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YG2019-HW2041-ZFCG128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10-23
七、定标/成交日期:2019-11-14
八、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标段 |
标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中标价格(下浮)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肉类、蔬菜类、豆制品及禽蛋类、水产及冻品类等食材定点配送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年 |
肉类19.1%,蔬菜类38%,豆制品及禽蛋类20%,水产及冻品类21% |
永康市校园如海贸易有限公司 |
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九鼎路6号第四 幢 |
91330784585001614W |
2 |
乳制品及饮料类食材定点配送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年 |
乳制品及饮料类22% |
金华陆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金华市金华山旅游经济区赤松镇五联街191号厂房1号楼、厂房2号楼 |
91330701670278706Q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应堂亮,徐小宝,王好齐,卢笑屏,郑钢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文倩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地址: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00号悦府江南东门店面1-5)
2、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金航
联系电话:0579-89158776
传真:/
地址:金华市青春路28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传真:/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附件:新公开招标文件(2019.10.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