345.20
8.12
530603.02
6.82
445654.26
7
人行道至墙根人工清扫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二级 2、保洁期:一年 3、保洁范围:人行道至墙根 4、维护内容:道路及人行道含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114121.82
926669.18
778310.81
8
人行道至墙根人工清扫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三级 2、保洁期:一年 3、保洁范围:人行道至墙根 4、维护内容:道路及人行道含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73405.18
7.81
573294.46
6.56
481537.98
9
人行道至墙根人工清扫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一级示范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保洁范围:人行道至墙根 4、维护内容:道路及人行道含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35805.97
10.82
387420.60
9.09
325476.27
10
人行道至墙根人工清扫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三级示范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保洁范围:人行道至墙根 4、维护内容:道路及人行道含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3091.63
10.41
32183.87
8.74
27020.85
11
安置区人工清扫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一级 2、保洁期:一年 3、保洁范围:安置区范围内路面、背街小巷等 4、维护内容:道路及人行道含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106987.55
1737477.81
1459310.18
12
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1、保洁期:一年 2、道路宽:30米以内 3、维护内容:道路机械清扫,每天1次。 4、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km
124.93
9360.10
1169357.29
7862.48
982259.63
13
道路机械洒水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重点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道路宽:30米以内 4、维护内容:10T洒水车道路洒水,每天3次。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111.05
5134.53
570189.56
4313.01
478959.76
14
道路机械洒水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安置区 2、保洁期:一年 3、道路宽:30米以内 4、维护内容:10T洒水车道路洒水,每天2次。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19.05
97812.80
82162.84
15
道路机械洒水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示范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道路宽:30米以内 4、维护内容:10T洒水车道路洒水,每天5次。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43.20
221811.70
186322.03
16
道路机械洒水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其它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道路宽:30米以内 4、维护内容:10T洒水车道路洒水,每天2次。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33.62
172622.90
145003.40
17
道路机械冲洗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重点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道路宽:30米以内 4、维护内容:10T洒水车道路冲洗,每2天一次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72.08
3319.54
239272.44
2788.41
200988.59
18
道路机械冲洗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安置区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道路宽:30米以内 4、维护内容:10T洒水车道路冲洗,每3天一次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2213.03
17969.80
1858.95
15094.67
19
道路机械冲洗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示范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道路宽:30米以内 4、维护内容:10T洒水车道路冲洗,每1天一次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15.50
