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项目概况:
“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体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2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JJQ23C00005
项目名称: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体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最高限价: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采购体检单位,为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职工体检。 | 850,000.00元 | 1 | 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2月14日 至 2023年2月24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850,0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线上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电子招投标 → 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 申请)。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参考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2月23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2月24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在规定的时间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在线开评标 → 我的投标项目 → 上传投标文件
磋商开始时间: 2023年2月24日 14:3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在线开评标 → 网上开标大厅 → 进入开标室。 投标人可远程参与开标,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前往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电子招投标 → 网上开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完成在线签到、标书解密、确认开标结果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远程参与开标,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前往指定开标室。
2、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程以电子数据为基础,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招投开评标电子化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 电子招投标 →电子化采购规则与指南 。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经办人:匡梅玲
采购人电话:1364836367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彭丰
代理机构电话:1871641558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28号3幢9-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丰
项目联系人电话:18716415581
以下内容请申请者务必准确如实填写,带*为必填项 | 以下内容请申请者务必准确如实填写,带*为必填项 | 以下内容请申请者务必准确如实填写,带*为必填项 | 以下内容请申请者务必准确如实填写,带*为必填项 | 以下内容请申请者务必准确如实填写,带*为必填项 | 以下内容请申请者务必准确如实填写,带*为必填项 | 以下内容请申请者务必准确如实填写,带*为必填项 |
*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
*单位信息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单位信息 | 办公电话 | 企业网址 | ||||
*经办人信息 | *经办人 | *手机号码 | ||||
*经办人信息 | *邮箱 | 微信号 | ||||
*经办人信息 | 邮寄地址 |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证明资料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证件号码 | 证件号码 | 证件号码 | |
*证明资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 | |||||
*证明资料 | 申请人(联系人)身份证 | |||||
*证书应用项目 | 区域:重庆类别:政企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 | 区域:重庆类别:政企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 | 区域:重庆类别:政企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 | 区域:重庆类别:政企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 | 区域:重庆类别:政企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 | 区域:重庆类别:政企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 |
