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度扬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金额
777.3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182-yzlx-g2024-0016
预算金额510.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倪新华189134118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隆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詹江18912116979
中标公司永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66.84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千水建设有限公司510.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JSZC-321182-YZLX-G2024-0016 

项目名称:2024年度扬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千水建设有限公司91321281MA1W5H1Q0J江苏省兴化市大邹镇兴盐路10号86.26(均分制)5105581.17元

采购包2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永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91340200336457514D芜湖市三山区龙湖新城南区4#二层82.22(均分制)2668404.0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4年度扬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2024年扬中市油坊镇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扬中市油坊镇老郎村和振华村,工程内容主要为建设灌溉泵站、衬砌渠道、涵闸、管涵、衫木桩驳岸、仿木桩驳岸、人行便桥、渠道分水井、田间进水口、水泥路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采购包1项目经理:王桃兰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22229070

采购包2项目经理:柏旺旺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8189728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跃纲、陈正福、李伯和、 杨利、张亚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经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双方协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万叁仟玖佰元整(¥63900.00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供应商得分和排序:

采购包1 :2024年度扬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油坊镇老郎村

名次

供应商名称

得分

1

江苏千水建设有限公司

86.26

2

永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80.13

3

扬中市兴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72.18

4

句容市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2.16

5

常州市口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69.91

6

江苏嘉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9.76

7

丹阳市禹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69.57

8

江苏河海建设有限公司

69.37

9

镇江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8.44

10

南通市金都建设有限公司

68.00

11

宏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7.41

12

江苏晨阳恒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2.39

13

淮安市淮河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2.32

14

无锡盛佳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9.49

 

 

采购包2:2024年度扬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油坊镇振华村

名次

供应商名称

得分

1

永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82.22

2

句客市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2.19

3

扬中市兴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70.79

4

江苏嘉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9.80

5

丹阳市禹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69.61

6

常州市口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69.60

7

镇江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8.21

8

南通市都建设有限公司

68

9

宏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7.30

10

江苏晨阳恒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2.14

11

淮安市淮河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1.81

12

无锡盛佳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9.5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财政局(油坊政分局)

单位地址:三茅街道华祥小区十四弄八号

联系人:倪新华

联系电话:18913411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隆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同心路388号汇锦三期20栋102

联系人:詹江

联系电话:18912116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江

电话:1891211697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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