6620.95
102624.73
5561.60
86204.80
20
道路机械冲洗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其它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道路宽:30米以内 4、维护内容:10T洒水车道路冲洗,每3天一次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74402.07
62497.90
21
人行道机械冲洗保洁 1、保洁等级:重点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维护内容:人行道5t洒水车冲洗,每7天两次 4、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40.60
1595.60
64781.36
1340.30
54416.18
22
人行道机械冲洗保洁 1、保洁等级:示范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维护内容:人行道5t洒水车冲洗,每7天两次 4、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10.28
16402.77
13778.28
23
人行道机械冲洗保洁 1、保洁等级:其它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维护内容:人行道5t洒水车冲洗,每7天一次 4、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24.64
797.80
19657.79
670.15
16512.50
24
人行道至墙根冲洗保洁 1、保洁等级:示范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维护内容:1.5吨冲洗车冲洗,每7天两次 4、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38897.60
1.26
49010.98
1.06
41231.46
25
人行道至墙根冲洗保洁 1、保洁等级:重点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维护内容:1.5吨冲洗车冲洗,每7天两次 4、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219602.75
276699.47
232778.92
26
人行道至墙根冲洗保洁 1、保洁等级:其他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维护内容:1.5吨冲洗车冲洗,每7天一次 4、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33269.44
0.63
20959.75
0.53
17632.80
27
安置区背街小巷冲洗保洁 1、保洁等级:重点道路 2、保洁期:一年 3、维护内容:1.5吨冲洗车冲洗,每7天一次 4、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40324.71
50809.13
42744.19
28
公厕蹲位维护、清洗保洁: 1、保洁期:一年 2、维护内容:公厕墙面、地面、蹲位的冲洗、清扫保洁以及设备维护,全天候维护 3、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个
49.00
5458.67
267474.83
4585.28
224678.72
29
公厕小便器维护、清洗保洁: 1、保洁期:一年 2、维护内容:公厕墙面、地面、蹲位的冲洗、清扫保洁以及设备维护,全天候维护 3、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7.00
2729.33
19105.31
2292.64
16048.48
30
地坑式垃圾站维护、清洗保洁 1、保洁期:一年 2、维护内容:墙面、地面以及垃圾池的冲洗、清扫保洁以及设备维护,全天候维护 3、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座
4.00
27597.14
110388.56
23181.60
92726.40
31
压缩站维护、清洗保洁 1、保洁期:一年 2、维护内容:墙面、地面以及垃圾池的冲洗、清扫保洁以及设备维护(含水泵购置维修、设备打黄油、液压油更换、油漆保养及其他日常运转维护等),全天候维护。 3、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61030.61
244122.44
51265.71
205062.84
32
隔离护栏机械清洗: 1、护栏类型:中心隔离护栏 2、保洁期:一年 3、维护内容:护栏清洗、牛皮癣的清理,每天1次 4、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9.15
12282.57
112385.52
10317.36
94403.84
33
人行道护栏人工清洗: 1、护栏类型:人行道护栏 2、保洁期:一年 3、维护内容:护栏清洗、牛皮癣的清理,每10天1次 4、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m
774.42
22.55
17463.17
18.94
14667.51
34
果皮桶维护、清洗保洁 1、保洁期:一年 2、维护内容:果皮桶内、外清扫以及冲洗保洁,每天清洗,专人维护。 3、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只
648.00
676.48
438359.04
568.24
368219.52
二
立面保洁
1234968.78
1037373.78
立面保洁 1、道路两侧及城区范围内的配电箱、路灯、交通指示牌、报刊亭、交接箱、路名牌、围墙、单位指示牌、公示牌、红绿指示灯、门面、电线杆等牛皮癣清除和清洗 2、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项
1.00
三
年度合计(一+二)
元
18064088.83
15173220.41