*操作类型 | 口证书申请口证书更新口证书补办口PIN码解锁口其他口证书信息变更(请详细说明变更事项) | 口证书申请口证书更新口证书补办口PIN码解锁口其他口证书信息变更(请详细说明变更事项) | 口证书申请口证书更新口证书补办口PIN码解锁口其他口证书信息变更(请详细说明变更事项) | 口证书申请口证书更新口证书补办口PIN码解锁口其他口证书信息变更(请详细说明变更事项) | 口证书申请口证书更新口证书补办口PIN码解锁口其他口证书信息变更(请详细说明变更事项) | 口证书申请口证书更新口证书补办口PIN码解锁口其他口证书信息变更(请详细说明变更事项) |
*申请单位授权及声明 | 本单位承诺:口以上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口授权本申请表中经办人全权代表本单位,办理数字证书业务口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ezca.org)发布的《数字证书服务协议》、《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中规定的相关义务。 | 本单位承诺:口以上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口授权本申请表中经办人全权代表本单位,办理数字证书业务口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ezca.org)发布的《数字证书服务协议》、《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中规定的相关义务。 | 本单位承诺:口以上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口授权本申请表中经办人全权代表本单位,办理数字证书业务口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ezca.org)发布的《数字证书服务协议》、《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中规定的相关义务。 | 本单位承诺:口以上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口授权本申请表中经办人全权代表本单位,办理数字证书业务口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ezca.org)发布的《数字证书服务协议》、《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中规定的相关义务。 | 本单位承诺:口以上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口授权本申请表中经办人全权代表本单位,办理数字证书业务口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ezca.org)发布的《数字证书服务协议》、《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中规定的相关义务。 | 本单位承诺:口以上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口授权本申请表中经办人全权代表本单位,办理数字证书业务口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ezca.org)发布的《数字证书服务协议》、《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中规定的相关义务。 |
签署 |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此处必须由经办人手写签名) |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此处必须由经办人手写签名) |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此处必须由经办人手写签名) | *单位公章: |
单位名称 | 经办人 | |||
盖章处(居中,勿压线)如办理法人证书、专业人员证书等,请盖私章或手写签名 | ||||
盖章处(居中,勿压线)如办理法人证书、专业人员证书等,请盖私章或手写签名 | ||||
上述两个方框内均需加盖鲜章,要求印章清晰完整,不得压线。共需盖鲜章2枚,以便后期采样。如办理法人证书、专业人员证书等,请盖私章或手写签名。请注意:印章模糊或不完整,将导致无法制作电子签章。 | ||||
经办人签名确认: 年 月 日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体检 | 850000.00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体检项目 | 检查意义 |
一般常规检查 | 内科、外科、眼科等常规检查,包括身高体重、体重指数、血压、视力等 |
放射科检查项目 | |
胸部正位片(不含片) | 心脏肥大与否、肺脏呼吸道等疾病检查如肺炎、肺结核、肺癌等 |
胸部正侧位摄片(不含片) | 肺脏呼吸道疾病检查如肺炎、肺结核、肺癌等 |
颈椎摄片(不含片) | 脊椎侧弯、椎间盘突出、骨刺等病变检查 |
腰椎摄片(不含片) | 通过腰椎X线检查,了解腰椎病变,如骨质增生、腰椎不稳、退行性变等 |
乳腺钼靶双乳轴位侧斜位 | 乳腺包块、乳腺癌检查 |
乳腺钼靶双乳轴位侧斜位+断层 | 乳腺包块、乳腺癌检查 |
多能腰椎骨密度测定 | 腰椎有无骨质疏松 |
多能双髋骨密度测定 | 双髋骨有无骨质疏松 |
全景牙片(颌全景摄影) | 牙齿解剖结构及牙周的检查、埋藏牙定位及周边邻近关系判断、牙齿发育情况判断等 |
超声科检查项目 | |
彩色双眼B超 | 眼部及附属器官有无明显病变 |
双侧颈部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 | 颈部血管内膜有无增厚、有无斑块形成、血管狭窄等 |
甲状腺+颈部淋巴结彩超 | 甲状腺包块、肿瘤等检查 |
彩色心脏B超 | 心脏血管病变检查 |
彩色乳腺+腋窝B超 | 乳腺包块、乳腺癌等及腋窝淋巴结等病变检查 |
彩色腹部B超 | 腹腔脏器(肝胆胰脾肾)病变检查 |
彩色泌尿B超 | 双肾、膀胱、前列腺、输尿管病变检查 |
彩色妇科B超(经腹) | 子宫及双附件病变检查 |
彩色妇科B超(经阴道) | 子宫及双附件病变检查 |
彩色体表包块B超(一个部位) | 体表包块检查 |
