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路等4处人行道改造工程(一标段)、 (二标段)
发布时间:2023-08-10 08: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师范路等4处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延行审投资发〔2023〕1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延安市养护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延安市财政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改造位置为 4 处,分别是: 师范路(水厂-大砭沟)、嘉岭路东侧(龙湾隧道口至区财政局 )、延烟路、百米大道(东大上品-步行街)。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师范路:改造人行道面积约10143.74㎡包括拆除并新建人行道面层、结构层及路缘石更换井盖、树池等工程;2.嘉陵路东侧: 改造人行道面积约2856.00㎡,包括拆除并新建人行道面层、结构层及路缘石更换井盖、树池等工程:3.延烟路:改造人行道面积约10857.88 ㎡,包括拆除并新建人行道面层、结构层及路缘石更换井盖、树池等工程;4.百米大道:改造人行道面积约6428.00㎡,包括拆除并新建人行道面层、结构层及路缘石更换井盖、树池等工程。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概算总投资额: 831.1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
施工一标段:师范路、百米大道。
施工二标段:嘉陵路东侧、延烟路。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3.2.施工二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3.3.信誉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用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3年08月 10 日至2023年 08 月 14 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递交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2 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安市养护处
联系人: 李鹏
电 话:1340911978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明
电 话: 1869119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