标段:长沙县2020-2024年城市维护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第七标段——园林维护 单价:元
绿地维护
7829589.66
6577033.43
绿化养护 1、中耕松土、整地除草、修剪剥芽、加土施肥、灌溉排水、病虫害防治、树木扶正、空秃补植、清理枯枝杂草、环境清理、巡查管理、垃圾清理及转运等 2、养护方式:综合养护方式 3、养护期:一年 4、包含水费、肥料费 5、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435416.91
10.44
4545752.54
8.77
3818606.30
绿化养护(主要干道) 1、中耕松土、整地除草、修剪剥芽、加土施肥、灌溉排水、病虫害防治、树木扶正、空秃补植、清理枯枝杂草、环境清理、巡查管理、垃圾清理及转运等 2、养护方式:综合养护方式 3、养护期:一年 4、包含水费、肥料费 5、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166127.35
18.00
2990292.30
15.12
2511845.53
时令花卉养护 1、品种:综合时令花卉 2、更换次数:及时更换,保证全年花卉观赏效果符合考核要求 3、含整地除草、箱体维修维护、修剪剥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木扶正、清理枯枝、环境清理、巡查管理、垃圾清理及转运等 4、养护方式:综合养护方式 5、养护期:一年 6、包含水费、肥料费 7、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548.05
400.00
219220.00
336.00
184144.80
行道树养护 1、规格:胸径15cm以内 2、中耕松土、整地除草、修剪剥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木扶正、清理枯枝、环境清理、巡查管理等 3、养护方式:综合养护方式 4、养护期:一年 5、包含水费、肥料费 6、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株
784.00
36.32
28474.88
30.51
23919.84
行道树养护 1、规格:胸径15cm~24.9cm 2、中耕松土、整地除草、修剪剥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木扶正、清理枯枝、环境清理、巡查管理等 3、养护方式:综合养护方式 4、养护期:一年 5、包含水费、肥料费 6、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553.00
67.28
37205.84
56.52
31255.56
行道树养护 1、规格:胸径25cm~34.9cm 2、中耕松土、整地除草、修剪剥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木扶正、清理枯枝、环境清理、巡查管理等 3、养护方式:综合养护方式 4、养护期:一年 5、包含水费、肥料费 6、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试行)》实施
80.00
92.78
7422.40
77.94
6235.20
行道树养护 1、规格:胸径35cm以上 2、中耕松土、整地除草、修剪剥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木扶正、清理枯枝、环境清理、巡查管理等 3、养护方式:综合养护方式 4、养护期:一年 5、包含水费、肥料费 6、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10.00
122.17
1221.70
102.62
1026.20
公园保洁、保安设施设备维护
837449.11
703447.33
人工清扫保洁 1、道路保洁等级:道路、园路、广场 2、保洁期:一年 3、保洁范围: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 4、维护内容:道路及人行道含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5、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11847.86
184958.41
155325.44
洒水保洁 1、保洁等级:广场 2、保洁期:一年 3、维护内容:5T洒水车洒水,每天1次。 4、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8746.52
0.34
2977.83
0.29
2536.49
水域保洁 1、保洁期:一年 2、维护内容:水面垃圾清理打捞,定期打捞水草; 3、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655.26
3.12
2045.86
2.62
1716.78
绿化护栏 1、护栏类型:绿地护栏 2、保洁期:一年 3、维护内容:护栏清洗、牛皮癣的清理,每20天1次 4、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4535.87
11.27
51140.58
9.47
42954.69
12.00
65504.02
55023.36
5.00
13646.67
11463.20
休息椅维护、清洗保洁 1、保洁期:一年 2、维护内容:休息椅擦洗及日常保洁,每天清洗,专人维护。 3、具体作业要求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张
48.00
281.87
13529.76
236.77
11364.96
40.00
27059.28
22729.60
公园保安: 1、在职期:一年 2、班次:三班倒 3、维护内容:公园、广场内的日夜巡查、安保、负责保证公园的秩序正常、安全、设备完整,类活动的安保维护工作以及对突发事故的处理。 4、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人
42208.37
422083.72
35455.03
354550.30
