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项目(半塔镇北涧村、张山镇仰山村、半塔镇鱼塘村、张山镇长山村) (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项目三标段(半塔镇鱼塘村))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lagc202312-003-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汤雷鸣0550-2522568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倩倩1890050318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项目(半塔镇北涧村、张山镇仰山村、半塔镇鱼塘村、张山镇长山村) (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项目三标段(半塔镇鱼塘村))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项目(半塔镇北涧村、张山镇仰山村、半塔镇鱼塘村、张山镇长山村)(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项目三标段(半塔镇鱼塘村))

项目编号

czlagc202312-003-03

招标人

名称

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来安县政务中心6楼

联系人及电话

汤雷鸣  0550-252256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新安镇碧桂园永阳府15幢101室

联系人及电话

邓倩倩王丽  

189005031821801986667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12218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高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投标⼈须具备独⽴法⼈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报价%

跟踪审计费用=该标段工程结算(复审)审定金额×投标费率0.15%+审减费用(初审核减额×审减固定费率2.5%)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徐道宏

证书名称

⼀级注册造价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造]14023400010873

工期(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建设项目竣工合格并经审计结束止。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项目名称:2022年天长市张铺镇尚武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 2022年9月27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滁州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投标⼈须具备独⽴法⼈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报价%

跟踪审计费用=该标段工程结算(复审)审定金额×投标费率0.15%+审减费用(初审核减额×审减固定费率2.5%)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张咏梅

证书名称

⼀级注册造价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造]11213400002888

工期(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建设项目竣工合格并经审计结束止。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项目名称:明光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项目(三标段)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9月5日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嘉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投标⼈须具备独⽴法⼈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报价%

跟踪审计费用=该标段工程结算(复审)审定金额×投标费率0.15%+审减费用(初审核减额×审减固定费率2.5%)

项目负责人

姓名

王广青

证书名称

⼀级注册造价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造]15340005215

工期(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建设项目竣工合格并经审计结束止。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项目名称:天长市2019 年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永丰镇二墩村、蒲东村标段)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3月5日

公示时间

2023年1226-20231228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根据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

代理费 2280.00 元;专家评审费  2777.50  元;论证费  ;其他费用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新安镇碧桂园永阳府15幢101室联系人:邓倩倩,联系电话:18900503182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1、评标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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