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北京局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粉煤灰、矿粉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081176524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琦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吴亦凡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编号:
ZTBJJ-JWTLWZ-202306-001
招标项目编号:
G1100000081176524001
公告源URL:
https://www.crecgec.com
公告性质: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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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公告名称:
中铁北京局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粉煤灰、矿粉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铁北京局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 粉煤灰、矿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J-JWTLWZ-202306-001) 1. 招标条件 中铁中铁北京局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站前工程JWZQ-2标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起讫里程:DK51+387-DK77+995,线路全长 26.359km。主要包含太沙路梁场;太沙路轨道板场,轨道板预制、运输;标段内箱梁制、运、架;无砟轨道施工等。桥梁长度26.359km/4座,滨海南站高架站;太沙路梁场1处,箱梁预制供应孔数720孔;混凝土集中拌和站3处;混凝土构配件预制场2处;桥梁占比100%。 合同工期:2023年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3.2招标内容 粉煤灰、矿粉,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不接受工商注册登记在2022年8月1号以后的投标人报名)。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年均产量达到30万吨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2021年、2022年至少各提供一份)。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1-2018、《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前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建股份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前对所有竞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及关联关系查询,未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如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提供投标人与电厂(下属销售公司)签订的年度粉煤灰销售合同),不接受转授;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风选粉煤灰;必须具备2000吨及以上的储备能力(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代理商须具备组织、运输、专用卸货,二次倒运能力及跨地域供应能力、集散能力。 4.2矿粉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不接受工商注册登记在2022年8月1号以后的投标人报名)。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2021年、2022年至少各提供一份)。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技术标准。还须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17)相关规定、《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 10005-2010最新标准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建股份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 7.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提供投标人与钢厂(下属销售公司)签订的年度矿粉销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代理商须具备组织、运输、专用卸货,二次倒运能力及跨地域供应能力、集散能力。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2.3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4日17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邮箱)。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账户(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号:2011 0101 9570 0480 0001)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申请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可提供相应收据,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汇款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邮箱。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 0101 9570 0480 000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上午9时3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或鲁班系统内报价与标书内报价不一致,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系统线上开标后3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gztb.zbytb.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琦/栾景涛18809552916/13948055610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购买标书联系人及电话:吴亦凡 18810576233 电子邮件:zhaobiao@ztbjj-wm.com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 2023年6月1日 附表一招标公告附表
以上数据为项目初步计划,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表二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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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2023-06-25 04:58:37
相关标段(包)编号:
G1100000081176524001001;G1100000081176524001002;G1100000081176524001003;G1100000081176524001004;G1100000081176524001005;G110000008117652400100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结束日期:
2023-07-04 06:00:00
公告发布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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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504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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