公园设施设备维护 1、维护期:一年 2、维护范围:公园、广场内所有设施 3、维护内容:公园、广场强电、弱电、用电设备、体育设施、、公园水体换水(每年2次,平均深度按1.5m),器材以及其他设备的修理、更换、日常维护等 4、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54502.98
45782.50
8667038.77
7280480.76
(2)第七标段的区域范围
长沙县2020-2024年城市维护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第七标段:区域范围含星泉社区、阳高社区、泉韵社区、景星社区、丁家岭社区。具体为东至华湘路、西至东四路、北至南山路、南至映霞路。其中映霞路(东十路-黄兴大道)、东十一路(东十二路-映霞路)、西冲路、楠竹园路东边维护范围至华湘路,楠竹园路以南以东十一路为界。本标段包括但不限于:东六路(南山路-映霞路)、漓湘路(东四路-黄兴大道)、丁家岭路(东九路-华湘路)、东四路(南山路-盼盼路)、盼盼路(东四路-长桥路)、东九路(漓湘路-远大路)、南山路(东四路-东七路涵洞)、社塘路(东六路-黄兴大道)、小塘路(螺丝塘路-盼盼路)、星螺路(螺丝塘路-社塘路)、远大路(黄兴大道-华湘路)、半边街(东九路-远大路)、东九路(社塘路-漓湘路)、东七路(南山路-盼盼路)、东十路(漓湘路-远大路)、枫树路(漓湘路-映霞路)、东十一路(东十二路-映霞路)、黄兴大道(长永高速-映霞路)、螺丝塘路(东六路-东十路)、楠竹园路(东十路-华湘路)、社塘路(黄兴大道-东十路)、西冲路(东十路-华湘路)、阳高路(东六路--黄兴大道)、长桥路(螺丝塘路起点-盼盼路)、圣力华苑路(东六路-小塘路)、东十路(螺丝塘路-漓湘路)、东十路(远大路-映霞路)、华湘路(漓湘路-楠竹园路)、映霞路(黄兴大道-东十路)、漓湘路(黄兴大道-东十二路终点)、泉星物流园小区、丁家岭安置区、泉塘公园、景星公园等(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整体要求:符合《长沙县2020-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监管考核办法(试行)》的考核标准要求。2、服务要求:2.1道路清扫保洁要求:(1)清扫保洁(含人工和机械作业):即对区域内的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桥梁、地下通道、行道树树围石以及河道水源等)进行全天清扫保洁,每天必须3次以上普扫【冬季05:30-7:30(夏季5:00-7:00)、12:00-14:00(夏季另行安排)、18:00-20:00(不分季节)】,普扫必须及时、全面,不准丢段、丢堆,不准留有卫生死角、不准打浮扫把;普扫完后确保路面、车行道、人行通道、人行天桥等无散落垃圾(含树叶)和成堆垃圾,路面无积沙、积泥、积水;及时清除道路杂草。城区道路按等级,严格实行12小时、16小时保洁作业制度。
机械作业要求(实行夜间冲洗作业,晚上10: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进行):
①道路机扫:每天清扫1次;
②道路洒水:示范道路每天洒水5次,重点道路每天3次,其余道路每天2次;
③道路、非机动车道冲洗:示范道路每天冲洗1次,重点道路每2天冲洗1次,其余道路每3天冲洗1次;
④人行道冲洗:示范道路、重点道路每周冲洗2次,其余道路每7天冲洗1次;
⑤安置区道路洒水:每天洒水2次;
⑥安置区道路冲洗:每3天冲洗1次;
⑦安置区背街小巷冲洗:每7天冲洗1次;
(2)果皮桶保洁管理:每天对所有果皮桶进行清洗、清掏、擦拭及小型维修,保证果皮桶干净、整洁、无满溢、无缺损等,符合垃圾分类的要求。
(3)站厕管理保洁:对公厕进行全天保洁,要求公厕内外干净、整洁、无污迹、无臭、无蝇,设施完好,24小时开放等;对公共垃圾站进行全天保洁,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小型维修。
(4)立面保洁:包括道路及城区范围内围墙、公益广告牌、庭院灯、路名牌、旗杆、休息椅、配电箱、电线杆、路灯杆、岗亭、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交接箱、电话亭、公交站牌以及消防栓的清洁维护。
(5)交通隔离护栏:所有交通隔高护栏的清洗、清抹及维护,中央隔离护栏每天清洗1次,道路两侧人行道护栏每7天清洗1次,每3天进行1次人工抹洗。
(6)档案资料管理:各类管理台账专人管理。
(7)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冬季铲雪除冰等专项预案的落实。发生人力可控的自然灾害,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发生人力不可控的自然灾害,由采购人采用派单制。
(8)所有维护作业要符合垃圾分类的要求,配备垃圾分类设备。
(9)各类数字化案件的处理。
(10)协助和配合政府部门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突工作。
2.2园林绿化维护要求:
2.2.1环境卫生
(1)清扫保洁:即对区域内的公园广场和道路绿化带进行全面清扫及保洁,要求在早上8:00前完成普扫,公园广场洒水每天用5t洒水车洒水1次。
(2)果皮箱保洁管理:对所有果皮箱进行清洗、清掏、擦拭,保证果皮箱干净、整洁、无满溢,无缺损等。
(3)公厕保洁管理:对公厕进行全天保洁,要求公厕内外干净、整洁、无污迹、无臭、无蝇,设施完好,24小时开放等。
(4)公共垃圾站保洁管理:对公共垃圾站进行全天保洁管理,要求垃圾站内外整洁、干净、无污水,坑底无利余垃圾。垃圾斗内垃圾及时平整压实,进出垃圾管理规范等。
(5)绿地护栏保洁:20天维护1次。
(6)公园水体更换:每年更换2次。
2.2.2园林维护
(1)乔木养护:确保保存率100%,树干挺直完整,骨架均匀,树叶茂盛,按要求施肥,防病虫害,及时修剪,无死株、缺株,树穴内无杂草等。
(2)公共绿地养护:各类乔木灌木、草皮成活率、保存率100%,生长良好,无枯枝败叶,无死树死苗,无毁损,按要求修剪、施肥,防病治虫。园林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无堆物等。
(3)园林小品、园路、雕塑景石及护栏、围栏、休闲座凳、张拉膜、直饮水机等设施的维护管理。
(4)给排水沟、池、井、水体、湖面设施的维护管理。
(5)电气设备、灯光设施、照明系统、背景音响、喷泉、喷灌系统的正常运行及维护、维修管理。