彩色腹部+泌尿B超 | 腹腔脏器及双肾、膀胱、输尿管疾病检查 |
彩色腹部+妇科B超 | 腹腔脏器(肝胆胰脾肾)和子宫及双附件病变检查 |
彩色腹部+泌尿+妇科B超 | 腹腔脏器病变及子宫、双附件、膀胱、双肾病变检查 |
双下肢血管彩超 | 了解下肢血管病变,是否存在双下肢血管阻塞或血栓等 |
盆底超声 | 盆底肌肉及盆底功能评估 |
脑电图室检查项目 | |
彩色脑电图、地形图 | 对癫痫的诊断、分类、治疗及预后估计 |
检验科检查项目 | |
血常规 | 了解病毒 感染、白血病、急性感染、组织坏死、败血症、营养不良、贫血等 |
肝功9项 | 评估肝功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基转移酶、球蛋白、白蛋白/球蛋白、天门冬氨酸/丙氨酸、总胆汁酸、间接胆红素) |
肝功5项 | 评估肝功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总蛋白、总胆红素、γ-谷氨酰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丙氨酸) |
肝功2项 | 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异常值检查 |
肾功 | 了解肾脏功能(尿素、肌酐、尿酸、β2-微球蛋白、胱抑素C、α1-微球蛋白) |
肾功2项+血清尿酸 | 肌酐、尿素氮、尿酸异常值检查 |
血脂 | 血脂全套检查(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载脂蛋白A1、载脂蛋白-B、超敏C反应蛋白、脂蛋白(a)) |
血脂4项 | 评估血脂情况(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 |
血糖 | 评估血糖是否异常 |
糖化血红蛋白 | 评估近期血糖水平,可判断是否存在糖尿病,评价糖尿病的治疗控制程度 |
肝纤维谱 | 主要用来检查肝病患者病情发展状况和治疗效果,衡量肝脏纤维化程度的重要依据 |
血型 | ABO血型鉴定 |
电解质 | K、Na、Cl、Mg、P、Ca、CO2 |
心肌标志物 | 判断心肌损伤程度 |
血凝分析 | 凝血功能筛查 |
D-二聚体 | 急性血栓形成敏感标志物 |
类风湿因子 | 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等疾病筛查 |
抗“O” | 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检查 |
血沉 | 红细胞沉降率,在许多病理情况下血沉明显增快,可作为疾病的辅助诊断 |
类风湿关节炎二项(抗循环瓜氨酸肽CCP、抗RA33抗体) | 类风湿关节炎的特异性标记物,早期发现类风湿关节炎 |
C-反应蛋白 | 一种非特异的炎症标志物和心血管疾病最强有力的预示因子与危险因子 |
甲功一号 | 检查有无甲亢、甲减、亚急性甲状腺炎、甲状腺肿瘤及其他自身免疫疾病等 |
甲功二号 | 检查有无甲亢、甲减等 |
促甲状腺受体抗体 | 检查甲状腺自身抗体筛查 |
甲状旁腺激素(PTH) | 检查甲状旁腺机能,钙磷代谢 |
同型半胱氨酸 | 心脑血管疾病风险因子筛查 |
性激素 | 性早熟、发育不良等内分泌及妇科疾病检查 |
孕酮 | 孕期孕激素的判断,评估妊娠状态 |
促绒毛膜性腺激素 | β-HCG,早期妊娠诊断有重要意义,对与妊娠相关疾病、滋养细胞肿瘤等疾病的诊断鉴别和病程观察有一定价值 |
传染病血清学(化学发光) | 各种传染病筛检(甲肝、乙肝、丙肝、戊肝、艾滋病、梅毒) |
乙肝两对半定量 | 乙肝病毒筛检 |
乙型肝炎 DNA | 乙肝筛检、乙肝病毒复制程度 |
艾滋病抗体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 | 筛查艾滋、梅毒 |
丙肝+艾滋抗体+梅毒螺旋特异抗体 | 筛查丙肝、艾滋、梅毒 |
梅毒血清学实验 | 梅毒确诊检查 |
甲肝+戊肝 | 甲肝、戊肝筛查 |
丙肝病毒定量 | 丙肝病毒定量筛查 |
TORCH | 多种病毒筛查(弓形体抗体测定、风疹病毒抗体测定、巨细胞病毒抗体测定、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
25-羟基维生素D | 检测骨代谢紊乱如骨软化、维生素D过量和缺乏,钙吸收做出评估 |
β-地中海贫血基因分型(17种突变) | 检查地中海贫血 |
染色体检查 | 检查遗传病(畸型/智低等) |
骨钙素(OST) | 骨代谢指标 |
免疫功能评估 | 评估免疫功能是否正常、亢进或低下,是否存在慢性疲劳综合症 |
贫血三项(Fer、FOL、VitB12) | 检查贫血等 |
血清免疫固定电泳 | 检查多发性骨髓瘤、分泌性骨髓瘤轻链病、重链病等 |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 | 浓度变化与心血管、内分泌、肿瘤、骨质疏松等疾病相关 |
抗核抗体谱16项 | 自身免疫性疾病筛查 |
HLA-B27-DNA | 筛查强直性脊柱炎 |
女性肿瘤标志物 | AFP、CEA、CA125、CA153、CA199、HE4 |
男性肿瘤标志物 | AFP、CEA、CA199、TPSA、FPSA |
癌胚抗原 | 大肠癌、直肠癌、胃癌、胰腺癌、小肠腺癌、肺癌、肝癌及妇科恶性肿瘤等的辅助筛查 |
甲胎蛋白 | 原发性肝癌筛检的普查及早期诊断 |
糖类抗原CA199 | 协同对胰腺癌、胃癌、肝癌、食管癌等多种癌症进行辅助筛查 |
糖类抗原CA242 | 协同对胰腺癌、胆囊癌和消化道癌的辅助筛查 |
糖类抗原CA153 | 乳腺癌辅助诊断指标 |
糖类抗原CA125 | 协同对卵巢癌、输卵管腺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等多种癌症进行辅助筛查 |
卵巢肿瘤标志物 | (CEA/CA125/HE4)卵巢肿瘤筛查 |
恶性肿瘤特异生长因子(TSGF) | 肿瘤普查 |
鳞癌细胞抗原(SCC) | 检查肺鳞癌、食道癌、肛门、皮肤、口腔癌等鳞状上皮细胞癌检查 |
尿HCG | 妊娠、宫外孕及绒毛癌等恶性肿瘤的检查 |
尿液检查 | 初步了解泌尿系统是否有感染,是否有肾脏疾病、糖尿病等疾患 |
粪便常规+隐血+寄生虫 | 了解消化系统溃疡、恶性肿瘤、痔疮、小肠、大肠炎症、出血等 |
女性妇科检查项目 | |
妇科常规检查 | 外阴部检查 |
白带常规 | 妇科炎症检查 |
妇科TCT(液基薄层细胞学制片) | 宫颈癌筛检 |
妇科宫颈细胞学DNA检查 | 宫颈癌筛检 |
人乳头状瘤病毒(HPV)分型 | 筛检HPV病毒(人类乳头瘤病毒),是否存在宫颈癌发病的危险因素 |
心电图室检查项目 | |
