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宁县绥江西岸新建公路工程(蒲塘至沙角段、霜放至铜锅段)(施工)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宁县绥江西岸新建公路工程(蒲塘至沙角段、霜放至铜锅段)(施工)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03-21 11:25
递交时间:2024-03-21 11:2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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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公路工程施工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宁县绥江西岸新建公路工程(蒲塘至沙角段、霜放至铜锅段)(施工)于2024年3月18日17:30:00前收到投标人在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的存疑问题,汇总各投标单位提出施工招标存疑问题并逐一答复,整理如下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1、招标文件P170页投标函第6点对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在岗要求与P27页“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的在岗要求不一致,是否以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为准? 答:是。 2、招标文件中广宁县绥江西岸新建公路工程(蒲塘至沙角段)的工程量清单与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不一致,缺少第5页工程量清单,如何处理? 答:以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为准;增加招标文件中广宁县绥江西岸新建公路工程(蒲塘至沙角段)的第5页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 备注:答疑文件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后发的答疑文件为准,投标单位响应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广宁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广东鹏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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