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涛025-857750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红娟189440661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6
公告正文
编号: AJJ230028-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新港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新港医药总部基地一期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开委行审备[2023]9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0239.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5栋高标准丙类厂房,1栋总部研发办公楼,2栋配套站房(丙类仓库及配套辅助用房),为创新药及其相关CXO服务产业领域企业提供产业化载体。项目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约324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60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新港医药总部基地一期项目设计全部内容。(1)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组织专家评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含现场服务、变更设计等工作),并各阶段设计成果须能够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各建筑的总体、总图、海绵城市、人防、建筑(含绿色建筑)、装饰装修、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绿化、楼宇亮化、幕墙、智能化、自控、机房、消防(含室外消防)、室外及附属配套设计,自来水、供电、弱电、通讯、有线电视等综合管网专业设计、雨污水专业设计、变电站配电房电力专项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深基坑支护设计。(2)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提供设计交底、图纸答疑、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如若产生专家评审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支付。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7-26 09:30:00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740万元,超过本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14分)
6.2.1投标人业绩(满分8分)
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及以上厂房设计项目的,有1个得8分,满分8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满分8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6分)
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个合同总面积5.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厂房设计项目的,有1个得3分,满分6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若设计合同中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则必须提供能够反应项目负责人信息的蓝图,否则不予认可。合同及蓝图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6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 (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是否布局合理,是否合理利用土地,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是否满足消防要求,是否满足规划控制条件。整体布局利于后期的园区运营管理。(等级分:优:7;良:6.3;中:5.6;差:4.9;无:0)
(2)建筑造型:建筑创意、功能、空间处理是否合理。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建筑功能分区:各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配置是否合理。(等级分:优:7;良:6.3;中:5.6;差:4.9;无:0)
(4)结构设计:选型合理,能充分考虑节约造价;与建筑和设备专业充分沟通,确定最优化的层高、覆土、跨度的设计方案。(等级分:优:7;良:6.3;中:5.6;差:4.9;无:0)
(5)环保设计与绿色设计:三废处理方案合理,满足生产要求及环保要求。绿色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3.2项目解读 (满分20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2)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成本控制: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设计指标切实可行,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质量及周期控制:设计质量及周期控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靠。(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5)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3分)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满5年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5)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7)工艺设计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8)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企业获奖(满分3分)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有1个得3分,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有1个得2分,最高得3分(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布的为准。奖项仅限提供1个,以最高分计取本项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终按照总得分高低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奖项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除外)。
6、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7月5日12时5分到 2023年7月12日12时5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资质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甲级资质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药物制剂)甲级资质;
(4)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5)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药物制剂)专业甲级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8.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0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投标人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需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投标人须将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7、资格审查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新港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七层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37
        联  系  人:张涛 联  系  人:陈红娟
        电       话:025-85775086 电       话:1894406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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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580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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