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延乔路红色文化提升、道路景观提升等工程EPC项目 | ||
项目法人: | 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肥西县桃花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延乔路红色文化提升、延乔路地下停车库等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03-23 16:28:25 |
延乔路红色文化提升、道路景观提升等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延乔路红色文化提升、道路景观提升等工程EPC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延乔路红色文化提升、延乔路地下停车库等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投资字【2022】46号
1.4 招标人: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延乔路红色文化提升、道路景观提升等工程EPC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EEGZ00098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EEGZ00098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2.6 建设规模:1)红色文化公共艺术提升。主要改造内容为延乔路整体视觉形象提升,主题策划及应用,红色文化公共艺术和空间装置;文化驿站的设计、施工等。
2)道路景观形象提升。主要改造内容为延乔路重要红色景观节点及构筑物设计;道路两侧市政绿化品质提升。
2.7 合同估算价:2980万元
2.8 计划工期:70天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及答疑。
2.10 项目类别:EPC。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3.4投标人财务要求:无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牵头方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④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03月25日至2022年04月11日24: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9980000(非项目咨询)。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4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2年04月15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地 址:肥西县
邮 编:231200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709861288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231200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51-68852527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4楼
电话:0551-68841335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2840066701628086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肥西县支行
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79763750461
开户银行:肥西农村商业银行桥头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2000027688766660005051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西支行
延乔路红色文化提升、道路景观提升等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正文.pdf
延乔路红色文化提升、道路景观提升等工程EPC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延乔路红色文化提升、道路景观提升等工程EPC项目
项目编号:2022AEEGZ00098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4月18日
延乔路红色文化提升、道路景观提升等工程EPC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安徽九旭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山水名城振业大厦B座1608、1609、1610室 ,合肥市高新区天柱路7号信息产业园C楼一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仟柒佰叁拾叁万元整(¥27330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65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成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地址:玉兰大道40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87098612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项目负责人:朱启杭
联系电话:0551-68852527
公示期:2022年04月19日至2022年04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6885252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8841335【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4月19日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评标情况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