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河砂、机制砂、碎石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15G-2022-WZJC-1206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就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所需河砂、机制砂、碎石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工程HSZQ-1标
工程地点:上海市
工程概况: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工程HSZQ-1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沪宁段正线DK2+420~DK14+890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12.47公里;沪通铁路二期徐行站(不含)至上海宝山站(不含),改HTDK126+109.41~改HTDK138+530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12.42公里。含沪通铁路二期宝山隧道3.03公里、上海特大桥12.27公里、沪渝蓉动走左线特大桥10.49公里、沪渝蓉动走右线特大桥1.25公里、沪渝蓉动走三线特大桥2.81公里、沪通动走左线特大桥2.8公里、沪通动走右线特大桥1.91公里及路基工程长度1.62公里(含U型槽);沪宁段无砟轨道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及运输);沪通铁路二期宝山隧道无砟轨道施工。总工期:18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合同金额512424.99万元。
1.1 资金来源:已落实。
1.2 采购物资名称: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标书售价(元) |
材料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HS-1 |
2000 |
河砂 |
中粗 |
吨 |
100000 |
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1419号(三分部) |
2 |
HS-2 |
2000 |
河砂 |
中粗 |
吨 |
100000 |
|
3 |
HS-3 |
2000 |
河砂 |
中粗 |
吨 |
100000 |
|
4 |
HS-4 |
2000 |
河砂 |
中粗 |
吨 |
100000 |
|
5 |
HS-5 |
2000 |
河砂 |
中粗 |
吨 |
70000 |
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1369号(二分部) |
6 |
HS-6 |
2000 |
河砂 |
中粗 |
吨 |
70000 |
|
7 |
JZS-1 |
2000 |
机制砂 |
|
吨 |
120000 |
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1419号(三分部) |
8 |
JZS-2 |
2000 |
机制砂 |
|
吨 |
120000 |
|
9 |
JZS-3 |
2000 |
机制砂 |
|
吨 |
120000 |
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1369号(二分部) |
10 |
SS-1 |
2000 |
碎石 |
5-16mm |
吨 |
60000 |
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1419号(三分部) |
16-25mm |
吨 |
140000 |
|||||
11 |
SS-2 |
2000 |
碎石 |
5-16mm |
吨 |
60000 |
|
16-25mm |
吨 |
140000 |
|||||
12 |
SS-3 |
2000 |
碎石 |
5-16mm |
吨 |
60000 |
|
16-25mm |
吨 |
140000 |
|||||
13 |
SS-4 |
2000 |
碎石 |
5-16mm |
吨 |
60000 |
|
16-25mm |
吨 |
140000 |
|||||
14 |
SS-5 |
2000 |
碎石 |
5-16mm |
吨 |
39000 |
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1369号(二分部) |
16-25mm |
吨 |
94000 |
|||||
15 |
SS-6 |
2000 |
碎石 |
5-16mm |
吨 |
39000 |
|
16-25mm |
吨 |
94000 |
|||||
16 |
SS-7 |
2000 |
碎石 |
5-16mm |
吨 |
39000 |
|
16-25mm |
吨 |
94000 |
|||||
备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采购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河砂(HS-1、HS-2、HS-3、HS-4、HS-5、HS-6):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生产商应提供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除须提供与砂源地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之外还须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完整的河砂生产线,河砂的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日生产能力1000吨及以上,必须具备高性能混凝土用河砂20000吨以上的备货场地;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不少于一份;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资金流动能力不低于3千万,流动期限不低于3个月,不低于1000万元垫资能力,能出具不高于3%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2019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至少二个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信誉无不良记录,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诉讼纠纷,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包件,但一个投标人中标河砂包件不超过2个。
机制砂(JZS-1、JZS-2、JZS-3):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生产商应提供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许可和依法缴纳矿产资源税的证明,代理商除须提供与砂源地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之外还须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完整的机制砂生产线,机制砂的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日生产能力1000吨及以上,必须具备高性能混凝土用机制砂20000吨以上的备货场地;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不少于一份;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资金流动能力不低于3千万,流动期限不低于3个月,不低于1000万元垫资能力,能出具不高于3%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2019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至少二个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信誉无不良记录,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诉讼纠纷,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包件,但一个投标人中标机制砂包件不超过2个。
