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现将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
通讯地址:阜宁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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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列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
1 |
2 |
建设单位 |
上纬(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汉承工艺品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增加一台10吨调配釜技改项目 |
对原玻璃工艺品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高新技术产业园纬二路27号 |
阜城滤料大道20-12号 |
报表类型 |
报告表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北京水木丰岳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水木丰岳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新增一套10吨调配釜技改项目。 |
技改后年产玻璃工艺品5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
废气:技改项目混合产生的废气及投料废气经现有的“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后通过现有的1#排气筒排放。 废水:技改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不得新增生活污水。 固废:技改项目滤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用隔声罩、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排放。 |
废气:项目配料烧制、细修精雕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置,酸洗酸雾经碱液喷淋塔吸收。 废水:项目酸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置后接管;清洗废水循环使用;脱蜡尾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用隔声罩、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排放。 固废:硅胶边角料、蜡边角料、石膏边角料、喷砂除尘粉尘、布袋除尘粉尘回用;废石膏模具、沉淀池污泥、废滤袋环卫部门清运;中和沉淀池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