3、秩序管理:防火防盗、保护公共设施车辆管理、大型活动的管理等。
4、档案资料管理:各类管理台账专人管理。
5、设施设备维护:包含绿地内的给水管、喷头的维修及维护,路沿石破损的修复,绿地内桌椅、健身设施的维修及维护。
6、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和夏季抗早专项预案。发生人力可控的自然灾害,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发生人力不可控的自然灾害,由采购人采用派单制。
7、时令花卉的摆放:保证指定区域需要及时摆放时令花卉确保全年有花,每次更换时令花卉前,方案须报采购人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栽植花卉的规格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按投标单价进行增补或核减,实施完成后由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8、绿化垃圾处理按照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按业主和行业部门要求合理进行利用,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禁止焚烧。
9、肥料由中标单位每年将施肥计划和方案报送业主和行业部门,确定通过后在每年11月1日前完成当年冬季和来年春季肥料的采购,由业主送至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0、道路绿地水费由业主单位在维护费用中扣除,按年度代扣代缴给供水单位,按道路绿地面积核算,单价以投评中心核定为准。
11、安全生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备专职安全员,有专项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制度,依法生产经营和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到位”。
(二)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年度
标段范围
人员类型及最低配备数量(人)
合计(人)
环卫清扫保洁人员
园林维护人员
环卫保洁员
驾驶员
跟车工
公园环卫保洁员
保安
水电工
每年度
详见招标文件
245
135
434
备注:1、投标人拟任团队管理人员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环卫保洁项目主管1人,园林维护项目主管1人。
2、所有人员进场时间必须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进场,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机械设备最低配备要求(★)
范围
设备名称
规格要求
每年度最低配备数量(台)
备注
环卫保洁
机扫车
总质量18吨或以上
总质量12吨或以上
高压清洗水车
洒水、总质量18吨或以上
强冲、总质量18吨或以上
冲洗、总质量12吨或以上
路面养护车
总质量2吨或以上
中心隔离护栏车
/
园林绿化
电瓶巡逻车
电动、5座以上
用于治安巡逻
水车
容量5吨及以上
用于苗木浇灌作业,固定资产,遇干旱保苗时,其余可以采用租赁的形式
容量10吨及以上
高空作业车
最大提升高度不小于10米
用于对高大乔木进行修剪作业
打药车
电动、容量350L
打草机
电动、手持式
用于对较高草丛的修剪
推草机
电动
绿篱修剪机
用于对绿篱的修剪
高枝绿篱机
打孔机
手扶自行式、垂直打孔
用于冬季施肥及防止土壤板结
高枝剪
用于精细化修剪
高枝电锯
电动、手提锯
用于对枯枝及死树的处理
吹风机
用于绿化带里落叶的清理
说明:
1.中标人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进场,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中标人所有投入本项目的车必须为2019年1月1日之后(含2019年1月1日)购置的车辆,以机动车登记证书初次登记日期为准,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设备配置要求:
1.中标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新购置车辆(包含机扫车、洒水车、冲洗车、路面养护车)尾气排放标准须达到国六标准,新能源车辆配备按相关政策执行。
2.中标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车辆须符合下表参数。
总质量18吨洗扫车
底盘发动机功率(kw)
≥
155
副发动机功率(kw)
125
清水箱容积(m?)
垃圾箱容积(m?)
最大洗扫宽度(m)
3.6
整备质量(kg)
12370
额定载质量(kg)
5500
整车尺寸(mm)
8990*2490*2970
1、须采用定型量产的品牌车辆; 2、底盘变速箱配置同步器,提高驾驶操作性能;油箱采用铝合金油箱; 3、具有路面清扫、路面洗扫、路沿和路沿石立面洗刷和喷雾降尘、低压冲洗等多种功能; 4、采用了“中置两立扫+中置超宽吸嘴+内置高压水喷杆+左、右高压侧喷杆”技术。
总质量12吨洗扫车
115
轴距(mm)
≤
3800
66
4.5
2.8
3.1
7400
6900*2200*2600
1、须采用定型量产的品牌车辆; 2、油箱采用铝合金油箱; 3、具有路面清扫、路面洗扫、路沿和路沿石立面洗刷和喷雾降尘、低压冲洗等多种功能; 4、采用了“中置两立扫+中置超宽吸嘴+内置高压水喷杆+左、右高压侧喷杆”技术。
总质量18吨高压清洗车
96
喷水架宽度(m)
2.5~3.5
额定载质量(kg)
8400
9400
9290*2490*2900
1、须采用定型量产的品牌车辆; 2、底盘变速箱配置同步器,提高驾驶操作性能;油箱采用铝合金油箱; 3、具有独立的高低压两套清洗水路系统,采用副发动机驱动高压水泵及液压泵,底盘发动机驱动低压水泵,高压清洗速度任意控制; 4、高压水泵:采用国际知名进口高压水泵; 5、前喷水架:采用液压控制升降,喷水宽度可无极调节。
燃油种类
汽油
45
2370
副发油箱(L)
40
水箱容积(m?)
