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2024年新建两所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NNZC2024-G1-030321-NNSQ)的质疑答复书(三)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质 疑 答 复 书
质疑供应商:江苏嵘源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悦山国际F栋3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元和
2025年1月15日收到质疑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对2024年新建两所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4-G1-030321-NNSQ)分标2的质疑函,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1.质疑事项一及事实依据:在此次招标结果公告公示中标公司“浙江竞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我公司未查询到《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序号为“96(碳化积木)、97(螺母积木)、98(安吉游戏运动组合)、272(碳化积木)、273(安吉游戏运动组合)”的产品信息,该情况属于:“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此次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项,在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应当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质疑事项一答复:经核实,中标单位“浙江竞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第24项的填写上出现了明显的笔误。中标单位进行说明,因工作人员在填写具体产品名称时的疏忽,将实际投标产品(碳化积木、螺母积木、安吉游戏运动组合、碳化积木、安吉游戏运动组合)错误地填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第23项的产品名称(园长办公桌椅、办公桌、文件柜、园长办公桌、文件柜、办公桌(带屏风))。中标单位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需求,质疑事项一成立。
2.质疑事项二及事实依据:在此次招标结果公告公示中标公司“浙江竞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我公司发现序号“23、24”的产品名称相同,但制造商分别为“浙江腾亚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好童年玩具制造有限公司”两家公司。
此次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项,应当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质疑事项二答复:经核实,中标单位“浙江竞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第24项的填写上出现了明显的笔误。中标单位进行说明,因工作人员在填写具体产品名称时的疏忽,将实际投标产品(碳化积木、螺母积木、安吉游戏运动组合、碳化积木、安吉游戏运动组合)错误地填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第23项的产品名称(园长办公桌椅、办公桌、文件柜、园长办公桌、文件柜、办公桌(带屏风))。中标单位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需求,质疑事项二成立。
二、处理情况
根据上述的质疑处理意见,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一、二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分标2处理结果详见结果更正公告。
如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书三.pdf (1.3 M)
质疑供应商:江苏嵘源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悦山国际F栋3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元和
2025年1月15日收到质疑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对2024年新建两所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4-G1-030321-NNSQ)分标2的质疑函,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1.质疑事项一及事实依据:在此次招标结果公告公示中标公司“浙江竞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我公司未查询到《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序号为“96(碳化积木)、97(螺母积木)、98(安吉游戏运动组合)、272(碳化积木)、273(安吉游戏运动组合)”的产品信息,该情况属于:“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此次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项,在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应当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质疑事项一答复:经核实,中标单位“浙江竞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第24项的填写上出现了明显的笔误。中标单位进行说明,因工作人员在填写具体产品名称时的疏忽,将实际投标产品(碳化积木、螺母积木、安吉游戏运动组合、碳化积木、安吉游戏运动组合)错误地填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第23项的产品名称(园长办公桌椅、办公桌、文件柜、园长办公桌、文件柜、办公桌(带屏风))。中标单位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需求,质疑事项一成立。
2.质疑事项二及事实依据:在此次招标结果公告公示中标公司“浙江竞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我公司发现序号“23、24”的产品名称相同,但制造商分别为“浙江腾亚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好童年玩具制造有限公司”两家公司。
此次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项,应当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质疑事项二答复:经核实,中标单位“浙江竞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第24项的填写上出现了明显的笔误。中标单位进行说明,因工作人员在填写具体产品名称时的疏忽,将实际投标产品(碳化积木、螺母积木、安吉游戏运动组合、碳化积木、安吉游戏运动组合)错误地填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第23项的产品名称(园长办公桌椅、办公桌、文件柜、园长办公桌、文件柜、办公桌(带屏风))。中标单位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需求,质疑事项二成立。
二、处理情况
根据上述的质疑处理意见,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一、二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分标2处理结果详见结果更正公告。
如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书三.pdf (1.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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