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项目金额:
- 招标单位:浙江乌镇大数据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7-9-6
- 截止时间:2017-9-13
- 项目介绍
“梧桐树+”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梧桐树+”项目已由桐乡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为浙江乌镇大数据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乌镇大数据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分期建设,现对“梧桐树+”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浙江省桐乡市乌镇镇姚太线西侧、镇南路南侧。基地面积18000.93平方米,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约540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本项目集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梧桐树+”智慧中心(互联网+大数据领域的学习培训基地、学术交流发布地、高端会议论坛举办地等及其配套生活和后勤设施)、“梧桐树+”办公中心(大数据产业基金及投资企业“梧桐树+”办公中心)于一体,是华东乃至全国最大、最先进的互联网大数据交易中心和培训学习交流中心。
项目分期实施,一期使用地块计划约3333平方米(约5亩,允许不大于6亩);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
本标项名称:“梧桐树+”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主要包括:
(1)“梧桐树+”项目地块的详细勘察、总体规划方案设计;
(2)一期工程的初步设计、项目前期和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报批报审、备案、报建、监测检测,施工图设计、委托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书编制、各类专项设计及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以及各专业工程、系统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包含打试验桩、地下障碍物处理、基础施工前的降水和基坑支护)、竣工验收直至办理好建筑不动产权属证明、工程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包含采用BIM管理软件和系统),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合同、信息等全过程管理和全方位控制,确保按招标要求达到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
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各章节。
2.3 工程建设周期要求
工程建设周期:450日历天
备注:本标项计划2018年12月30日前全部竣工验收完成并交付招标人投入使用(具体起止时间和节点时间要求在合同中由招标人明确);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A)和施工资质(B):
A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B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
仅接受以下情形:
第一类:投标人为同时具有A和B的独立法人企业,非联合体投标。
第二类: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分别具有A和B,且属于同一集团,或为同一法人(自然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以及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职责和分工,同时提供可以证明两家法人属于同一集团,或为同一法人(自然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类: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分别具有A和B,其中一家独立法人为另一家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所有;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以及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职责和分工,同时提供可以证明两家主体全资或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3.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本招标文件中也称项目经理,下同)可以是上述两人中之一,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写明;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还须补充提供项目业主的证明]。
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投标文件中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7年1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布前一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网站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3.3其他要求:
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及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均未在桐乡市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中。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3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自主注册链接http://www.zjtxztb.gov.cn:8090/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aspx、自主报名链接http://www.zjtxztb.gov.cn:8090/TPBidder/login.aspx)投标人自行完善企业信息,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73-81882102,18951132056。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 万元整。
5.2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73-88112706
5.3施工企业基本账户登记备案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详情请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关于建立施工企业基本账户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 http://www.zjtxztb.gov.cn/txcms/znjsgc/3227.htm
5.4投标保证金缴退详情请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保证金缴退操作指南”。http://www.zjtxztb.gov.cn:8090/TPFront/infodetail/?infoid=8f204e20-2c96-4ef1-9049-6541d6043e5d&categoryNum=003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0日 10 时00 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30分至 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06室(桐乡市振东新区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届时,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交易中心”办理完投标人基本账户备案手续和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jtxztb.gov.cn/txcms)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乌镇大数据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乌镇镇子夜路91号
邮编:314501
联系人:姚慧涛
电话:15167370310
招标代理: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邮编:310003
联系人:龚超、沈佩文
电话:0571-85860839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
联系人:沈云
电话:0573-88112160
桐乡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联系人:蒋工
电话:0573-88112053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