1.5
前喷杆清洗宽度(m)
1750
700
4600*1500*2000
1、须采用定型量产的品牌车辆; 2、该车型主要用于快速清洗步行道、摊点油污路面和“牛皮癣”,具有高水压、多功能特点,采用裙边造型设计,整体外形美观; 3、副发动机与副发油箱分离配置,油箱完全避开高温区,杜绝车辆发生自燃安全隐患; 4、副发油箱设有液位传感器以及液位显示表,方便用户观察油量使用情况。
5、路面养护车可使用新能源车辆。
(1)履行方式:甲方指定方式
(2)服务期限:本项目委托管理期限为5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此服务期间,乙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三个月、或季度、或年度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由监管领导小组对乙方和业主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服务期限内有两个年度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最后一名的,业主单位有权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单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208331.0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九十,说明: 每年度服务合同金额的90%由业主单位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依据《长沙县2020—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监管考核办法(试行)》对乙方处以的月度罚款在次月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时扣除。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45370.1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十,说明: 每年度服务合同金额的10%用于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问题整改绩效考核经费,经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长沙县2020-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交办问题整改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按考核等级进行支付。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要求达到本项目招标文件和《长沙县2020-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监管考核办法(试行)》、《长沙县2020-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交办问题整改考核办法(试行)》的具体标准要求。如在服务期内修改了考核办法的,则按新办法执行。
1、按照《长沙县2020-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监管考核办法(试行)》和《长沙县2020-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交办问题整改考核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执行。如在服务期内修改了考核办法的,则按新办法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明检和暗检,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査和考核,甲方或县城市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可适时适度调整、补充考核办法。
具体办法详见《长沙县2020-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监管考核办法(试行)》。
(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3)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的,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予以调换。
(4)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开展管理工作所必须的基础资料。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经营活动。
(6)当乙方项目负责人业务和协调能力差,或不服从甲方和县城市管理部门的安排调度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该项目的负责人,甲方和县城市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项目负责人。
(7)肥料由乙方每年将施肥计划和方案报送业主和行业部门,确定通过后在每年11月1日前完成当年冬季和来年春季肥料的采购,由业主送至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8)因未办理移交或因改造等原因不能按实维护的工程量,依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进行扣除。
(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约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负责承包区城内甲方所移交的市政设施的保管和维护。如管理失职或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毁损或给其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构成犯罪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及司法机关处理。若乙方工作人员违法或犯罪的人数在年度范围内累计达到总人数的3%,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必须按有关劳动定额标准配备作业人员。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在合同期内,必须与每位作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工资标准必须明确到位。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井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必须保证管理层人员队伍的稳定,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先报甲方和县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7)乙方必须在长沙县成立分公司并具有独立的账户,在长沙县依法缴纳税款,在长沙县城区范围内设立面积不少于200㎡的办公场所。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每月向甲方报告作业服务实施情况;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甲方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如抗洪救灾、重大疫情,省市县重大活动等)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指挥,所有机械设备必须统一标识、专车专用,务必按合同约定配足机械设备,机械车辆必须是本项目常驻车辆,完好率达到80%以上。所有车辆必须统一安装4G无线网络传输即时视频监控系统、CPS装置和行车记录仪,与数字化平台对接。
(8)乙方所有员工的上岗着装必须一致,统一按照行业部门规定的标准制作。
(9)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必须服从甲方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尤其是上级下达突击性工作任务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及安排。
(10)乙方所有员工必须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完善所有员工的资质就位手续,培训费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从事垃圾分类的清运、转运(小散到集中)。
(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约定。
(1)甲方应该配合乙方的工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服务目标,甲方不得扣除乙方相应费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固,造成不能完成管理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维护管理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除上述情况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否则由提前终止合同一方支付给另一方两个月的管理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4)合同实施期间,如果乙方不履行职责、不服从监管或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或者乙方或其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上访或罢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两个月的管理服务费作为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