十二通道心电图 | 了解心脏是否有心肌肥厚、心律不齐、心肌供血不足、心肌梗死等变化。 |
动态心电图检查 | 动态检查各种心脏病所伴发的心律失常。 |
动态血压监测 | 自动间断性定性测量日常生活状态下的血压 |
其它检查项目 | |
肝纤维化瞬时弹性测定 | 定量评估肝脏纤维化程度 |
13碳尿素呼气试验 | 筛查幽门螺旋杆菌(幽门螺旋杆菌可以导致发生胃炎、胃溃疡、胃癌等疾病)(此项检查前1月应避免服用抗生素、胃药及中药等) |
胃功能四项 | 胃炎、胃溃疡、胃癌等风险评估检查,胃癌早期筛查 |
动脉硬化检查 | 检查动脉硬化程度,评估血管健康 |
超声骨密度检查 | 检查骨质疏松,评估骨折风险 |
人体成分分析 | 检查人体成分组成是否平衡,评估健康情况 |
彩色经颅多普勒 | 检查脑部血液供应情况,如脑供血不足、脑动脉痉挛等 |
肺功能 | 气喘、胸闷、慢性咳嗽、肺部疾病、打鼾、慢性阻塞性或限制性呼吸疾病检查;吸烟人群常规筛查 |
眼压裂隙灯 | 检查眼压、白内障等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磋商保证金 | 无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20%) | 20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2 | 服务部分(60%) | 15分 | 服务方案(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体检地点、时间;2.针对本次服务人员安排;3.体检前、中、后相关的服务方案(包括具体服务流程及标准)等。服务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15分;服务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比较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10分;服务方案较完整可行、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8分;服务方案不够合理可行、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
2 | 服务部分(60%) | 15分 | 根据科室设置以及投标方提供的其他资料等方面做出评价。科室设置齐全,流程规范、布局合理;具有独立场地,与病区分离。能满足本次体检要求的得15分;科室设置基本满足的,得8分;不满足的得0分; | |
2 | 服务部分(60%) | 10分 | 体检流程(10分)提供体检流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有专车专场)体检流程方便快捷、有序高效,得8分;体检流程,较有序高效的,得5分;体检流程,一般得2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 |
2 | 服务部分(60%) | 10分 | 服务质量控制与保障(10分)服务质量控制与保障措施、防替检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可行性高,得10分;服务质量控制与保障措施、防替检方案、应急预案、基本合理,得8分;服务质量控制与保障措施、防替检方案、应急预案、可行性不够合理,得5分;服务质量控制与保障措施、防替检方案、应急预案、可行性不合理,得3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 |
2 | 服务部分(60%) | 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绿色就医通道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1.复检;2.挂号;3.办理住院;4.专家会诊等。绿色就医通道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绿色就医通道方案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8分,绿色就医通道方案不够合理可行、针对性不够强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20%) | 7分 | 具备螺旋CT、核磁共振、彩超、多普勒、生化检验设备,投标人需提供设备清单,全部提供得7分,少提供一项得5分,少提供两项得3分,少提供三项及以上不得分。 | 提供购买或租赁设备的发票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20%) | 3分 | 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加3分 |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20%) | 8分 | 为保障体检质量,投标人配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4-9人(含)得6分,10-15人(含)得7分,15人(含)以上得8分。 | 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20%) | 2分 | 独立体检场所场地规模在3000-5000平方以上的得2分,3000平方以下不得分。(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X、履约保证金: | ||||||
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序号 | 体检项目 | 检查意义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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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总计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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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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