碎石(SS-1、SS-2、SS-3、SS-4、SS-5、SS-6、SS-7):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生产商应提供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除须提供与矿源地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之外还须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完整的碎石生产线,碎石的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日生产能力1000吨及以上,必须具备高性能混凝土用碎石20000吨以上的备货场地;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不少于两份;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资金流动能力,不低于3千万,流动期限不低于3个月,不低于1000万元垫资能力,能出具不高于3%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2019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至少二个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信誉无不良记录,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诉讼纠纷,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包件,但一个投标人中标碎石包件不超过2个。
2.2本次谈判一包一投,接受联合体投标(1个一般纳税人+多个小规模纳税人或多个小规模纳税人),联合体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3本次谈判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2.4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风险警示名录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3、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本次公告在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3.2 本次谈判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4、采购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4.1 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投标单位需在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登录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会员系统,注册成为平台会员(注册流程:点击查看)。投标者登录会员系统,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购买、下载标书,不接受线下打款支付标书费(报名流程:点击查看),标书售出恕不退还。领取发票的方式:请认真阅读附件2发票开具说明。
4.2报名成功后请以银行汇款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 2022年12月23日下午16时(必须为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个人或其他单位账户汇入不予受理),过期视为放弃投标。本次河砂(HS-1)、(HS-2)、(HS-3)、(HS-4)、(HS-5)、(HS-6)、机制砂(JZS-1)、(JZS-2)、(JZS-3)、碎石(SS-1)、(SS-2)、(SS-3)、(SS-4)、(SS-5)、(SS-6)、(SS-7)包件投标保证金均为20万元/包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5、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6、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月25日上午08:30-10:00(北京时间)
7、谈判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5018号维也纳酒店(顾村公园)九楼会议室。
8、谈判时间:2022年12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9、谈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5018号维也纳酒店(顾村公园)九楼会议室。
10、采购人、谈判组织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
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胡包平 电话:15021283980
本次谈判的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中标通知书的下发由组织机构办理。
履约保函接受、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由采购人办理。
投标保证金交付情况联系人:李会计 电话:13700791836、0379-6089278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业务联系人:董工 电话:18625997531、0379-60892773
11、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
平台技术联系人:付工 电话:15737469762、0379-60892785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2:
发票开具说明
尊敬的各位投标人,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请在本次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开票信息扫描件和电子版开票信息(可编辑Word版)”一并发送至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财务部,QQ邮箱:2673461139@qq.com 联系人:李会计,联系电话:0379-60892782 、13700791836
(一)发票开具要求:
1、开票信息严格按以下格式提供,严禁空格、增行等!!!
2、开票信息申请必须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确保扫描件和电子版开票信息保持一致,以“**单位发票开具资料”命名主题发送2673461139@qq.com 邮箱;此表将作为投标人发票开具依据。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开具资料的,我方视同自愿放弃取得发票,将不再开具发票;发票开出后,非因工作人员输入失误,一律不退不换。
4、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请在邮箱中查询,不再邮寄。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信息:(单位公章,盖章处)
汇款金额: 标书费: 服务费:
采购编号: 投标包件: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选!!!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勿盖章遮挡)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收件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
投标保证金交付说明:凡第一次参与中铁十五局投标的供应商在交付投标保证金同时必须将企业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需注明开户行联行号)扫描件以“**单位营业执照等资料”命名主题发送至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财务部,QQ邮箱:2673461139@qq.com,否则无法对供应商进行维护,以免影响各单位正常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