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山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slczb-2023-19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公司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0
公告正文
保山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BSLCZB-2023-1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2.00 万元/年,招标人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2.00 万元/年;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
三、找标人贡格要术
(001 保山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单位财务报表(
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1月至今任意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
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提供本企业制造
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
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
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
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誉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
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
及采购代 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
的磋商将被拒绝;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磋商申请。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3年07月08日08时30分到 2023年07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 年 07 月 08 日至2023年07 月14日,每天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4:30
至17:30 (节假日报名,请按公示的代理机构电话联系办理);2、地点
供应商到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二号楼B座
1801 室)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供应商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1)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
章);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07月20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 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二号楼 B
座1801 室)PDF 格式的响应文件 (U盘)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07月2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二号楼 B
座1801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BSLCZB-2023-19;
项目名称:保山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2.00 万元/年
最高报价: 32.00 万元/年
采购需求:对保山市范围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日常统 一
监测、内容安全监测、季度检测和错误字词、敏感字词信息全面检测,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履行开始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单位财务报表(
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 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 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
1.5、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
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
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
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誉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
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
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
拒绝;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
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磋商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08日至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
14:30 至17:30 (节假日报名,请按公示的代理机构电话联系办理)
2、地点:供应商到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二号楼
B 座1801 室)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供应商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
联系人联系电话, 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
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U盘, PDF 格式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07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二号楼B座1801 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07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二号楼B座1801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叁仟元整)。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
(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
金交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缴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北城五洲支行
账号: 53050172863900001236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业务咨询电话: 0875-2162366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
名称或采购编号。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3.2 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
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原公告网上发布。
3.3中标服务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根据代理机构询价报
价文件,下浮 30%(即按标准计费额7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0875=2237199;
市政府办公室党总支: 0875-216698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31529378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1801 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5999571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谜分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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