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2023年朝阳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至十一标段)
金额
223.8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3.87万元
招标公司朝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莹185042106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 ||||||||||||||||||||||||||||||||||||||||||
2023年朝阳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财政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朝阳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六标段、2023年朝阳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2023年朝阳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八标段、2023年朝阳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九标段、2023年朝阳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标段、2023年朝阳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境内 2.工程规模:朝阳县2023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2万亩,投资2427万元,共涉及到3个乡镇10个村。建设内容为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施用土壤调理剂1315亩,施用作物增效肥1315亩,施用有机肥4016亩,机械旋耕20000亩;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机新建农用井35眼,其中大口井6眼(内径2m),机电井29眼(内径273mm),维修大口井12眼,维修方塘1座,输水管线长度29.359km,开挖管路沟29.359km(管路沟尺寸0.6m×1.5m),配套水泵55套,过水路面3处;田间道路工程:项目区新建项目区新建机耕道23.203km;农田输配电工程:配套30KVA/50KVA/80KVA变压器34套,架设高压线6.378km,架设低压线5.1km。 3.本公告共划分为6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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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考核“A”类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水利专业、经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2.投标人近3年完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材料及中标结果公示官方网站截图)。 3.投标人应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含)以上等级企业信用报告并附相关网站查询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六标段:2万元;七标段:1万元; 八标段:1万元;九标段:2万元;十标段:3万元;十一标段:3万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5日。 2.领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6.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投标人指定栏目。 6.2开标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并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4标段划分:2023年朝阳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标段、各标段不兼投。若出现兼投情况则否决其全部投标。 6.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在全国及省级水利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失信曝光。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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